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孟子的学生
1631 11

第五次回复wzwswswz——-再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错误 [推广有奖]

  • 2关注
  • 30粉丝

学术权威

1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16366 个
通用积分
5506.5330
学术水平
1420 点
热心指数
1104 点
信用等级
964 点
经验
148896 点
帖子
5673
精华
3
在线时间
380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6-23
最后登录
2024-4-23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第五次回复wzwswswz——-再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错误







wzwswswz说:“本人所要做的只是按照马克思自己的观点来理解马克思,而反对别人将自己编造的观点强加给马克思,从而通过否定自己编造的观点来否定马克思。这就戳到你的痛点了?就要嘴巴不干净了?有理说理,没理就把嘴巴闭上。嘴巴不干净实在是最无能的表现,你不知道吗?



我说:wzwswswz你啊,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来理解马克思,这没问题,可是,假如你拿着个本身就是错的东西去理解错误的东西,那就有问题了,说你不懂逻辑学,就是因为,你没搞懂大前提是对还是错。




wzwswswz你说马克思所批判的许多东西(例如童工现象、缺乏劳动保护等)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都已被消灭了。对,你wzwswswz说的那些现象,难道只有马克思看见了,其他人都看不见?马克思理论材料的主要来源是英国工厂的观察员的报告,这些资产阶级的观察员为什么不会欺骗一些马克思呢 ?为什么非要告诉马克思实情呢?而恩格斯却把曼彻斯特的特殊情况当做整个大英帝国和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情形,好像,资产阶级的小人物要比无产阶级的领袖还要诚实吧!




wzwswswz你说还有一些东西(例如经济危机、贫富两极分化等)许多国家都想努力克服但却始终无法克服,你去克服试试看!这些贫富差距我克服不了,用马克思的理论,可是用马克思的理论,你克服了吗?你wzwswswz倒说说看?好像,你说这话言下之意,你wzwswswz能克服得了?呵呵,人类的 救星是您吧,您是奥特曼,要拯救全人类? 真是笑话,连最受资产阶级压迫的大英帝国的无产阶级都不听马克思的,他们会让你去拯救他们?您啊,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wzwswswz反对别人将自己编造的观点强加给马克思,从而通过否定自己编造的观点来否定马克思。你反对的没道理啊,我们没有编造观点,而是理解不同,你wzwswswz对马克思的理解,能代替别人对马克思的理解?你是教主,不允许别人发表不同意见?你学过逻辑学吗?你明白逻辑学上的同一律和完全相似是啥意思吗?你用马克思的观点来理解马克思,你的理解就完全是马克思本人的理解?除非你wzwswswz就是马克思,不然,你再怎么理解马克思,你的理解和马克思都有距离,都不可能完全相似,或者一模一样,你如果不承认这一点,那你就是把自己当成马克思,你是马克思吗?你不是,你的理解也会有问题,有偏差,因此,你拿着马克思的观点来理解马克思并不能成为你判断别人对马克思的理解就是不符合马克思或者说就是符合马克思的原意的有效的理由,你wzwswswz要是学过逻辑学,你就应该明白这一点,因此,你没资格说谁对马克思的理解不是马克思的原意!你没这个资格,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你不是马克思!因此,别太自以为是了,凡是把自己当成马克思的人,在现代社会,不是疯人院里跑出来的,就是想当教主的!可是,时代不同了,大家基本上已经明白这些把自己当成马克思或者把自己当成马克思的唯一的解释者的人,他们到底是干什么买卖的了!你wzwswswz说,我说的对不对!






还有你wzwswswz别动不动就拿物理学和经济学作类比,你忘记了经济学好自然科学的区别了?有点学术素养好不好!!马克思研究的是和人类的行为有关系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不是死的物,因此,他的劳动价值论再有你说的客观基础,有何意义?本来基础就不“客观”,本来的研究对象就是主客观互相作用的结果,何来“客观的基础”?





我看啊,你wzwswswz谁的痛点都没戳到,反而,是你的痛点不停地被我戳,你连个“价值”都不敢解释,你还搞经济学研究?小样!注意,小样可不是骂人,而是我们这对调皮的小学生的一种称呼!就这,你还可以学着那些调皮的小学生的样子继续和老师犟嘴,没关系,我当老师几十年了,这样的调皮学生见多了,不少你一个啊!





草作于2016年3月31日下午  于从吾庐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WZWSWSWZ 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 马克思 SWS 大英帝国 曼彻斯特 无产阶级 资产阶级 马克思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收起 理由
bjy1285582 + 100 精彩帖子

总评分: 经验 + 100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wzwswswz 发表于 2016-3-31 20:04: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先不要说对错,先看你在“一夸特小麦到底有几种交换价值?”中批判的到底是不是马克思的观点。
马克思说“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根据这里的“同样大的交换价值”,我们可以列出一个等式: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如果这里的鞋油、绸缎、金等等同时又都是货币,而且一定是不同的货币,那么我们又可以把这个公式表示为x量鞋油(假设是美元)=y量绸缎(假设是欧元)=z量金(假设是澳元)。但在你那里却表示成了“五块钱等于10块钱,10块钱等于六块钱,六块钱等于1块钱……”,然后大加批判。这不是你把自己编造的观点强加给马克思,然后通过否定自己编造的观点来否定马克思又是什么?
你学过逻辑学,你说说,你的这个“五块钱等于10块钱,10块钱等于六块钱,六块钱等于1块钱……”是马克思的原意吗?

马克思已经指出了资本主义产生经济危机和贫富两极分化的根源,只要这种根源不消除,这些现象也就不能被消除。你既然承认资本主义克服不了这些现象,不管你是否愿意,你实际上已经承认了马克思所指出的根源是正确的。

经济学与自然科学确实有区别,但两者在方法上也有相通的一面。例如,自然科学可以建立数学模型,你难道可以因为经济学与自然科学有区别就认为经济学不能建立数学模型吗?
同理,无论是物理学还是经济学都只能起源与观察,从观察到的现象中发现问题,然后去寻找现象的原因,再用这个原因来解释现象。在具体叙述时,一般多采用“现象——原因——现象”的叙述方式,当然也可以直接采用“原因——现象”的叙述方式。你把马克思所采用的“现象——原因——现象”的叙述方式说成是错误的,只能说明你对科学研究方法的外行。

你不是说不同商品有相对稳定的交换比例是马克思虚构的吗?我现在已经提供了猪粮比的例子,证明了猪粮比是一种相对稳定的交换比例,从而证明了马克思把相对稳定的交换比例作为考察对象是有客观基础的。猪粮比的形成当然有人的主观因素的作用在里面,但猪粮比本身确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它的意义就在于证明了你的“马克思虚构说”是错误的。除非你能证明猪粮比根本不存在,你能吗?

在你们那里“小样”不是骂人,只是对调皮小学生的一种称呼,但在我们这里就是一句骂人话。因此,你用了“小样”一词我就认为你在骂人,就要请你嘴巴干净点。当然,对你来说,别人说你“小样”就不是在骂你,所以,看你如此调皮,我也非常乐意按照你们的习惯亲切地称呼你“小样”,小样,孟弟子,你可真小样!

使用道具

藤椅
bjy1285582 发表于 2016-4-1 09:05: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很执着啊,但错误重复1000遍还是错误,老孟加油,还有900多次!

使用道具

wzwswswz 发表于 2016-3-31 20:04
先不要说对错,先看你在“一夸特小麦到底有几种交换价值?”中批判的到底是不是马克思的观点。
马克思说“ ...
呵呵,你啊,使劲造谣吧,使劲把我没说过的反而是你说的,往我身上扣吧,文字就在那里摆着,是非很明白。还猪粮比呢?看来你的粮食吃得挺好,把你养成了高智商啊!

不而陪你玩了,但这不证明你对了。在逻辑学上,辩论一方的退出,并不意味着辩论另一方的胜利。不要在那里自鸣得意,不然,大家会看你笑话。本来嘛,连骂人都要学别人,你有多高的智商呢?

偶,突然发觉,你的这套文字把戏,要是在文革中,你绝对也能混个委员干干

使用道具

bjy1285582 发表于 2016-4-1 09:05
很执着啊,但错误重复1000遍还是错误,老孟加油,还有900多次!
也是没事的时候,锻炼一下手指的灵活性!

使用道具

地板
wzwswswz 发表于 2016-4-1 09:40:1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6-4-1 09:25
呵呵,你啊,使劲造谣吧,使劲把我没说过的反而是你说的,往我身上扣吧,文字就在那里摆着,是非很明白。 ...
我什么地方把你没说过往你身上扣了?拿出证据来!

现在你不得不选择“没理就把嘴巴闭上”了,尽管嘴上不服,但谁胜谁负网友们是一目了然的,你再耍阿Q精神也没用。

骂人是最无能的表现,只有像你这样高智商的人才会使用这种手段,很值得夸耀吗?

使用道具

7
bjy1285582 发表于 2016-4-1 09:45: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6-4-1 09:27
也是没事的时候,锻炼一下手指的灵活性!
请问你对劳动的定义是什么?劳动的价值在哪里?或劳动价值的定义?除了劳动,什么还创造价值?

使用道具

8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6-4-1 10:10:3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6-4-1 09:40
我什么地方把你没说过往你身上扣了?拿出证据来!

现在你不得不选择“没理就把嘴巴闭上”了,尽管嘴上 ...
没理就把嘴巴闭上”。

呵呵,闭嘴就算没理,你随便说。在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中,有一条,无力反驳不算证明。

况且,我只是不想和你玩了,不是没理了,也不是没劲了,像你胡扯都那多歪理,谁有功夫理你,你自己玩吧!

调皮的小孩子!

使用道具

9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6-4-1 10:11:2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bjy1285582 发表于 2016-4-1 09:45
请问你对劳动的定义是什么?劳动的价值在哪里?或劳动价值的定义?除了劳动,什么还创造价值?
劳动创造的是价值的载体,而不是价值本身!你也学点逻辑学!呵呵!你两玩,不配了!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bjy1285582 -100 -2 语言不文明或人身攻击

总评分: 经验 -100  信用等级 -2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bjy1285582 发表于 2016-4-1 09:45
请问你对劳动的定义是什么?劳动的价值在哪里?或劳动价值的定义?除了劳动,什么还创造价值?
马克思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商品——再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错误


   人类在地球上生活,自然要劳动,可是,我们都知道,劳动的对象和结果,即劳动的产品,在人类社会生活实际中,并不是全部都成为了交换的对象,即我们通常说的“商品”。可见,劳动产品和商品是两个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的概念。这是一个重大的经验事实,也是一个谁也无法否定的客观事实。


   其次,还有一个重要的经验事实是:有些商品并不是人类的劳动的结果,即是说,有些商品并不是劳动产品。

讲清楚这两点重要的经验事实,目的就是让我们大家明白:能如实的描述“商品”的概念,自有它自己的内涵和外延。商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绝对和“劳动产品”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同。逻辑学告诉我们,假如商品和劳动产品无区别,它们就是一个事物,而我们的经验事实告诉我们:商品和劳动产品绝对不是一回事,如此,它们之间的区别,一定必须成为研究商品价值理论的经济学家必须仔细研究清楚的对象。如果不搞清楚劳动产品和商品的本质区别,没有给出能描述出符合人类认知、符合人类经验事实的商品概念,,就去研究商品的价值理论,这样研究出来的价值理论,一定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这样的价值理论,一定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大厦,毫无坚实的地基。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是无根的价值理论,而无法解答诸如珍珠和水在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方面产生的巨大悖论。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之所以是无根的价值理论,根本的原因,也在于马克思虽号称他的理论从研究商品出发,但是,马克思去从未对商品和一般的劳动产品的区别、尤其是它们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做出过详细的辨析和研究,翻遍《资本论》,也未见马克思对劳动产品和商品的区别做出过论述,我们见到的只是马克思把商品只当作劳动产品看,而忘记了由劳动产品到商品之间,还存在着一个过渡阶段,这个过渡阶段,就决定了商品不同于劳动产品的其他性质 的存在,而这些决定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属性,就是商品和劳动产品的本质区别所在。把商品只当作劳动产品来对待,就是马克思忘记了商品的本质属性。作为经济学家,连一个事物和另外的一个事物之间的偶然属性和本质属性搞不清楚的话,他的研究就大大的出问题了。

不仅是对商品和劳动产品的本质属性区别不清,一样,马克思同样也未能区分清楚权贵私有制和资本主义下的自由私有制的本质属性,他只看到了表面相同的地方,而忘记了不同的事物之间的根本区别,当然,这就不是本文的论述重点了。

当然,马克思似乎还是看到了商品和一般人类劳动产品的区别的,不然,他就不会生造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可是,当马克思没有仔细辨析商品和劳动产品之间的本质区别的时候,当马克思看不到由产品到商品之间的过渡阶段以及由此过渡阶段赋予的使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一些特殊的属性的时候,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商品本身又有多大的实际联系呢?谁会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用所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去衡量商品的价值呢?因此,恩格斯不得不颇带无奈地说:“只要两个商品的价格(价值)相同,都是五十美元,那‘我就是在说’它们蕴含了相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研究商品的价值,而什么是商品,他搞清楚了吗!

操作于2016年4月1日早 于从吾庐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3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