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问题,即所谓从“是”能否推出“应该”,也即从“事实”命题能否推导出“价值”命题,它是休谟在《人性论》中提出的一个著名问题。这个问题在西方近代哲学史上占据重要位置,许多著名哲学家纷纷介入,但终未有效破解。近年来,中国哲学家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也表现出高度的热情,仍然无法切入休谟问题的本质。休莫问题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哲学命题,它集中体现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核心关系问题。
一、休模问题的由来
以前的一些哲学家认为,道德可以像几何学或代数学那样论证其确定性。但是,休谟认为,对于道德问题,科学是无能为力的,科学只能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而不能告诉我们“应该怎样”的问题。他在《人性论》中写道:“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经常的‘是’与‘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需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不过作者们通常既然不是这样谨慎从事,所以我倒想向读者们建议要留神提防;而且我相信,这样一点点的注意就会推翻一切通俗的道德学体系……”。尽管休谟自己没有明确回答自己提出的问题,但他的本意却是否定的,即从“是”中不可能推出“应该”。
休谟说:当你用逻辑的方法去推断价值命题的时候,前提当中必然也包含着价值命题,不可能从纯粹的事实命题逻辑地推演到价值命题。简单地说,任何先进合理的思想体系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不科学的、先验的价值预判”。因此一个自然推论就是,价值判断本身不具备可通过逻辑或经验手段验证的“真值”(truth value),因而价值无所谓对错之分。许多人认为该定理便是道德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渊源。
严格说来,休模问题并非指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而是指事实命题与价值命题的关系问题,由于事实命题一般以“is”为系词,而价值命题一般以“ought”为系词,所以休模问题又称“实然与应然问题”。
二、事实命题与价值命题
命题可分为事实命题与价值命题两大类,自然科学通常涉及到的是事实命题,而社会科学通常涉及到的是价值命题。然而,无论是事实命题,还是价值命题,都可分为四个层次。
1、属性。事物的外部联系方式称之为特性或属性。它从某一个方面反映出事物的存在状态或运动变化方式,包括颜色、形状、大小、质量、力度、距离、方向、规模、时间、速度、强度、硬度、温度、电压、氧化性、化学活性、能量、有序性、无序性等具体形式。
2、概念:具有相同特性或相同属性的事物有机地组合起来,抽象出一个共同的属性,就形成了一个“概念”。这里的“概念”涵义很广泛,包括概念、定义、符号、文字、图像、标识、模型、分子式、函数以及各种复合属性(如熵、焓、功率)等具体形式。
3、定律:把若干个概念有机地组合起来,并抽象出一个共同的属性,就可以确定一个科学定律。这里的“科学定律”涵义很广泛,包括公式、公理、定理、规律、推论、图表、化学方程式等具体形式。
4、理论:把若干个定律有机地组合起来,并抽象出一个共同的属性,就可以确定一个理论,包括观点、主义、学科、学说、体系、论点、思潮等具体形式。
事实命题主要分为自然属性、科学概念、科学定律、科学理论四个层次,由于“科学概念”建立在“自然属性”的基础上,“科学定律”建立在“科学概念”的基础上,“科学理论”建立在“科学定律”的基础上,因此所有事实命题都是建立在“自然属性”的基础上。
价值命题主要分为价值属性、社会概念、社会定律、社会理论四个层次,由于“社会概念”建立在“价值属性”的基础上,“社会定律”建立在“社会概念”的基础上,“社会理论”建立在“社会定律”的基础上,因此所有价值命题都是建立在“价值属性”的基础上。
由此可见,事实命题与价值命题的关系在根本上取决于“自然属性”与“价值属性”的关系。
三、价值属性的关键性内容
价值属性反映了事物与人的生存和发展之间的联系,或者反映了事物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所表现出来特性。价值属性可分为消费性价值属性与生产性价值属性两大类,而消费性价值可分为食物类价值、温饱类价值、安全与健康类价值、人尊与自尊类价值等四个层次,生产性价值可分为生理性价值、个体性价值(如工具、技术与科学)、社会性价值(如经济、政治和文化)等三个层次。
统一价值论认为:各种层次的消费性价值分别通过四个不同的消费过程转化为过渡价值(生物化学能、生理潜能、劳动潜能、劳动价值),从而可以折算成不同数量的过渡价值;各种层次的生产性价值分别通过三个不同的生产过程转化为过渡价值,从而可以折算成不同数量的过渡价值;过渡价值分为生物化学能、生理潜能、劳动潜能、劳动价值四个层次,其中,劳动价值可以折算成为一定数量的劳动潜能,劳动潜能可以折算成为一定数量的生理潜能,生理潜能可以折算成为一定数量食物中所蕴含的生物化学能。总之,所有的价值属性都可以折算成为食物中所蕴含的生物化学能。即所有价值属性都是生物化学能的扩展与延伸,都可以表述为相应的生物化学能的函数。
由此可见,食物中所蕴含的生物化学能,是价值属性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内容。如果能够论证出它同样也属于一种自然属性,那么,由此可推导出所有价值属性都属于自然属性,进而可得出价值命题都属于事实命题的结论。总之,生物化学能是价值属性的基础性、关键性内容,是价值属性与自然属性发生联系的核心纽带,也是价值命题与事实命题发生联系的核心纽带。
四、生物化学能的自然属性
19世纪存在着两种对立的发展观。一种是以热力学第二定律为依据推演出的退化观念体系,它认为,所有物质系统都在不断地趋于无序化;另一种是以达尔文的进化论为基础的进化观念体系,它认为,生物界及人类社会都在不断地趋于有序化。显然,物理学与生物学、社会学中的这两种观点至少表面上在发展观上是根本对立的。
物理学的“耗散结构论”认为,当系统是一个与外界既有能量交换又有物质交换的开放系时,且在远离平衡的非线性的区域时,就会产生的一种稳定的自组织结构,由于存在非线性的正反馈相互作用,能够使系统的各要素之间产生协调动作和相干效应,使系统从杂乱无章变为井然有序,这种自组织结构就是“耗散结构”。生物机体是一种远离平衡态的有序结构,它只有不断地进行新陈代谢才能生存和发展下去,因而是一种典型的耗散结构。人类机体是一种更高级别的耗散结构。
物理学认为:自然界的发展趋势是不断趋向于无序化,即熵函数(其中,“熵”是能量与温度的比值)的熵值不断自发地增长下去。耗散结构的发展趋势却是不断趋向于有序化,为了维持耗散结构的持续生存和不断发展,就必须不断从外界注入“负熵”或“负熵流”。
统一价值论认为,“负熵”或“负熵流”不可能单独存在,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载体,这种载体的原始形态就是食物,即食物中所蕴含的生物化学能是“负熵”或“负熵流”的最基础来源。而且,由于温度的变化来自于能量的变化,熵是能量与温度的比值,熵值的变化在根本上取决于能量的变化,因此熵的核心内容就是能量。也就是说,虽然在形式上讲,影响耗散结构有序化过程的因素是熵或负熵,但真正起实际作用的却是熵或负熵所对应的能量,任何形式的熵或负熵都是以一定的物质能量作为其客观内容和基本动力。
由此可见,能量可分为两大类型:一是无序化能量,二是有序化能量。其中,推动系统不断朝着有序化方向发展的能量就是有序化能量,推动系统不断朝着无序化方向发展的能量就是无序化能量。显然,对于动物和人类来说,食物中所蕴含的生物化学能推动着动物和人类不断朝着有序化的方向发展,因此是一种典型的、基础性的有序化能量。
由于“有序化能量”是从物理学角度提出来的新概念,是推动耗散结构不断朝着有序化方向发展的动力源,因此它属于一种自然属性。食物中所蕴含的生物化学能是一种典型的、基础性的有序化能量,因此它也属于一种自然属性。
由于生物化学能是价值属性的基础性、关键性内容,而所有的价值命题(包括价值属性、社会概念、社会定律与社会理论四个层次)都是建立在价值属性的基础之上,那么,所有的价值命题都建立在生物化学能的基础之上。既然已经论证出生物化学能属于一种自然属性,那么,所有的价值命题都属于一种自然属性。
五、“是”与“应该”的本质
要想探索“是”与“应该”关系,就必须首先了解“是”与“应该”的本质。
(一)“是”与“不是”的本质
“是”与“不是”用以反映事物的自然属性及其存在的肯定或否定状态。由此可得:
“是”的本质:事物的自然属性及其存在的肯定状态,定义为“是”。
“不是”的本质:事物的自然属性及其存在的否定状态定义为“不是”。
(二)“应该”与“不应该”的本质
“应该”与“不应该”用以反映事物的自然属性及其存在的变化范围的肯定状态或否定状态。由此可得:
“应该”的本质:事物的自然属性及其存在的变化范围的肯定状态,定义为“应该”。
“不应该”的本质:事物的自然属性及其存在的变化范围的否定状态,定义为“不应该”。
几点说明:
1、价值属性属于一种特殊的、复杂的自然属性,因此“应该”与“不应该”、“是”与“不是”也同样可以用以描述价值属性以及建立在价值属性基础之上的社会概念、社会规律及社会理论。
2、由于自然类事物的变化范围往往比较小,因此“是”与“不是”通常用以描述自然类事物;由于社会类事物的变化范围往往比较大,因此“应该”与“不应该”通常用以描述社会类事物。
3、事物的自然属性及其存在的变化范围越小,肯定状态时的“应该”就越接近于“是”,否定状态时的“不应该”就越接近于“不是”。如果变化范围为零,则肯定状态时的“应该”完全等同于“是”,否定状态时的“不应该”完全等同于“不是”。
4、如果“肯定状态”本身包括“变化范围”的内涵,那么,“是”的本质就包括“应该”的本质的全部内容;如果“否定状态”本身包括“变化范围”的内涵,“不是”的本质就包括“不应该”的本质的全部内容。由此可以得出:“应该”是一种特殊的、复杂的“是”,“不应该”是一种特殊的、复杂的“不是”。即广义的“是”包括“应该”,广义的“不是”包括“不应该”。
六、“应该度”与“不应该度”的数学定义
事物的自然属性及其存在的方式有着一定的变化范围,一般情况下,事物的自然属性通常有一个稳态值(或常态值),而事物的实际自然属性往往就在这个稳态值的上下进行波动。因此,可以采用“应该度”与“不应该度”来描述事物围绕稳态值的波动情况。如果事物的自然属性越是接近这个稳态值,“应该”的程度就越高;反之,如果事物的自然属性越是远离这个稳态值,“不应该”的程度就越高。由此给出如下概念的数学定义:
应该度:设事物的自然属性的稳态值为Zw,而事物的自然属性的实际值为Zs,则把Zw/(|Zw-Zs|)定义为该事物的自然属性的应该度,用Y来表示,即:
Y=Zw/(|Zw-Zs|)
不应该度:把事物的自然属性的应该度的倒数定义为该事物的自然属性的不应该度,用B来表示,即:
B=(|Zw-Zs|)/Zw=1/Y
当Zs=Zw时,即事物的自然属性趋近于稳态值,应该度为无穷大,不应该值为零;当Zs=0时,即事物的自然属性远离了稳态值,应该度为1,不应该度为1。由此可见,自然属性“应该度”的取值范围是(1,∝),自然属性“不应该度”的取值范围是(0,1)。
七、价值命题“应该度”与“不应该度”的表现形式
由于价值属性是一种特殊的自然属性,那么,自然属性“应该度”与“不应该度”的数学定义同样适应于价值属性。不过,由于价值属性相对于自然属性更为复杂,因此价值属性的“应该度”与“不应该度”往往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而且,价值体现了事物对于人类主体的生存与发展的作用程度,而人类主体是一个复杂的有机系统,它由众多的变量因素所构成,不同的人类主体之间往往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重大差异,同一事物对于人同的人类主体往往体现出不同的价值属性,因此同一事物对于不同的人类主体往往表现出不同的应该度或不应该度。
价值命题主要分为价值属性、社会概念、社会定律、社会理论四个层次,其中,价值属性与社会概念的“应该度”与“不应该度”的表现形式与事实命题的应该度”与“不应该度”的表现形式基本相同,但是,社会规律与社会理论的“应该度”与“不应该度”却有着独特的表现形式。
人类的最高行为准则就是“追求最大价值率”,根据这个准则与“使用价值的边际效应规律”,可以推导出“广义价值规律”(即“事物的价值率围绕主体的中值价值率上下波动”)。广义价值规律是一切社会规律的母规律,所有社会规律(包括各种经济规律、政治规律和文化规律以及各种思维、情感和意志方面的规律与理论等)都可以通过这一母规律推导出来,都是这一母规律的具体表现形式。
不难理解,主体的中值价值率是事物价值率的稳态值(或常态值),广义价值规律以及由此推导出的其它社会规律的运行情况,可以采用“社会性应该度” 与“社会性不应该度”的概念来描述。由此给出如下概念:
社会性应该度:设事物的中值价值率为Po,而事物的实际价值率为Ps,则把Po/(|Po-Ps|)定义为该事物价值率的社会性应该度,用Y来表示,即:
Y=Po/(|Po-Ps|)
社会性不应该度:把事物价值率的应该度的倒数定义为该事物价值率的社会性不应该度,用B来表示,即:
B=(|Po-Ps|)/Po=1/Y
当Ps=Po时,即事物的价值率趋近于主体的中值价值率,应该度为无穷大,不应该度为零;当Ps=0时,即事物的价值率远离了主体的中值价值率,应该度为1,不应该度为1。由此可见,社会性“应该度”的取值范围是(1,∝),社会性“不应该度”的取值范围是(0,1)。
几点说明:
1、由于事物的价值取决于主体的品质特性、介体的品质特性及客体的品质特性三个方面,因此同一事物对于不同的人类主体、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往往表现出不同的价值率,从而往往表现出不同的应该度或不应该度。
2、同一人类主体往往具有不同的中值价值率,即具有不同的价值率稳态值(或常态值),因此同一事物对于不同的人类主体往往表现出不同的应该度或不应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