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刘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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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经济学] 囚徒困境的不对称信息问题------规则还能治罪犯吗?主体与策略角度思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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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旖 发表于 2013-9-8 22:44:41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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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困境最早是由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数学家阿尔伯特·塔克(Albert tucker)1950年提出来的。他当时编了一个故事向斯坦福大学的一群心理学家们解释什么是博弈论,这个故事后来成为博弈论中最著名的案例。

       故事内容是:两个嫌疑犯(A和B)作案后被警察抓住,隔离审讯;警方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两人都坦白则各判8 年;如果一人坦白另一人不坦白,坦白的放出去,不坦白的判10年;如果都不坦白则因证据不足各判1年。

1、经典假设是AB是犯罪同伙,所以在此规则下都将承认罪行并被判8年。

2、可是警方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先确认AB都是罪犯且是同伙的,否则还要罪犯坦白干嘛? 我们假设博弈的主体有两种情况,讨论下结果会怎样。
(I)如果假设其中一个A不是罪犯,同样警方按此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规则”,那么A和B各会做什么选择?为什么?
(II)如果假设AB都不是罪犯,面对规则,AB何去何从?

法官能按坦白与否判案吗?为什么?到底是囚徒困境还是法官窘境?

有两个信息不对称的隐含条件:
在(I)情况下,A是不知道B是否是罪犯的;而B知道A不是。
在(II)情况下,A和B是不知道是否对方是罪犯的。

3、主体假设之外,我们还有机会对策略集做些“创新”假设。
经典假设是,坦白或不坦白(也说是承认或沉默),但是按历史经验来说,还有个策略是装病或装疯。 代表历史人物 孙膑、燕王朱棣装疯,小说里面宋江云云。

(I)假设A策略选择装疯装病,B可能怎么办?
(II)A疯,B承认的情况下法官和警察怎么办?
(III)A疯,B沉默的情况下法官和警察怎么办? 在这样情况下,信息不对称条件是什么?

值得注意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逮捕嫌疑犯之前,警察不知道嫌疑犯是否会采取装疯卖傻的策略,那么逮捕审讯的意义是什么,坦白与不坦白的结果是否还需要期待,如何激励才是让嫌疑犯说实话而不是“被迫”“坦白”?
合同或契约的履行一方对另一方可能采取的非约定作为与不作为对合同的影响应该如何对策也同样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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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不对称信息 囚徒困境 不对称 普林斯顿大学 Tucker 斯坦福大学 普林斯顿 心理学家 阿尔伯特 数学家 囚徒困境博弈 混沌理论 晕轮效应

回帖推荐

wxqasdqwe 发表于236楼  查看完整内容

题中假设囚徒存在信息不对称,但值得考虑的是法官是否存在信息不对称:1法官已经掌握全部信息,比如说现实中的有物证,还需要询问笔录、证人证言什么的言词证据;2 法官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法官只是试图通过隔离两个囚徒,制造信息不对称环境,以解决难题。 ps:真实环境下,囚徒困境是不能作为主要手段的。因为法律中有“重事实证据,轻言辞笔录”。

qqqqqq4620 发表于235楼  查看完整内容

装病与装疯的效果要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也许直接送你去意外了!

haty23 发表于200楼  查看完整内容

在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的规则下,A不是罪犯,B是的情况下,如果B坦白“他是罪犯,A不是”;A抗拒(坚持他是无辜的),那么此时A的行为算是坦白还是抗拒,警察没有办法相信谁的化;在真实情况至少其中一人是无辜的情况下,“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规则将失效,若想查明真相,必须依赖第三方证据来减少信息不对称

王植 发表于79楼  查看完整内容

个人感觉囚徒困境之所以能够惩治罪犯,本身在于囚徒困境可以利用不对称信息优势套取罪犯的信息,以供调查机关进行相关的取证工作,进而为法官判断提供相关证据和穿起证据链的故事,而非法官进行定罪的基础。法官定罪的基础应当是事实。尤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证据的审核规则就明确排除了孤证、尤其是传来孤证的效力。在囚徒困境中,不排除可能有无辜人员选择通过认罪减轻风险的,但是,对于法院来说,更重要的是物证,而 ...

foveryoung 发表于37楼  查看完整内容

参与讨论下,个人观点。1、正常情况下,A是没办法坦白的,因为不是罪犯,无法对犯罪过程描述。如果B是理性的,就会利用与A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牟利,所以也就不“坦白”,那可能的纳什均衡就是“抗拒,抗拒”。这时可能罪犯就逃脱了惩罚。 2、分析同一,都无法认罪,均衡一样。这也符合常理,要不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了,出案了,随便抓2个人就行了。 这些分析的前提就是没有不正常行为的出现,比如屈打成招什么的,个人观点,欢迎讨 ...

zj1975w 发表于28楼  查看完整内容

有意思。 你所讲的两个假设值得思考,是否可以把这个故事讲的更加1清楚些,假如这个故事具有一般性,那么就很值得深入研究。比如:在中国情景下,存在严重刑讯逼供、司法不公正情景下的“囚徒困境”。 若这个故事可以成立,可以采用实验方法检验均衡结果。

tysfxf 发表于59楼  查看完整内容

经济学、社会学的研究不能离开法律环境!结合法律的回答是(I)如果假设其中一个A不是罪犯,同样警方按此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规则”,那么A自然坦白,因为他没有犯罪,B坦白判8年,不坦白判10年,但是不坦白也可能因为警方找不到证据而判1年或者无罪释放,因此权衡一下,不坦白收益大于风险,B不坦白! (II)如果假设AB都不是罪犯,面对规则,AB自然都坦白,法律规定,“有疑从无”,应该两者都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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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FLD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3-9-8 23:05:33

警察拷问的时候会存在一个对口供的问题,在你说的两种情况下,两个人之前没有串谋,口供很难一致。在第一种情况下,B知道和A不是罪犯,为了逃脱,可能会把A说成是罪犯,把A加入到犯罪过程中,而A不知道B是不是犯罪,但坦白是最佳选择,会违背事实把自己加入犯罪过程(说自己无罪就是一种抗拒 ),但二者都会尽量把对方说成是主谋,不会把自己放到主谋位置(个人感觉),然后就会产生口供不一致问题,但警方又不能确定是谁说谎,所以就会继续调查;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坦白事实,说自己无罪(虽然对警方来说是不坦白),则会判一年,如果双方都坦白自己有罪,但他们所了解的案件详情是不一样的,A、B与警察三方信息不对称,最后的口供必然会有不一致的地方,双方都坦白了,同上边一样,警方又不能确定是谁说谎,所以就会继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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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luanqiangsmile 发表于 2013-9-8 23:12:50
关注

板凳
luanqiangsmile 发表于 2013-9-8 23:13:56
这两种情况有些违背现实了吧

报纸
canycheng 发表于 2013-9-8 23:17:04
kankan

地板
878359478 发表于 2013-9-8 23:20:13
0000000000000

7
放自己的小孩 发表于 2013-9-8 23:20:14
看靠靠靠

8
Darren.huang 发表于 2013-9-8 23:27:41
!!!!!!!!!!!!!!!!!!!!!!!!!!!

9
wujianjack2 发表于 2013-9-8 23:32:30
   嗯,不妨看看,学习下吧。感谢分享了!

10
chenxing1984 发表于 2013-9-8 23:36:30 来自手机
提的问题不错,以前还真木有这么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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