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兴元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目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融资难。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央行的政策只是其中一部分原因。要解决这一难题,不仅需要中小企业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加强与银行的联系,更需要各方营造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的外部条件。政府的政策既可能是促进性的,也可能是阻碍性的。对此需要认真区别对待。
1.近一段时间以来,政府陆续推出了包括4万亿元刺激经济方案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这对中小企业而言能否算得上利好?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他们的融资难题?
根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数据,去年我国在各地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有430万户,创造了60%的GDP,50%的税收,75%以上的就业机会,但是中小企业在我们国家全部银行的贷款金额的比重只占22.5%,而且今年一季度下降到15%。这一跌幅与央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和信贷规模和方向控制有关。由此提出一个问题:长此以往,我国的中小企业会不会因为融资环境恶化而对我国的经济产出和就业保持同等比例的贡献?对于这一问题,不存在简单的答案。目前政府宏观政策也已转向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而且政府陆续推出了包括4万亿元刺激经济方案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这里就要看中小企业能够得益多少,是否政府的政策过于偏重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里面的名堂大得很,很有可能存在很多反竞争的操作。但是,总体上看,一系列刺激经济的措施对于中小企业的经营属于利好:它们有利于稳定消费者和企业对市场的预期,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持续经营。
增值税转型改革、取消信贷规模控制都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前者涉及从生产性增值税朝着消费性增值税的转向和减税,其实质是政府征税转向规则取向。这是因为在全国范围内、全额抵扣的增值税转型,体现了税制中性原则,有利于中小企业减负。后者涉及把信贷决策权回归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利于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
政府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许多公用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建设都是可以市场化的,但是由政府包揽意味着挤出私人投资。大型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虽然部分必要,但是这方面的政府集中投入很可能使得大量资源在部分行业集中,市场过程扭曲和“X无效率”。所谓“X无效率”,是指由于各种障碍,如挪用,贪污,内部无良好激励机制等障碍,组织内部的产出效率低于现有技术和资源水平下的生产潜力全部发挥时的效率。
政府扩大内需十大措施中包括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持服务业发展,也包括合理扩大信贷规模,促进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但是具体内容并不清楚。这些措施应该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部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最近各地在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但是这些机构只能是杯水车薪。至于政府把放贷人条例草案放到议事日程上,虽然是个利好。但是放贷人条例是否能够带来增量资金,是值得疑问的。该条例主要是正式赋予放贷人以放贷权利,与增加其放贷数量无关,这是因为他们在非正规市场本来就在从事面向利润最大化的吸储放贷运作。
2.在外部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帮助中小企业“过冬”的同时,您认为中小企业自身应该从哪些方面去抵御“寒流”?
全球金融危机仍在扩散和蔓延,对各国实体经济的造成冲击和损失,也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负面的影响。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和上半年政府控制信贷规模收紧银根的影响,我国大量中小企业目前处于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的境地,对银行和民间资金有着大量的需求。一些企业主在欠下大量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之后,由于偿债无望而逃债在外。还有一些企业因为订单减少,对信贷的需求在减少。银行出于对日益上升的市场风险的考虑,惜贷行为越发明显,贷款审批程序趋于繁琐,难以满足很多中小企业的要求。此外,企业之间由于三角债激增,企业开始谨慎对待商业信用活动,很多企业开始采取先收货款后发货的形式。目前我国央行已经宣布降息,这一情况仍然存在。这说明我国已经陷入局部准“流动性陷阱”。其症状为:利率下降,但银行惜贷,不过部分企业信贷需求仍然存在,另有部分企业信贷需求减少。
除了争取银行信贷之外,中小企业目前还有一些小办法勉强抵御“寒流”的。比如目前有些商会办了一些互助基金,当企业会员要先归还银行贷款再续借贷款时,互助基金可以借给企业会员一笔利息较低的周转资金,也可以为一般经营目的在内部成员之间相互借贷。比如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商会互助基金会,它运作得很好,一年累计可为企业提供上亿元周转资金,几年前就受到了中央银行的肯定。这种做法应大加鼓励和推广。其实工商联章程里面规定,工商联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工商联对这些条款没有用足用好用活。政府也可以通过核准制放开由大中小企业投资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区域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联保也是较好的选择。
此外,民间借贷仍然是重要的融资渠道。很多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依赖于民间借贷资金。如果不计算企业应收款,估计我国民间借贷在2万亿元以上。如果把企业应收款计入在内,估计我国民间借贷在6万亿元以上。其中:来源与银行贷款相关的民间借贷额估计达14900亿元,涉及各项贷款余额(2008年10月)298295.7亿元,规模按其5%计算,包括(多次)转贷,其用途多种多样,包括经营生产,消费,用于充作资本金,借钱投资股市等等;与流通中现金31317.84亿元相关的民间借贷额估计为6200亿元,规模按其20%估算;企业应收账款估计为4万亿元以上,按2008年5月统计数字计算。合计可达6万亿元以上。这里包括计息与不计息两部分民间借贷,但不含从国外、港澳台地区借入的民间资金。
3.目前有一种趋势,就是典当行向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伸出了援手。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您认为典当行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上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典当行在形式上是准正规金融机构。但是其实际运作往往跨越了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也就是民间金融)两个领域。一些典当行采取记黑白帐的方式。对工商税务部门提供白帐,对自己保留黑帐。签立的合同条款符合政府对费用率的规定(保存典当物需要管理费用,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5‰,房地产抵押典当时,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30‰)。实际上净费用率往往随民间借贷的市场利率而走。企业发生资金链紧张或者断裂时,典当行是其选择之一。无疑,典当行满足了企业的金融服务需要,就这一点来看,典当行的放贷行为无可非议。而且典当行放款时间比较短,这样典当者本身的负担并不像外人感受到的那么高。但一些典当行在放贷中的做假账行为虽然可以理解,但明显是违法的。不过,作假帐行为在我国的企业很普遍。此外,典当行本身的正式业务受其注册资本规模小的限制,放款总量仍然有限。其非正式业务,或者说帐外业务的运作空间很大。两者均有利于部分减缓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果能够通过核准制来核准典当行的市场进入的话,典当行这一行业其实有能力进一步减缓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