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理论中的诸多定义不断将其中的概念引入到另一个“更不熟悉”的概念,个人以为这是失败的。
“通约”的含义又是什么?到目前为止,所谓“加总”仍是空洞的。
使用“术语”的目的就是为了表述的准确和简洁,但若另一方对此“术语”不熟悉,适成交流的障碍,正如我的“通约”,你的“选言判断或析取命题”。
“如何通约诸个体为获得某经济物品的代价?”,我的意思是:若你获得一台电视机的保留代价是“3000元”和“两小时的麻烦”,我获得这台电视机的保留代价是“3000元”和“五小时的麻烦”以及“家人的某种程度的非难”,要加总我们两人对电视机的需求,就需要把这五种代价用同一种单位表达。
“关于“通约”,可以通过找到一个等价物(往往是货币)解决。”,我的意思是:可以用货币单位来表达这五种代价。通过你的其他选择决策可以推导出:对你而言,“两小时的麻烦”等价于“100元”;通过我的其他选择决策可以推导出:对我而言“五小时的麻烦”等价于“150元”,“家人的某种程度的非难”等价于“100”元。因此,可以说,你获得一台电视机的保留代价是“3100元”,我获得这台电视机的保留代价是“3250元”,这样就分别得到了你的“需求曲线”和我的“需求曲线”上的一个点。用类似的方法可以得到这两条“需求曲线”上的足够多的点后,就可以“水平加总”得到我们两人的“需求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