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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宏观调控系列之4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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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1993~1997年的宏观调控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后,中国开始全面推进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初步勾勒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1994年,中国进行了分税制体制改革,中央银行制度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框架开始建立,为中国及时有效地运用财政、货币政策组合调控经济创造了必要的制度基础和有利的体制环境。这一阶段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逐步建立过程中,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并重的手段治理通货膨胀。


  1.1993~1997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特征


  在南方谈话的鼓舞下,1992年各地经济发展再次加速,新一轮经济过热再次出现。1992年经济增长14.2%,创改革开放以来次高纪录。1993~1994年,GDP增长速度分别保持在13.5%和12.6%的水平。到1993年,由于投资急剧膨胀,特别是全国掀起了一股房地产热和开发区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1.8%,商品零售价格同比上涨13.2%,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升14.7%。到1994年,商品零售价格同比上涨21.7%,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纪录,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最严重的通货膨胀。


  2.1993~1997年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和措施操作


  财政政策方面,为了抑制经济过热,1993年下半年,中央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即控制支出规模,压缩财政赤字。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1995年完善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其他配套改革;通过加强和改善财税管理工作,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使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在保证国家政权建设和事业发展支出适度增长的同时,加大农业投入,严格预算约束,继续抑制投资及消费需求。1996~1997年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全面强化税收征管;控制支出总量,优化支出结构;压缩财政赤字,控制债务规模;大力整顿财经秩序,继续深化财税改革。货币政策方面,从1993年6月开始,中央银行按照中央的“紧缩”要求,采取了带有严厉行政色彩的信贷控制措施,1994年实行“继续从紧”的货币政策。于1993年5月和7月两次提高存贷款利率,并采取了诸如整顿信托业、加强金融纪律、限制地区间贷款等急刹车措施。为了防止紧缩中的大起大落,实现经济“软着陆”,中央银行从1996年5月开始采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1996年经济增长水平回落到了10%之内,零售物价指数接近6%的调控目标。1997年消费物价指数涨幅下降到了2.8%,零售物价指数涨幅则进一步下降到了0.8%。


  3.1993~1997年宏观调控政策的简评


  与前几次相比,这次宏观调控有五个显著特点:一是不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开始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二是注重不同政策间的配合。一方面,政府通过有选择地紧缩基本建设项目,控制社会投资规模;另一方面,中央银行采取从紧的货币政策,强化对投资需求的间接调控作用。同时,国家规定财政不再向中央银行透支,使投资规模得到控制。三是不实行急刹车,而是“适度从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都是“适度从紧”,使经济增长率从两位数的高峰平稳地、逐步地回落到10%以内的适度增长区间,避免了以往经济发展大起之后的大落现象。四是在做出治理通货膨胀的决定后,雷厉风行地贯彻实施,并注意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五是受货币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流行的影响,1993~1994年以后连续多年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基本上奉行“简单规则”,虽然比较有效地控制了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但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外部意外冲击面前,则显得缺乏应变性、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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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改革开放 宏观调控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宏观调控 改革开放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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