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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制度经济学2]康师傅和诺基亚谁来买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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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 发表于 2005-10-1 12:43:00

1.营销的广告宣传应是康师傅支付,诺机亚不负担宣传成本,同时手即市场潜在竞争对手也可能和康师傅达成战略联盟 ,

2. 在此环境下,诺机亚所考虑的是康师傅推广自己产品做的宣传给自己带来的 收益有多大?

3.诺机亚考虑和康师傅达成战略联盟所支出成本仅是手机,不负担其它费用,同时手机成本是生产成本,不是市场价格

4.由于营销方案是康师傅制定,诺机亚处于信息劣势,他的决策应当是限于(成本<收益)考量,

所以我认为诺机亚支付手机相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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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lbl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05-10-2 02:38:00

本人认为是诺基亚以一个比较优惠的价格将手机卖给康师傅,然后康师傅进行一系列的有奖活动。目的很简单,诺基亚想更好宣传自己的品牌,康师傅很好的利用了大众的心理进行销售,可以达到两全其美的结果。个人认为两大品牌之间可以进行契约的签订来稳定相互之间的信任和利益,如果市场销售结果理想的话,我估计诺基亚将会以更便宜的价格或者直接赠送手机给康师傅进行宣传,因为契约的约束效力,使得双方都有着稳定合作基础和努力开拓市场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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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zhihao 发表于 2005-10-2 16:02:00
应该是大家相互分担自己的协议的费用,因为康师傅利用了诺基亚的名牌效应来达到吸引顾客的目的,而诺基亚则利用康师傅的销售渠道宣传了自己的手机。根据利益—成本,所以应该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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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fitruc 发表于 2005-10-2 18:23:00
以下是引用uibe在2005-9-26 22:56:26的发言:

I am glad to finalize the topic here: all the Nokia mobile phones Kang Shi Fu provide as gifts are bought from the market. No alliance is made between the two companies.

fit in exactly with my wishes:)

wise after the e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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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fitruc 发表于 2005-10-2 18:30:00

这个话题真有意思

时尚杂志,像ELLE,时尚啊每期都会赠送一些品牌礼物,或印有凭此券到XX柜台领取小样一份

这个肯定是品牌自己支付

我想知道的是非常6+1的金蛋银蛋那个金花四溅,美梦成真

是谁来埋单,谁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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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 发表于 2005-10-10 18:09:00

看谁是主动的一方啦!这世界是么交易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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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j520334 发表于 2005-10-10 20:05:00

我想说一点我自己的看法!

康师傅和诺基亚两个公司或许如上诉朋友说的有利益的互同点!都是想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或许是它求它或许是它求它!

但是有一点是不会错的!

他们都不是傻瓜!没有利益的事情是不会做的!

至于是谁买的单多一点!

我们不是公司内部的人谁也说不清楚!您们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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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akonomics 发表于 2005-10-10 23:45:00

没有看前面网友的意见,

暂时提供我的想法:

1。作为奖励的抽奖在宣传是否有宣传促销的作用?

首先,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更注重口味而不是投机获取(因为投机目的通过概率换算的收益极低,可通过期望效用严格证明)。那么,作为激励的抽奖其作用是否能够发挥便得到了置疑。

其次,如果作用能够发挥,到底如何发挥,是对批发者或零售商进行作用,还是其他作用。

2。如果无法证明抽奖能够成为一种有效的促销方式,就不能认为康师傅在这种促销方式中获益,那么为什么还要进行宣传?我认为是通过这种宣传帮助诺基亚宣传。

3。由于实际上概率极低,诺的损失很小,而康在一定程度上为诺提供了宣传的渠道,所以康不用给诺付钱。那么诺是否需要给康付钱?我认为诺会提供一定形式的转移支付,但支付的大小则取决于其总体利益和目的,而未必是单单此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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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akonomics 发表于 2005-10-10 23:52:00

另外,对于抽奖奖励的概率如何计算也是个有意思的问题。(也就是诺应该转移多少金钱的问题)

如果康师傅对促销需要投入客观的广告费的话,也需要考虑在内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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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akonomics 发表于 2005-10-11 08:48:00

感觉刚才思路不很清晰,也不知道先前网友讨论到哪里了,很抱歉。

我想理一理思路先:

1。确定双方的收益:

对于康师傅,假定抽奖活动带来的收益与其增加的成本的差额为U,

对于诺基亚,假定……………………………………………………V,

则由于双方都选择了绑定,那么总体来说U+V>0,

但是不能排除U或V其中有一方<0的情况。

那么收益如何在双方进行分配?

由 Nash Bargaining Solution得,双方Bargain的结果应该是均分。

但以上结果是信息完全的情况下得出的,即双方知道对方的确切收益,没有考虑信息租金的情况。

如果加入信息租金,则得不出最优解。那么问题在于谁可能掌握信息租金。

在考虑完信息租金之后进行博弈运算出来的结果就是最终分配结果。

然后用康师傅所分配的份额U'与其原始收益U比较,就可以知道是否其获得更大的转移。

问题所提的转移支付是一个非常不确切模糊的提法,只是这个问题的一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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