三、 剩余劳动率及其与社会文化模式的关系
(一)剩余劳动率
“剩余劳动”既然是与“必要劳动”相对的,那么,“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相加就是社会总劳动。“剩余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的比率也就是剩余劳动率,其计算公式是:剩余劳动率=剩余劳动量/社会总劳动量*100%。
从全社会角度说,必要劳动是生产维持社会成员生命新陈代谢所需物质资料的劳动。从生物学角度说,维持社会成员生命新陈代谢主要需要食品和水,在一些寒冷的地区还需要保持体温的衣物和房屋、燃料等。人类发展早期,付出劳动才能得到的物质资料主要是食品。为了保持分析的连续性,我们简化分析模式,把用于食品的劳动看作必要劳动,把用于食品生产之外的劳动时间看作剩余劳动时间,并把用于食品之外的劳动时间与社会总劳动时间的比例计算为社会剩余劳动率。
现在我们推测一下不同文化模式下的剩余劳动率。
第一个文化模式是采集渔猎文化。这时的人类主要生活在热带。人们依赖自然环境中的食品生存,除了在采集天然形成的植物果实和捕捉昆虫小兽外,在其它方面花费的劳动时间不多而且物化率低。用在石器工具上的劳动是肯定有的,但占全部劳动的比例是多少我们不好推测,我们假定这个时期人们的剩余劳动率为1%。
第二个文化模式是狩猎文化。人们这时已经迁徙到了欧亚腹地的大草原上。人们现在要捕捉大型动物才能生存。为了捕捉大型动物,人们必须制作更多的工具;为了保持体温,人们开始制作衣服和建造房屋。与采集渔猎文化模式比较,在吃以外花费的劳动增加不少。我们假定这个时期的剩余劳动率为3%。
第三个文化模式是游牧文化模式。游牧是指终年随水草转移进行游动放牧的一种粗放的草原畜牧业经营方式。牧民长期无固定住所,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生产设备相当简陋,经营非常粗放,基本处于靠天养草和靠天养畜的落后状态。游牧文化模式虽然劳动生产率高于狩猎文化模式,但不断地迁徙使牧民很难积累生产资料。1920年,И·М·马伊斯基对一个普通游牧家庭生活费用进行了专门调查,根据他的资料,五口人家需要13头牛、90只羊、3只骆驼和14匹马,共120头,人均24头(注:[前苏联]И·Я·兹拉特金:《游牧民族社会经济史的几个问题》,《民族译丛》,1981年第5期。)。也就是说一家维持温饱必须放牧200多只大牲畜,这与周朝时期百亩地养五口人的基本条件相当。由于五口之家会遇到许多力所不逮的事情,所以牧民一般会根据草场规模和互利需要结成几户或者几十户合作经营的牧团。牧团之上则是血缘关系形成的氏族。牧场是牧民生存的基本条件,氏族首领逐步把公共所有的牧场变为私有,并开始收取赋税。13~14世纪的蒙古牧民按1%的比例上缴国家"忽卜绰尔",《蒙古秘史》说:"年使此百姓输以群各二岁汤羊一"(注:《蒙古秘史》,第279页。)。到了元朝,牛、马、羊分别以1%的比例缴纳牧畜。1%的牧畜上缴构成国家财政收入,用于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之需。牧民缴足国家的1%的"忽卜绰儿"之后,还向他的主人缴纳一定的"忽卜绰儿"(注:[蒙古]贡嘎尔:前揭书,第480页。),这是贵族经济的真正源泉。然后,贵族把积累起来的畜群分群交给牧户放牧。到了17世纪,上缴国家的叫做"阿勒巴"(贡赋),缴给贵族那颜的叫做"忽卜绰儿"(注:[蒙古]贡嘎尔:前揭书,第482~483页。)。在已经成熟的游牧文化里,家庭妇女是牧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男人的职责是参与征战,保护牧场和对外掠夺。对于一个以妇女为主要劳动力的家庭来说,即使是在近代,个人剩余劳动率估计不会超过85%。家庭剩余劳动率推测不会超过20%。
第四个文化模式是刀耕农业文化模式。一个农业劳动力可以供养人口2.5人,个人剩余劳动率为71%。如果组建五口之家,家庭剩余劳动率为负值,社会依靠集体劳动生存。
第五个文化模式是耜耕农业文化模式。一个农业劳动力可以供养人口3.5人,个人剩余劳动率为77%。如果组建五口之家,家庭剩余劳动率为负值,社会依靠集体劳动生存。
第六个文化模式是人力犁耕农业文化模式。按一夫食七人的平均水平计,个人剩余劳动率为85%。家庭剩余劳动率约30%。
第七个文化模式是畜力犁耕农业文化模式。按一夫食十人的平均水平计,个人剩余劳动率为90%。家庭剩余劳动率约50%。
第八个文化模式是机器替代体力文化模式。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15%的平均恩格尔系数计,家庭剩余劳动率约85%。
第九个文化模式是机器替代脑力文化模式。预测恩格尔系数降到5%左右,家庭剩余劳动率约95%。
(二)剩余劳动率与社会文化模式的关系
剩余劳动率也可以作为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尺。我们下面使用图表推测剩余劳动率与社会文化模式的关系。
剩余劳动率与社会文化模式关系示意图:
历史时期 | 装备技术文化体系 | 剩余劳动率 | 农业劳动效用率 | 剩余劳动的形式变化 | 社会组织形式 | 决策机制 | 社会文化模式 |
人本主义社会时期(22世纪以后) | 自动化生产体系 | 家庭95% | 定单农业满足需求 | 以自由时间形式消费剩余 | 国家联盟 | 民众直接多数决定 | 机器替代脑力文化 |
资本主义社会时期(16世纪至21世纪) | 机械化生产体系 | 家庭85% | 一人供养近百人 | 以生产资料形式积累剩余 | 民主民族国家 | 代议制多数决定 | 机器替代体力文化 |
封建社会时期(前594年-16世纪) | 畜力犁耕生产 | 个人90%,家庭50% | 一人供养10人 | 以生活资料形式消费剩余 | 宗主集权民族国家 | 君主决定集权管制 | 畜力犁耕农业文化 |
奴隶国家时期(前2500年-前594年) | 人力犁耕(耦耕)生产 | 个人85%,家庭为30% | 一人供养5-9人 | 以人身奴役形式占有剩余 | 宗主分封民族国家 | 君主决定分权管制 | 人力犁耕农业文化 |
酋邦时期(前3500年-前2500年) | 耜耕生产 | 个人77%,家庭为负值 | 一人供养3.5人 | 以装备技术文化和生活资料积累剩余 | 父系部落联盟 | 酋长代议多数决定 | 耜耕农业文化 |
农耕氏族部落时期(1万年前-前3500年) | 刀耕生产(新石器) | 个人71%,家庭为负值 | 一人供养2人以上 | 以装备技术文化积累剩余 | 母系氏族部落 | 女首领代议多数决定 | 刀耕农业文化 |
游牧氏族部落时期(1万年前-16世纪) | 放牧生产(新石器) | 个人85%,家庭20% | 一人供养2-5人 | 以装备技术文化积累剩余 | 家庭、牧团和氏族联盟 | 族长代议多数决定 | 游牧文化 |
原始社会时期(3.5万年前-1万年前) | 狩猎生产(旧石器晚期) | 3% | 个人无法养活自己 | 以装备技术文化积累剩余 | 游团 | 多数直接决定 | 狩猎文化 |
原始社会时期(前200万年-3.5万年前) | 采集捕捞生产(旧石器早、中期) | 1% | 个人无法养活自己 | 以装备技术文化积累剩余 | 游团 | 多数直接决定 | 采集渔猎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