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接受"理财师"指导
目前我国具有理财师资格证书和较强实践经验的理财师比较少,庞大的理财师缺口与投资者对理财师的需求产生较大矛盾。为了促进理财产品的营销和服务,只能抽调准理财师进行替代,从而造成理财服务质量下降。因此,投资者在接受理财师的投资建议时,应选择认同度高、而有一定市场信誉度的理财师做为首选。
一律比照定期存款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与传统的银行定期存款进行比较无可厚非。但各种理财产品收益规律不等,投资时间不确定,需要投资者根据基础市场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购买理财产品后放置一边,不管不问,明显有失偏颇。
为省心而选择不省心的产品
投资者理财存在主动性和被动性情况,就像股票等高风险投资,需要随时关注和分析证券市场变化,采取相对主动的投资策略和方法。同样,对于信托、保险、人民币理财产品等都有一定的合同或契约限制,这就比较适合采取相对保守的投资策略,而不能随意进行理财产品的调整,否则会遭受不应有的投资损失。
设置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过度差异化
除了股票基金等高风险的理财产品外,其他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差别不是很大。但由于有股票、基金等高收益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做对比,投资者在进行其他理财产品的选择时,人为调高其他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但不能得到类似股票、基金的高额投资报酬,也严重影响投资心态,从而出现投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