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回答总结
说说本人的看法,我觉得上述的说法均有不大合理的地方,我综合各Eviews的教程和Eviews官方UserGuide,应该为:
1、单位根检验是序列的平稳性检验,如果不检验序列的平稳性直接OLS容易导致伪回归。
2、当检验的数据是平稳的(即不存在单位根),要想进一步考察变量的因果联系,可以采用格兰杰因果检验(11楼主解释了该原理),但要做格兰杰检验的前提是数据必须是平稳的,否则不能做。
3、当检验的数据是非平稳(即存在单位根),并且各个序列是同阶单整(协整检验的前提),想进一步确定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可以进行协整检验,协整检验主要有EG两步法和JJ检验
A、EG两步法是基于回归残差的检验,可以通过建立OLS模型检验其残差平稳性
B、JJ检验是基于回归系数的检验,前提是建立VAR模型(即模型符合ADL模式)
4、当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时,可以建立ECM进一步考察短期关系,Eviews这里还提供了一个Wald-Granger检验,但此时的格兰杰已经不是因果关系检验,而是变量外生性检验,请注意识别
协整关系是一些经济变量本身是非平稳序列,但是它们的线性组合是平稳序列。
协整检验的目的是看一组非平稳序列的线性组合是否具有协整关系;先进行单位根检验,判断数据是否平稳,如果存在单位根,且同阶的话,再进行协整分析,可用E-G两步法或Johnson法来判断协整关系,如果存在协整可进一步检测格兰杰因果检验,看看某一个变量的先前的变化对另一个变量是否有影响。
金融变量多为非平稳的时间序列数据,协整检验这些非平稳数据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关系,是对经济金融变量研究的重要运用。单位根检验是是协整检验的必要前提,只有在所有变量均通过单位根检验为同阶单整,即所有变量的同阶差分为平稳数据(所有变量均为平稳数据I(0)亦可)的情况下,协整的检验才有意义。格兰杰因果检验我认为跟前两者并不是隶属或是先后的关系,其检验的是时间序列数据间的因果关系,可以运用在建模前,以确定哪个变量作为因变量,哪个作为自变量,也可以在建模后,作为经济变量因果关系解释说明之用。可以说,两个互为因果的变量在单方程的建模中,因变量和自变量的关系难以厘清,因而必然会影响模型的效果,所以更常见于和联立方程模型VAR或SVAR建立时一起使用。
其实很多回答是一种误解。有如下几点,需要澄清:
第一,格兰杰因果检验是检验统计上的时间先后顺序,并不表示而这真正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呈因果关系需要根据理论、经验和模型来判定。
第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变量应是平稳的,如果单位根检验发现两个变量是不稳定的,那么,不能直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所以,很多人对不平稳的变量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这是错误的。
第三,协整结果仅表示变量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那么,到底是先做格兰杰还是先做协整呢?因为变量不平稳才需要协整,所以,首先因对变量进行差分,平稳后,可以用差分项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来判定变量变化的先后时序,之后,进行协整,看变量是否存在长期均衡。
第四,长期均衡并不意味着分析的结束,还应考虑短期波动,要做误差修正检验。
最常用的协整理论为恩格尔—格兰杰的EG两步法协整检验理论,具体步骤为:
一、首先进行变量的单位根检验,先做水平值的单位根检验(一般用ADF检验,也可以用PP检验),序列不稳定的话,做一阶差分的单位根检验,还不平稳的话,做二阶差分的单位根检验。在做单位根检验时,要注意调整滞后阶段P的值,从大往小依次做下来直到AIC、SC值、DW值等满意为止。同时也要注意截距和时间趋势的取舍,随时调整,以得到有效的结论。
二、如果变量为同阶单整序列,则根据EG两步法可以进行变量间的协整分析,建立模型,用Eviews计量出结果。此时,一般DW值会比较小,也就是说存在自相关性,那么这时需要对残差的水平值进行单位根检验。如果残差为水平平稳序列,那么所建立的协整方程是有效的。否则,是不存在协整关系的。
三、根据上面的协整关系,建立Granger方程,检测Granger因果关系。因为协整关系只是表示了变量间存在一个共同的趋势,没有反映出谁是谁变化的原因。
8简而言之,
单位根探讨的是变量的纵向关系, 协整探讨的是变量间的横向关系,格兰杰探讨的是变量间的因果关系。
建议楼主看一下计量经济学的教材,推荐 高铁梅《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与建模》(第二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第177页,很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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