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ho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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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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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ze00 发表于 2008-8-7 15:00:00

严重危害企业"新陈代谢".严重违背自然下优胜劣汰规律,严重打击合法企业主信心.严重影响全社会的活力与魄力. 最终导致企业缩小 倒闭 员工工资降低 失业率提高.物价紊乱 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流动资金脉络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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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521 发表于 2008-8-7 18:27:00

当没有越来越多的血泪工厂,当没有随意践踏劳动者尊严和劳动所得的现象时,还制定这么一部法律,那就是思维太超前了。

签名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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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521 发表于 2008-8-7 18:30:00

我记得我的其中一位私营老总说“我现在的钱,几代人几辈子都用不完,你们还不努力干活,吵着加薪,再吵我不开了,让你们失业去“

签名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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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一人 发表于 2008-8-7 22:54:00
以下是引用cn521在2008-8-7 18:27:00的发言:

当没有越来越多的血泪工厂,当没有随意践踏劳动者尊严和劳动所得的现象时,还制定这么一部法律,那就是思维太超前了。

以下是引用cn521在2008-8-7 18:30:00的发言:

我记得我的其中一位私营老总说“我现在的钱,几代人几辈子都用不完,你们还不努力干活,吵着加薪,再吵我不开了,让你们失业去”

好好,继续这样分析,我们就有机会和包括一批版主为代表的精英们开始正常的辩论了。

注意,一定不要牵扯那些意识形态的东西,别让他们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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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8-8-7 23:10:00

呵呵,把版主们看得太扁了吧,上楼的。

新劳动法,人为规定了合同期限,最低工资、福利等内容,把劳动力市场雇用双方自主调节合约的功能减弱了。劳动力的价格,与产品价格一样,是由供求双方决定的,要提高工资,必须使你的能力符合市场需求,必须通过学习积累,提高劳动力的质量,使自己的能力变得稀缺。

人为规定工资,这个工资高于均衡工资(要是定得低,体现不出为人民的愿意),那么,必定会形成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象,导致失业增加,政策图意是为工人好,实际效果是导致更多的失业,往往事与愿违。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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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521 发表于 2008-8-7 23:11:00

没意思,不玩了,让人当‘愤青’呢,可学术精英们,能告诉我,有些有理想有抱负的‘愤青’上不了学,而有相当一部分上得起学的,却在花园式的校园在泡MM,这个用什么理论去理解呢

“是谁制造了愤青”?

假如你们真研究学术,应该感谢‘愤青’,是他们提供了你们在空调房,看不到,也想不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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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一人 发表于 2008-8-7 23:19:00
以下是引用cn521在2008-8-7 23:11:00的发言:

没意思,不玩了,让人当‘愤青’呢,可学术精英们,能告诉我,

有些有理想有抱负的‘愤青’上不了学,而有相当一部分上得起学的,却在花园式的校园在泡MM,

这个用什么理论去理解呢

“是谁制造了愤青”?

假如你们真研究学术,应该感谢‘愤青’,是他们提供了你们在空调房,看不到,也想不到的“世界”

我可没想表达这个意思呢。

只是有些人在为劳动工人说话时,老是上来就说:你们拍拍良心,谁养了你,你们这帮官僚资本家、鹦鹉..........

这个道理是没有错,但是需要用更严密和更确实的证据来说明,让别人无话可说。

每次我想和精英们好好辩论一下《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总有人出来这样说,

然后就有人说,你看这些人,能和他们辩论吗。

大家一起乱吵,结果我们就一起当愤青了。

不要灰心,改天我们一起和他们辩论啊。[em10]

今天太晚了,先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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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xin2006 发表于 2008-8-8 07:49:00
以下是引用cn521在2008-8-7 23:11:00的发言:

没意思,不玩了,让人当‘愤青’呢,可学术精英们,能告诉我,有些有理想有抱负的‘愤青’上不了学,而有相当一部分上得起学的,却在花园式的校园在泡MM,这个用什么理论去理解呢

“是谁制造了愤青”?

假如你们真研究学术,应该感谢‘愤青’,是他们提供了你们在空调房,看不到,也想不到的“世界”

这为仁兄,你是不是太古董了.

泡MM,泡GG本身也不怎么影响学业吧,看你自己时间如何分配而已.

不要拿你的猪头来挑战我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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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xin2006 发表于 2008-8-8 07:50:00
以下是引用天下一人在2008-8-7 23:19:00的发言:

我可没想表达这个意思呢。

只是有些人在为劳动工人说话时,老是上来就说:你们拍拍良心,谁养了你,你们这帮官僚资本家、鹦鹉..........

这个道理是没有错,但是需要用更严密和更确实的证据来说明,让别人无话可说。

每次我想和精英们好好辩论一下《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总有人出来这样说,

然后就有人说,你看这些人,能和他们辩论吗。

大家一起乱吵,结果我们就一起当愤青了。

不要灰心,改天我们一起和他们辩论啊。[em10]

今天太晚了,先睡了。

貌似这话很针对WINSTON1986斑竹的说.

不要拿你的猪头来挑战我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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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xin2006 发表于 2008-8-8 08:03:00

发现这篇帖子挺好玩的.

怎么我觉得很多人分析相关问题的时候, 都是只能从那两条S D 曲线怎么变动去分析.是不是这只是唯一的方法啊.

而且这法律好象最大的争议是里面的终身合同制度,严重影响了企业人才更替.

也有人说这是把养老的责任都推到企业里面去.

不过有点奇怪的,我知道沿海地区,很多制造业的工人,都是一年一签的,甚至都是临时工. 他们本身也是蝗虫,哪里工资高一点,就往那里跑. 

不要拿你的猪头来挑战我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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