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8-7-2 13:56 
工资有下限说明,只要有工资,就存在下限,下限对于工资是决不可或缺的;而其他的因素则是可能有也可能无 ...
其他因素不是可能有可能无,而是一定有,大大地有,其决定的份额大于这个下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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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主义的很长历史阶段上,其他因素就是没有,或很少有。你不能说那时的工资根本不是工资吧?
必需生活资料价值,只能决定2000元,而其他因素决定了7000多,你居然敢说前者是第一位,最基本的因素,这不是瞪眼说瞎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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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的、最基本的因素是从历史发展上来说的,也是从逻辑上来说的,讲的就是工资首先就要能够保证生产劳动力所必需。即便是9000元,那也包含了保证生产劳动力所必需。你能说这里不包含生产劳动力所必需吗?
退一步讲,就算工资是按下限发的,它也是等于必须生活资料的价值(这有事实依据,工资下限能够交换这些必需生活资料),而你却直接给变成了生活资料耗费劳动量(6小时劳动)的价值,请问你有什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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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是在用“工资购买的是劳动”来否定劳动价值论,也就是说,你的观点是,假设劳动价值论是成立的,那么在“工资购买的是劳动面前”,它就破产了。否则,你用“工资购买的是劳动”来否定劳动价值论在逻辑上就不成立。
这样,我当然要按照你假设的劳动价值论是成立的,把生产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价值归结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的劳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