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5-9-22 09:18 
作为婚姻的占有应当是一种事实,而不仅仅是一种观念。如果世界上有人宣称自己娶了圣母玛利亚,大家也认为 ...
作为婚姻的占有应当是一种事实,而不仅仅是一种观念。如果世界上有人宣称自己娶了圣母玛利亚,大家也认为他娶了圣母玛利亚,那么就真的意味着他和圣母玛利亚相互占有了,形成婚姻了?
回复:请问:圣母玛利亚是否承认这个事实?
同理,指腹为婚仅仅是一种观念上的婚姻,是对将来婚姻的一种约定,而不是一个客观事实。难道你认为两个尚在娘胎中的人可以发生事实上的相互占有吗?
回复:因为过去的父母能够做这个主,双方承认,就是契约。婚约本身就是相互承认的互为所有的契约。
你既然知道“最初的范围不是确定的范围。不是确定的范围,就不能称之为婚姻。”那你怎么能说指腹为婚就是确定的范围呢?就是婚姻呢?
回复:过去的父母能不能确定?你要弄清这个问题。如果今天的父母肯定不能确定。
我只从事实上的占有的角度,讲过婴儿不能实行占有。除此以外,年龄的规定一直是你提出来的,是你在讲的,要问也应该问你自己。
回复:前期的部落,部落中所有的男人都是所有女人的,这就是共婚。请问:这里的“所有”,难道不包括老人 孩子吗?
你所说的婚姻不是占有吗?你所说的共婚不是指许多男女之间的相互所有吗?我完全是在你的概念范畴内与你讨论问题,我何时把性与婚姻混为一谈了?
回复:部落中的男女相互所有,而不为外界人员所有,这就是占有,这就是共同的婚姻。母子同在这个共同占有的范围,岂能没有共同的婚姻关系!这只能是没有发生性关系,而不是没有共同的婚姻关系。
出现共同的占有,这个共同的婚姻关系就已经确定;而性关系是道德层面的内容,与这个共婚的关系无关。
在一个实行共婚但禁止血亲婚姻的部落中,兄弟只能与血亲以外的女子相互所有,而不能与血亲姐妹相互所有,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因此,在血亲姐妹来看,自己的血亲兄弟就属于非血亲女子所有,而不属于自己与非血亲女子共有。即,在血亲姐妹来看,自己的血亲兄弟是属于非血亲女子所私有,请你回答是,或不是。
回复:在共婚的社会,即使与你发生性关系,并不是为你所有啊!不与你发生关系,也不要认为对方就是他人的。(因为这是共有社会,不是今天的社会)
如果回答不是,那么请问,血亲姐妹和自己血亲兄弟的关系与非血亲女子和自己血亲兄弟的关系有何不同?如果你说他们之间只有性关系的不同,而大家都属于共婚范畴,那你是不是也可以说今天的兄弟姐妹在成家之前和离婚或丧偶之后也是共婚关系,只是没有性而已?
回复:在共婚的社会,发生了关系就像是男女之间的朋友,你有你的朋友圈,我有我的朋友圈,而且朋友圈是相互交织。
今天不一样,今天的社会不是共婚的社会,没有共同的生活环境。如果建造一个共同生活的环境,让这些未婚男女按照共同生活的婚姻方式生活能够生活。但是,眼下的未婚男女不是共婚,而是没有婚姻。(因为他们没有占有吗,没有区分内外的占有界限,没有这个占有,当然不能称之为婚姻。所以,未婚男女之间不是共婚的关系,而是没有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