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式逻辑之演绎
演绎的基本形式是三段论式。
包括:
(1)大前提,是已知的一般原理或一般性假设;
(2)小前提,是关于所研究的特殊场合或个别事实的判断,小前提应与大前提有关;
(3)结论,是从一般已知的原理(或假设)推出的,对于特殊场合或个别事实作出的新判断。
有辩证演绎,您鼓吹是后一种吧。如何与假设前提联系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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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ug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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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或利他,均不能作为“假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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