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意识(利己),自由意志,有限理性"这一生命本性假设可以经得起各领域实践的考验,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尽管去推理一下,在生命本性成份中改变任一都将难以成为生命.不管人类文明发展到多么高级阶段,人类还将以生命形式存在,除非是灭绝,也或者变成"神仙".
所谓"私有制",这本来就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是由人类的生命本性所决定的.你的举例也只是自然社会中的"贫有底线",那根本不是"公有制"的专有.
生命周期是有限的,谁死了也带不走一分钱财富,"私有制"本来就是人类文明财富全人类共有的一种自然形式.相比之下,人为的"公有制"就显得太过急功近利了.
我们观点不同的原因是我们对私有制的解释不同。我赞成你说的“自我意识,自由意志”。
我对私有制的理解是,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谁生产的东西就是谁的。公有制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但不一定生产资料由集体管理。就像我的地不一定我去种,我也可以让别人去种,但别人种我的地要给我点东西。
在表面上公有制与私有制只有一个区别:能否通过税收给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无偿的发钱。如果私有制能做到这一点那也就不是私有制了。
当然在我举的例子中的低保户不只是我国才有,美国也有,我举这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完全可以让机械来养活社会的所有成员。
资本主义的福利政策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在公有制给每个人都发钱,是要为机械生产的商品找到市场,是为了提高社会的消费能力。
如果私有制本来就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是由人类的生命本性所决定的。那么为什么会有几千年前人类社会初期实行公有制的氏族公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15 11:25:1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