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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oxian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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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哲学] 建设与破坏间的辩证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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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3-6-16 11:55:1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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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建设的,一定能破坏;能破坏的,不一定能建设。

       破坏 是需要本事的,没本事则只能捣乱,甚至是捣而不乱。

       知道什么时候该捣乱(也就是战术性骚扰一下)、什么时候该破坏(也就是从战略上、根本上扭转局面)以及什么时候捣乱才能变成真正的破坏,是需要有大智慧、大本事的。

       破坏总是会有些建设性的,有的破坏本身就是在为建设扫清障碍。但是破坏本身并不是建设。破坏是要打碎一个既有的框架,建设却是要建立一个新的框架——而后者是必须要合乎规律、合乎事物自身的发展趋势的,否则,破坏就只不过是在为别人扫清障碍、开辟道路罢了。

       建设必须符合的规律有三种,即事物的生成规律、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包括外在环境在内的总体秩序的发展规律。其中,前二者是小规律,后者是大规律。小规律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服从大规律。

       只符合小规律的,会张狂于一时、肆虐于一隅,却无远大的前途、长久的寿命。而合乎大规律的,固然也会艰难困苦于一时,却是有着远大的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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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辩证法 发展规律 艰难困苦 发展趋势 真正的 性骚扰 大智慧 辩证法 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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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xxxz 发表于 2013-6-16 12:03:48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呵呵   sounds interesting

经管课件美化、更新,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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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海b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3-6-16 12:27:0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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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3-6-19 14:04:08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本质是建构着的,因而是生成着的和变化着的。当事物的本质符合规律的时候,本质就源源不断的进行自我复建构,从而是本质得以巩固和发展;当事物的本质不符合规律的时候,本质的复建构就难以维持,从而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我异化或崩解。
我的座右铭是:只求成功因我,不管收获谁多。如果你觉得阅读内容有价值,请广为宣介,让更多人早日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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