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目前就剥削的问题,大多数的人都讲不清楚,所以也没有得到多数人的公认,
更重要的是,人们还不清楚剥削的危害,包括对剥削者自己的危害,甚至还有人觉得剥削是必然的,有益的。
但是,多数人讲不清楚,不等于没有人讲不清楚;现在讲不清楚,不等于永远讲不清楚,不等于无法讲清楚!
剥削,就是在生产分配领域不劳而获,就是在人类的生产过程中不付出劳动就获取产品份额—即获得对产品的分配权,包括凭借对自然资源的垄断来不劳而获——地主向劳动者勒索地租,包括凭借原有分配权(可以来自劳动、地租)来不劳而获——资本家勒索利息。
实际上,斯密早就揭示了这种剥削,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劳动产品,被地主和资本家分别扣除了一次,剩下的才归劳动者!
斯密只不过没有用剥削这两个字,而是文雅地用了“扣除”而已,而“扣除”的理由,只有一个:不给就不让你劳动!看你怎么活!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已经习惯了,自觉自动地把自己的劳动产品奉献给地主和资本家,已经不再问凭什么了!反过来,不给自己都觉得过意不去!
其实,道理早就讲清楚了,只不过剥削者占据了统治地位,他们会承认如此简单明了的道理吗?他们会用法律制裁自己吗?不会的!相反,他们还要雇用很多庸俗经济学家替自己辩解,蒙骗劳动者!
而且劳动者也很愚蠢,很懦弱,没有勇气推翻剥削者的统治,关键还在于他们不懂得如何建立属于自己的生产关系!
即使被剥削的活不下去了,奋起推翻了张三为首的剥削集团,到最后还不得不依样画葫芦,建立了以李四为首的剥削集团!
好容易马克思理论指导了他们一回,雄起了一把,怎奈马克思的东西还是错误百出!根本行不通,付出了血的代价,却弄出了权贵资本主义的怪胎!
值得注意的是,我这里只是说出了剥削的手法和凭借,而且剥削的目标仅仅是勒索到产品份额,但没有说剥削最后会成功、会有好结果,这一点非常重要。
尤其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上述剥削产品份额的过程很容易,比地主还容易(因为地主相当于明抢,而资本家的行为披上了交换的外衣,很有迷惑性)!怎奈资本家还必须进行下一步——销售剥削来的产品并赚钱,这个任务就太难了,甚至说是个无法完成的任务。这叫偷抢容易销赃难,这是套在全体资本家头上的紧箍咒,足以让资本家破产。资本家,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了害人害己的倒霉蛋。
啥也不说了,要想解决问题,还得靠——自然学派。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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