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圆券最后的价值是不是零和我们的“按人发钱”有何关系?我们也不是倡导发金圆券,而是要求按人发放有价值的货币,不是你说的零价值货币。[ 2、你说错了。不要偷换概念。公平就不叫做掠夺了。我们说现有的发钱方式叫做掠夺,而不是按人发钱叫做掠夺。 当货币当局出现之后,它剥夺了交易双方生产货币的权利,但是却不肯把货币平等地发给交易双方而是只发给其中一方,这就是对另一方的不公正和掠夺。 3、(1)现在开采金矿是要得到国家许可的;(2)现在黄金不是货币。
4、你首先要搞清楚:用货币和你的智慧相交换的货币从哪里来的?是不是我们所说的由货币当局垄断发行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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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金圆券的例子是证明“纸币”的本质是“0价值”的;是驳斥你的“货币是商品,没有0价值”之说。这个例子在这里不是指你“提倡”发金圆券,但你们的“观点”跟ytaoxyan朋友说的一样,其最后结果会跟金圆券一样。
2、“公平”与“掠夺”这两个概念,任何人都偷换不了。“偷换概念”是形式逻辑中的概念,是指在同一命题中,使用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同一。而“公平”与“掠夺”本来就是两个内涵和外延都不相同的概念。我在上文的意思是,不能看到一方在“掠夺”,我们为了“公平”,提倡另一方也去“掠夺”。——我所使用的“概念”是明确的。
3、“金矿”问题与主题无关。
4、我上文“用...智慧交换”这句话,是针对你的“自己生产的货币,即金银等财产”而言的,不是指纸币。——在座的几位朋友都说过,历史上也是这么做的,谁需要“纸币”就拿自己财产到银行兑换或贷款。——这些都是很清楚的关于货币的历史事实和今天仍然行之有效的经济方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9 10:19: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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