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聂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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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制度的边际收益递减怎么办?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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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_pp 发表于 2006-4-17 19:03:00

sungmoo兄,我还有点和你不一样的拙见,提出来大家讨论一下,我认为不能简单的归结为人脑这个现在我们还很不清楚的机制,把一切的矛盾推给不可知要素更像是神学而不是科学的研究方法。我们建立任务一个学术系统的时候,都会给定一些基础的假设和演绎规则,然后以此派生出整个理论系统。在给定的条件内分析问题,必然终究会有和这些假设和演绎规则抵触的时候,因此我们需要用完全不同的另外的理论系统和演绎方法来证明,也就是说在现在经济学框架中讨论一些命题终究会有局限,需要修改我们的逻辑框架来证明,一般来说科学中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诞生伟大的理论,比如对几何中平行线假设的置疑诞生了黎曼几何和罗氏几何,对物理学中时间、空间的置疑带来了相对论。

另外还要说一句,计算机之父图灵认为计算机终究会像人一样思考,他提出的图灵测试已经在1984在宾大通过了,虽然我也对这样的说法持保留意见,但是单纯的逻辑推理能否产生创造性思维恐怕也不会这么简单都说清楚和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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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漫步 发表于 2006-4-17 21:10:00

谢谢诸位评论。

奖励青雪叮当lj_pp金钱50、经验50、魅力10(1点魅力可兑换10金钱),八面来风金钱50。

哈哈,后面关于方法论的讨论非常有意思,不过似乎离楼主话题远了些。

万物参差多态,乃幸福之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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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4-17 21:21:00
以下是引用lj_pp在2006-4-17 19:03:00的发言:…我们建立任务一个学术系统的时候,都会给定一些基础的假设和演绎规则,然后以此派生出整个理论系统。在给定的条件内分析问题,必然终究会有和这些假设和演绎规则抵触的时候,因此我们需要用完全不同的另外的理论系统和演绎方法来证明,也就是说在现在经济学框架中讨论一些命题终究会有局限,需要修改我们的逻辑框架来证明,一般来说科学中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诞生伟大的理论…

你这么说,我同意。前面讨论的一个关键的地方是:经济学在谈“制度”时,就要注意“需要用完全不同的另外的理论系统和演绎方法”。个人想要强调的也是,如果想以制度自身来解释制度自身的演变,就可能陷入悖论(探讨制度的演变,我们需要不断引入新的制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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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4-17 21:27:00
以下是引用lj_pp在2006-4-17 19:03:00的发言:…计算机之父图灵认为计算机终究会像人一样思考,他提出的图灵测试已经在1984在宾大通过了,虽然我也对这样的说法持保留意见,但是单纯的逻辑推理能否产生创造性思维恐怕也不会这么简单都说清楚和证明的。

“逻辑推理”的原理很重要,这必然需要我们摸清人脑的思维原理,否则我们何以断定机器可以模拟人的思维?我们也许可以断定,在摸清人脑工作原理之前,任何“完全模拟人脑”的机器(及设想或论断)都是不可信的(否则何以谈“模拟”的是“人脑”?)。当然,人脑是否可以摸清自己的工作原理,又是另外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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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4-17 21:45:00
以下是引用lj_pp在2006-4-17 19:03:00的发言:…也就是说在现在经济学框架中讨论一些命题终究会有局限,需要修改我们的逻辑框架来证明,一般来说科学中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诞生伟大的理论,比如对几何中平行线假设的置疑诞生了黎曼几何和罗氏几何,对物理学中时间、空间的置疑带来了相对论…

对所举的例子,我不太同意(或者说这些例子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对公理的置疑与公理系统无法兼具完备性与相容性(比如哥德尔定理中所说的那些系统)是不一样的。

从先验的意义上说,经典力学与欧式几何都是内洽的。而从经验的意义上,它们都有“局限性”。“经验”与“先验”是何种关系,就是哲学问题了,而这只好引入辩证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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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_pp 发表于 2006-4-18 22:1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4-17 21:45:00的发言:

对所举的例子,我不太同意(或者说这些例子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对公理的置疑与公理系统无法兼具完备性与相容性(比如哥德尔定理中所说的那些系统)是不一样的。

从先验的意义上说,经典力学与欧式几何都是内洽的。而从经验的意义上,它们都有“局限性”。“经验”与“先验”是何种关系,就是哲学问题了,而这只好引入辩证法了。

其实我们的看法基本一致,只是在表达方式和一些细节看法不一样。我的意思是,由于每个理论系统都有其建立的假设基础和逻辑推理规则,因此,当触及到假设基础的局限性的时候必须引入新的假设变量来修改和解释原变量(这应该就是你说的用更大的制度来解释)。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仍然无法摆脱“由a及b”的科学研究方式,哪怕我们能完全认清人脑和模拟人脑的思维,但是在这种“由a及b”的研究方式下,仍然会有一个系统无法触及的假设基础和证明方式,这恐怕就是任何科学系统的局限性了。

扯远了,再谈谈我对楼主话题的认识。西方经济学中基本上没有把制度作为一个很重要的研究量,前期的经济学更是根本就没有提到过制度,即使在制度经济学中,制度也是作为一个外生变量来研究的,少数的斯蒂格勒这样的经济学家触及了制度研究,但是也没有给出一个很好的制度模型,顶多是一个制度假想(我认为一个完整的制度模型应该涵盖政治体制,政体结构,政府组织方式,法律体系,经济结构以及相关的社会文化背景这些)。因为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基本上是在一个给定的制度框架内运行,所以很难用制度自身的衍生出来的变量来判别制度这个本体的好坏,(记得有传闻说,弗里德曼说过,谁能解释中国经济增长的问题,谁就能拿诺贝尔奖,因为中国的制度环境和制度经济学家研究的差很多,相关论述大家可以看看汪丁丁等人著的《制度经济学三人谈》),不过我倒有个想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倒是把制度研究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虽然它的理论模型建立得有点问题,但是这应该给我们提出一个比较好的思路来研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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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lmoon 发表于 2006-4-19 00:43:00

可参见黄少安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文章,它获得了2005年度孙冶方经济学奖.从文献上看,他首次提出制度变迁的边际收益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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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dg 发表于 2007-8-22 09:04:00

觉得这个命题似乎是个假命题。

同一制度的边际收益应当是递减的。不存在“如果”。但是,正如楼上所说,制度的变迁过程是一个长期的、渐进式的过程,很难找到所谓“同一制度”的边界。采用边际方法来研究,“其它条件不变”这个前提很难确定。

对于暴力革命等方式对制度进行突变式变迁,个人认为这并不代表新旧制度的边际纯收益相等的变迁过程。

“制度变迁或者制度创新的出现是因为出现了制度非均衡的机会”。这个观点个人觉得很对。只是,同时应当观察到的事实是,很多情况下,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同一人群所享有的制度是较为单一的,制度的多样性相对于需求是极为稀缺的。在此情况下,以边际的方法来研究制度,似乎先天性的缺少均衡的机会与条件。

其实总归一句话,制度的“市场”,既不是充分自由竞争的,也不是信息对称的,因此,先天是不理想的,总会出现“市场失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2 9:08: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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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swang 发表于 2007-8-23 17:20:00

本人与上面好几位学友的意见一样,认为采用新古典的分析框架来分析制度是错误的作法,因此楼主采用新古典分析框架的术语来说明问题实际上可能误导人。

制度的边际收益递减如何解释,是指参与制度的人数越多,其边际收益递减吗?还是指制度的运行时间越长,其收益递减呢?好象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行话中,从来没有对此进行解释。实际上,本人认为,根本无法解释到底什么是制度的边际收益。因为说到边际,必然涉及到微量变化,而且指的是某一个参照系条件下,某一变量的微量变化。但是制度是以什么东西作为参照系呢?

  实际上,社会经济的运行,本身就要以制度作为参照系。因此,上面有学友指出,如果要分析制度的边际收益,必然涉及到比制度更为根本的人类生存环境参照系。但是这样的参照系必然是人类社会以外的因素了,因为凡是制度,必然是人类社会内部的因素。如果将制度看作不同层次的话,下层制度可以上层制度作为参照系进行分析,采用边际分析的术语框架也许还有类比的意义,但是我们以什么样的制度作为最顶层的制度呢,或者说以什么制度作为最基本的制度呢。

  因此,边际分析的框架实在是错误的。

  不仅如此,小凯的超边际分析框架也不可能真正的用于分析制度变迁。因为笔者曾经指出,要分析制度变迁,必然把制度放在一个更为基本的环境或者参照系中去,但是这样的环境参照系实在难以确定。而且,严格来讲,人类不存在什么最优制度,因此,采用超边际分析框架时,可能无法穷尽所有的制度选择,因此超边际分析同样无法进行。

  所谓演化,目前的演化经济学等学科,同样也是犯了错误。它们采用状态空间的办法来说明演化,即把制度演化看成是状态空间中的一条路径。这种分析框架有一个前提,就是人们得预先得知所有的制度可能性,从而才能够做出制度空间图,从而才能够把制度变迁看作是状态空间中的一条轨迹。或者说,只要是建立模型,必然是设想制度是已知的,或者说设想我们知道一切制度的可能性,只是有些制度现在没有实现,需要在未来实现而已。但是实际上,这不是真正的演化。真正的演化必然是未来出现现在根本就不知道的东西。新奇性表明未来是什么,现在无法预测。

  因此,目前所有的经济学分析框架,都不可能真正的分析演化,不可能分析新奇性。本质上未来是不可能预测的,或者预测的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即预测的格式只能是,“当某某条件不具备时,某某制度必然不可能出现”,但是我们永远不可能以这样的格式预测,“当某某条件出现时,某某制度必然出现”。

  因此,真正的制度分析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能够做的,只能是猜测。

  同时,上面有些学友指出,制度分析还涉及到“自我关涉”,即我们每一个人都涉身处地于制度之中,制度并不是一个外在于人们的客观对象。每一个人都是制度的必然组成部分,因此制度分析不能离开个人对于制度的体悟。制度不是外在于个人的客观对象,制度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中,因此,当我们说制度的边际收益递减、递增时,我们真的不知道指的是什么含义。我们必然首先抛弃新古典这一套分析框架,才能够创建出更加可能正确的分析框架。

  最后,我仍然也故意用一点新古典框架与新制度框架的术语来说明一下楼主的问题吧:

  在谈到制度阻碍与制度边际收益递减时,必须要明确我们分析的目标是什么?某一个具体的制度,严格来讲是具体的下层制度,在上层制度或者说在基本制度环境下,其边际收益可能递减,但是并不意味着它就阻碍着生产力(率)的发展。当然,如果在同样的制度环境或上层制度条件下,还存在着其它制度能够改进生产力(率),这时候我们也可以说边际收益递减就意味着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了。

  因此,关键在于,我们必须得弄明白,我们到底面临哪些选择,所参照对比的对象又是什么,才能够判断是否是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其它制度可以提高生产力,那么制度边际收益递减并不意味着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如果存在着其它制度可以更大地提高生产力,那么此一制度边际收益递减意味着它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我们故意用一系列新古典术语来分析楼主提出的问题,故意表明用新古典分析框架来分析制度问题是多么让人感到糊涂,因为你相对于不同的标准,你可以任意得出结论。因此,我们不妨把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叫做任意结论经济学。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http://blog.sina.com.cn/witswang
在后现代性的知识碎片化浪潮中,把碎片化知识重新整合起来,成为现代性的未竟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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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swang 发表于 2007-8-23 17:56:00

  边际收益的收益如何界定呢?指的是全社会的收益,还是制度受益者的利益?在制度受益不均的情况下,边际收益是指少数特权阶层的利益吗?存在着两个难题,一是如何定义制度的“边际”,二是如何定义制度的收益。

  所谓阻碍,一定是指降低了某种利益,那么如何定义阻碍呢?

  从数学的严格观点来讲,无法严格定义概念,必然会使得概念的运用太过于随意,这样导致我们的讨论漫无“边际”(这里的边际不同于边际分析里面的边际)。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http://blog.sina.com.cn/witswang
在后现代性的知识碎片化浪潮中,把碎片化知识重新整合起来,成为现代性的未竟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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