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sungmoo:
(1)关于“可能错”:
“可能错”着眼于命题的逻辑结构。要求命题“可能错”,是为了排除那些类似“明天要么下雨,要么不下雨”的命题,即要求命题不能对事物毫无限制。
(2)关于“可能错”和“可被检验”:
不“可能错”的命题无需检验:命题本身从逻辑结构上就只能是正确的。
“可能错”的命题是否一定“可被检验”?存疑!
要求“可能错”(或者,所谓“可被证伪”)无非在于时时提醒人们:人们做的永远只是不完全归纳。而对“不完全归纳”的具体确认,则须经由经验检验。“不完全归纳”和“可能错”似乎不是一回事。“归纳”似乎是一种找到待检验的命题的方法,而“可能错”是对有意义的命题的一种限制。
“为使理论能与经验事实相符,个体面临的约束必须概括真实世界的特征。”讨论的是经济学命题的“可被检验”的一个必要条件,“假定诸个体的偏好不变”是经济学命题“可能错”的一个必要条件,两个条件是独立的。
(3)关于“可被检验”:
“检验”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因为“需求”本身不可观察,无法直接检验“需求定律”,但通过检验由需求定律推导出的可观察的含义,可以间接检验需求定律。
“可被检验”有“历史性”:由于“检验”可能非常复杂曲折间接,今天认为不可检验的命题可能只是还没有找到检验的方法。
(4)关于“加总”:
要在“个人主义”(经济学认为每个人都进行选择以在约束下最大化自身偏好。)的基础上研究人类行为,“加总”(人类行为可以由诸个体的需求加总得到。)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
的确还没有表述“加总”的内容。“加总”至少有两个要点:如何处理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如何通约诸个体为获得某经济物品的代价?
关于“人际相互作用”,可以把“其他人按照需求定律行事”这一点视为自己面临的约束。
关于“通约”,可以通过找到一个等价物(往往是货币)解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5 14:24:3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