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ho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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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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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xin2006 发表于 2008-8-8 14:54:00
以下是引用cn521在2008-8-8 12:06:00的发言:

国外情况到底如何?有人说西方倒越来越象‘社会主义’,福利保障,工作环境等,谁知道的拿来比较如何?

人家的私有业主和这些在各大名校,进修出来的什么MBA,职业经理人,怎么差异如此大?这个怎么没谁说要接轨呢?

谈到技术工人,目前技术蓝领处于紧缺,事实上现在的技术工,比国企老技工在手工方面差远了,在所谓的“高新电子厂”,还有一批十几,二十岁,在流水线,长年累月的只是拧螺丝(手工装配,他们不需要培训更多知识,浪费钱呢,没准培训出来了,象有些留学生一样跑去国外,不回来了),在国企是很注重技能培训,和文化培训,所以某精英说我们还要为西方打30年工,也没错,因为我们只会装配嘛。呵呵,好象跑题了。

“从个体生产效率,国内的工人创造的财务是比不上国外的”这个怎么比?单位价值不同,定价权捏在别人手里,几亿双袜子,也不一定抵得上一架飞机。

本身创造财富的总数?这个怎么界定,用什么衡量,就象小说中,武二嫖妓“今天你不卖也得卖,就是五文钱......”“我接那个李员外都是1两,怎么你就五文?”“哈哈,以后再没有出1两的价了,出1两的都被我打跑了”

中国不少的私有企业高层,好像教育水平都很不错吧。  读MBA的也一点都不少。这点好像已经在接轨了。

还有你说得那些技术劳动往外跑。 你把从中国去美国,当成四川到江苏那么容易啊,人家就一定要了吗?

谈到技术工人,目前技术蓝领处于紧缺,事实上现在的技术工,比国企老技工在手工方面差远了,在所谓的“高新电子厂”,还有一批十几,二十岁,在流水线,长年累月的只是拧螺丝(手工装配,他们不需要培训更多知识,浪费钱呢,没准培训出来了,象有些留学生一样跑去国外,不回来了),在国企是很注重技能培训,和文化培训,所以某精英说我们还要为西方打30年工,也没错,因为我们只会装配嘛。呵呵,好象跑题了。

假如那些企业,因为劳动成本高了,都采取自动化安装,那这些年轻人不是连 拧螺丝 的机会都没有。

那到时候是不是政府又要出一部法律,禁止自动化流水线。

不要拿你的猪头来挑战我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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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xin2006 发表于 2008-8-8 15:09:00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就是通过强行拉高工人的福利去提高内需, 原因是工人的收入增加可以让他们更好的消费。

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呢

不要拿你的猪头来挑战我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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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lj904china 发表于 2008-8-8 15:16:00

新劳动法的出台,跟我似乎没有任何关系。并没有因为它的出台,公司就和员工签订真正的劳动合同,改变霸王条约的现状,也没有因它的出台而消除拖资的现象。

工厂也没有因为新劳动法的出台,而面临成本提高的问题。(成本提高主要来自于辅料,即原材料价格的上涨。)

因此,新劳动法似乎根本还没有实施。

而且,说句实话,我根本看不懂它。

不知道大家感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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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jjio 发表于 2008-8-8 15:20:00
以下是引用xinxin2006在2008-8-8 15:09:00的发言: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就是通过强行拉高工人的福利去提高内需, 原因是工人的收入增加可以让他们更好的消费。

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呢

这似乎是在西方国家70年代滞胀之前所采用的“收入政策”之类的观点,似乎当初是新剑桥学派所提出的观点。

如果保持他们生产的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变,很明显利润率会下降。恐怕很多跨国企业就会转移目的地了。

如果想保持稳定的利润率,势必会使得价格持续上涨,出口行业的出口额自然会受到影响。感觉怎么都像当初五六十年代官方凯恩斯学派当初发现“菲利普斯曲线”时的政策。这种想法似乎有点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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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jjio 发表于 2008-8-8 15:30:00
  Stigler四十年代的时候就曾经评价过“最低工资法”其实会使失业率增加,表面上看一些貌似为弱势群体谋利益的政策似乎反而是在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从工会的角度而言,日本的工会似乎力量比较薄弱,在西方似乎也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工会成员。奥尔森在《集体行为的逻辑》之中也曾经提到过,工会的领导者为了扩大自身的影响,会为工会里的成员争取高福利,高工资,由此就可能会损害非工会成员的利益或者使得那些原本愿意接受较低工资收入的人失去就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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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er_tong 发表于 2008-8-8 15:42:00
以下是引用天下一人在2008-8-8 10:52:00的发言:

应该说,对于大部分版主来说,是有点阿扁了。大部分吧。

我的驳斥:

1、“劳动力市场雇用双方自主调节合约的功能减弱了”,版主的前提在于,双方都有调节合约的能力,

对此我不能不存在一点怀疑。

2、“人为规定工资,这个工资高于均衡工资”,我认为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最低工资的条款吧。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我想肯定是应该低于均衡工资的,如有疑虑,可以看看下面。

http://www.51labour.com/zhuanti/0613/

3、“必定会形成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象,导致失业增加”,好像斑竹的观点比较独特,

和其他反对劳动合同法的朋友有不一样的地方呢,呵呵。

[em01]

1、仅仅“存在一点怀疑”恐怕不够,至少得把这个怀疑给阐述下吧

2、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而这个标准又是低于均衡水平的,谁能告诉我,这个标准有什么意义?

3、蓝田的意思其实很简明:企业雇佣劳动力归根结蒂是和劳动者的一笔交易,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告诉我们,任何价格管制和其它增加交易费用的干预行为,都会降低效率,减少交易双方利益。新劳动合同法的尽管没有直接规定最低工资(事实上这也做不到,中国这么大,怎么可能一刀切呢),但增加工资不仅仅表现为货币工资的增加,工作更稳定也是一种“涨工资”,其实质也是一种价格干预行为,和其它干预价格的行为和结果并无二致

人们啊,我是爱你们的,可你们要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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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中国经济学 发表于 2008-8-8 16:21:00

该制度指定明显的是一种价格管制行为,但是这中管制行为到底是否有害目前很难界定,原因如下

简单点讲过去的工资和用工制度是否是建立在合理的要素分配和产权制度下?显然如果按新劳动法颁布逻辑上的反推看过去应该是不合理的。那么讨论的第一个要点就是新劳动法颁布依据是什么?

在第一要点得到肯定的回答和解释后,第二个要点就是这种新的制度安排是否能得到满意效果,说白了能否改变现状,作用到底有多大,是否有反作用或者其他预想不到的事情。

另外我要说的是在任何一个完整市场经济情况下,干预确实是有损效率,但是在一个非完整体系下,我觉得这不是必然,只能说哪种方法更能带来效率和资源有效分配。另外即使像某些人所言导致贸易顺差逆转这也只是资源一种重新分配的方向,不必然是坏事。(当然我觉得是不可能的)

经济学-艺术和现实的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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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一人 发表于 2008-8-8 16:42:00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97081-1-1.html

https://bbs.pinggu.org/b49i315509.html

https://bbs.pinggu.org/b34i317347.html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65496-1-1.html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89422-1-1.html

这是我以前看过的帖子,希望已经包括了必要的知识分析和道德绑架了。

多谢两位版主这么给面子,我还以为得等一两天,才有空呢。

小猫超版出去了,咱们先分析辩论着吧,到快疲塌了,他正好回来当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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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一人 发表于 2008-8-8 16:56:00
以下是引用xinxin2006在2008-8-8 14:48:00的发言:

突然在想,不知道劳动合同法对于那些精英,就比如小猫版主有什么影响呢?

之前有人评论过,所有的劳工保护法对于 高端就业人员来说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比如限制工作时间, 可是不少科技企业,咨询公司,投资银行,顾问公司等等,里面员工工作时间却最长的。

他应该是高端劳动力资源拥有者,所以《劳动合同法》和他几乎没有关系。

关于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其实对他们没作用,主要体现在他们自己对这些规定的如何理解上,

如果他们想利用这些法规为自己争取更多的闲暇时间,是绝对能做到的。

但是有些人不做。

这就没有关系了,这种情况和农民工被迫加班完全是两回事。

想知道为啥是两回事吗?

回复。

40
jhse 发表于 2008-8-8 17:07:00

不要把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归结为是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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