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ky99 发表于 2009-8-3 06:05
其实,我看你的论述,更多的时候,是将“偏好论”与“效用论”区别开来。根本不谈“效用”。如果是这样,单纯地用拓扑的方法来处理,那是另一回事了。但如果要谈到效用,也许偏好论基本上大家理解为序数效用论,只要谈到“效用论”,就要用到效用函数。这里所讨论的问题重新出现。
数学中,“序”本身就是具有一定性质的二元关系的统称(以传递性为基本性质)。
如果非要保留“序”与“效用”两个字眼,最好也只叫作“序效用”(“序数”与“基数”在数学中还有其他意义)。
经济学之所以不用“二元关系”,只采用“(理性的)偏好”,无非就想在用辞上直接表现该二元关系的“经济学意义”。
用集合的方法与用“效用函数”的方法如果得出了不同的结果,那么,至少有一种方法是失败的,或者说,经济学就不该同时引入两种方法。
当然,经济学的一个课题就是寻找“偏好存在效用函数表示”的条件(当然,这里效用函数表示有严格而精确的定义——这种定义保证了它的形式上的不同不会改变偏好本身的性质)。
而经济学引入“效用函数表示”的目的,就是在不改变分析结果的前提下,简化分析。
这里,问题之所会“重新出现”,恰恰是因为不会区分“序数效用”与“基数效用”(还借用你提到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