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拉总结的“政治科斯定理(Political Coase Theorem)”:“在给定的诸如投票权、游说权等政治权利的初始配置下,并在给定宪法框架中,如果政治交易费用为零,最优的制度产出将会出现,并与政治权利的初始配置无关。”(Vira1997,P78)我认为,政治过程应该可以分类。比如政党选举;政党为了某一个决议而达成某种交易。对于前者,唐斯模型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关键是后者,我想这也是政治科斯定理的着眼点吧。
可否考虑一个模型。有三个国家,三个国家的各方面条件相似;每个国家都有且只有一个政党,该政党是执政党;三个国家的执政党分别是保守派、急进派和中立派;每个国家的国民都是该国执政党的忠实支持者,但是执政党却存在自己的私利,也就是说可以为了足够大的私利出卖自己的选民。假设三国已经达成一个政治交易进程:将三个国家的合并成一个联邦,但是只能有一个执政党执政;当某一项政策的达成出现分裂时,受到损害的国家可以退出联邦来抵制政策制定。
现在分析一个政策的达成过程。比如,联邦的现任执政党是乙国的乙党,而联邦现在要制定一个政策,要求对甲国的水利资源进行开发以满足联邦高涨的电力需求,但是甲国国民反对,而乙国和丙国均赞成。如果政治交易成本为0,则……
今天先写这么多,突然没有思路了,不好意思!等明后天我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