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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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曼原来如此不堪一击--论新自由主义学派的终结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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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jtz 发表于 2005-9-4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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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璋 发表于 2005-9-4 2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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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璋 发表于 2005-9-4 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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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yy 发表于 2005-9-5 16:46:00
以下是引用朱德璋在2005-9-3 23:55:58的发言:

使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合二为一,这一点很容易做到。那就是在资本不为个人所有的前提下企业间的自主竞争机制。

一、由于企业是自主竞争的,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在生存竞争中自觉作到企业效益和员工效益的最大化。

二、资本不为个人所有,或为国有或为集体所有,1、国家用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监督企业的经营安全性,2、监督保障企业内部分配差距不扩大化,3、在全社会资本过剩的情况下下令企业自觉分解资本为员工福利,保障社会资金结构的合理性。

这完全不是以往的束缚企业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是一种结合竞争机制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同样是一种企业灵活性与国家可控性相结合新型国家企业管理体制。

晕!还是计划经济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来就是骗人的!要实现你的设想,你至少还要作以下假设:

1、人不是自私的

2、你所设想的体制中的每个参与者完全理性且无差别

3、你所设想的体制属于完美博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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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璋 发表于 2005-9-5 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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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璋 发表于 2005-9-6 2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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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生 发表于 2005-9-7 21:15:00
朱生即朱德璋之马甲也,还有什么不满的快提呀,不然新自由派的老窝就要被端了,哈哈!http://zxlt7601.any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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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璋 发表于 2005-9-8 2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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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9-9 16:17:00
以下是引用朱德璋在2005-9-3 23:55:58的发言:

……二、资本不为个人所有,或为国有或为集体所有,1、国家用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监督企业的经营安全性,2、监督保障企业内部分配差距不扩大化,3、在全社会资本过剩的情况下下令企业自觉分解资本为员工福利,保障社会资金结构的合理性……

谁代表国家行使这种权力呢?如果企业亏损,谁为亏损负责呢(是掏自己的腰包负责,还是让大家一起负责)?拥有资本的劳动者或经营者如果没有生产效率,是否可以下岗呢?谁有权决定他的上下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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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9-9 16:20:00
新自由主义学派的终结并不代表或证明别的学派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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