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物资短缺,对城镇居民的粮油等物资的供应成为国家的沉重负担,因而从政策和制度上设置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壁垒,走的实际是一条反城镇化道路,使得城镇发展严重滞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城镇化速度明显加快,城镇化程度日益提高。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改革开放前仅18%,2001年提高到37.7%,2006年则进一步提高到43.9%。城镇人口由不足两亿增加到5.77亿[1]。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仍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无论与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相比,还是与同等工业化水平国家相比,都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城市,是人类文化特别是现代文明的摇篮,是生态、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综合发展的有机载体。中国的市场化还没有完成,国际化又步入门户,新技术革命和信息化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在此条件下,我国城镇化程度的迅速提高是个必然趋势。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城镇化,是新世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领头羊。未来20年,中国要实现几亿农民进城的目标。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
1998年10月14日,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发展小城镇作了专门论述,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小城镇,大战略”就这样被正式提了出来。2000年10月11日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着眼,从新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着眼,明确提出了实施城镇化战略的问题,倡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指出:“经济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地区发展不协调,城镇化水平低,这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 “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同时指出:“发展小城镇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六大又对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出了政策导向,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业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根据这些论述,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我国的城镇化战略似乎可以这样表述:以有效转移农村人口、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我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城镇化水平、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为基本要求,以发展小城镇为重要途径,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