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份投稿《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6年1月收到编辑部主任秦兴俊的录用通知。录用通知上清楚的说明在4月28日第四期发表。我5月份到他们官网上去看还没有发表就与秦主任联系,他说没有收到我的修改稿。我肯定发给他了,有邮件为证。但没办法,我又发了一遍给他。今天悲催了,秦兴俊说交给编辑发现文章语句不通而拒稿。如果连语句都不通的文章,是不是初审就应该拒了?另外,录用通知上写着如果有课题报销的话可以自愿支付版面费3000元给秦晋丽,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是我没有自愿支付版面费而被拒掉?还有一个疑问,录用通知是用word写的,也没有公章,难道这是录用的忽悠?有过来人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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