鹊桥仙子 发表于 2013-8-29 20:40 
如果法律不保护女人,允许男人性侵女人,那么许多男人就不再愿意娶美女。姑且假定你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不过 ...
引用————————
试想如果可以通过性侵的方式得到美女,男人甲想通过性侵得到,男人乙也想,男人丙也想,但美女是稀缺的(如你所说),这时候众男人们就会竞争,美女也可以在众男人中选择最满意的,男人竞争的方式就是提供更多的彩礼,美女会选择提供彩礼最多的那个男人。最后的结果就是,越是美女,越稀缺,越能得到更高的彩礼。
回复————————
既然美女可以随意性侵,你想象中的那些男人何必再去竟价?随意性侵即可。
如果美女可以随意性侵,政法不管,那么你想象中的那个通过竟价、出价最高男人,就什么也没有得到。你想想,他得到的那个美女,是任何男人都可以性侵的,那个美女属于出最高价的男人吗?不,那个美女是公共物品。
你想象的那个出彩礼最多的男人,他之所以愿意竟价,他之所以愿意出最高价,是因为他可以得到了对美女的垄断权。可是,这个垄断的维持成本是由国家支付的,也就是说,他只需娶回家,保护美女不受性侵的任务、供养警察法官的成本由国家承担,建造牢房、购置警棍手铐的钱由ZF出,让大家尊重美女人身权的舆论是ZF制造的。这样,他才愿意出高彩礼娶美女。也就是说,对美女的垄断权是ZF创造并维持的,所以,美女的高价值高彩礼是军政法劳动者劳动创造的,是牢房警棍等价值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