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机大多发生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国家。经济较快增长容易出现信心十足、盲目乐观,放松危机警惕。而欧洲的法、德、意、英等国很少发生经济危机,即便发生,也是局部的,究其原因有:经济增长平稳;早就经历过大危机的洗礼,国民心态较为成熟,投机气氛不浓厚;监管能力强,经济实力雄厚,财金和外汇制度健全,风险隐患较少。
2.泡沫经济都经过“疯狂—恐慌—崩溃”三个发展阶段。
3.汇制和币值是否合理成为外部冲击大小的重要因素。僵化的汇率制度往往成为国际资本攻击的目标。本币高估或低估都将加剧外部不平衡,危及经济安全。
4.国际游资往往是发展中国家金融危机的导火索与祸首。
5.“金融不稳定”决定了政府调节的必要。金融天生具有“不稳定性”,股市是容易发生“市场失灵”的地方,有必要进行合理的调节。
6.摆脱泡沫经济危害的道路是漫长的。拉美与日本都有“失去的十年”甚至十多年,平均经济增长率都只有1%左右。
7.有效的应对可防止风险蔓延。1974年英国金融危机、1987年美国黑色星期一、1992年欧洲货币危机、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影响都较短暂,一两年后经济全面恢复,没有造成经济危机,与其应对及时、有力分不开。
8.建立适合国情的自主应对机制尤其重要。IMF、发达国家的政策建议往往对发展中国家造成损害,根本原因在于没有顾及当事国的国情。
综合来看,我国可能会面临泡沫风险与外部风险交织,既与日本泡沫经济相近,又兼具发展中国家外部冲击的一些特征。对此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化解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