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对“商品”精神的背离
黄焕金
人们在城市里购买的所谓商品房,其实并且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它实际上是违背“商品”精神的。
什么是商品精神?它是指:商品比自给自足产品更有效率。比如一个人自己制造一台电视机,从最原始的材料做起到可用产品完成,需要他一个人做多少事情,这些事情所包含的成本必定高到无法形容。如果他不自己制造,而到市场上去购买,则会节省极大的成本费用。比如,那怕做一台很简单的电视机,也可能会花费去他10多年时间,花去10万元的金钱,但到市场上购买电视机商品,则他只需要花费1000元,而这1000元,也只相当于他10天的工作收入。
这就是商品精神的意义。
而现在的商品房呢?是否也具有这个商品精神?我们同样来看看一个对比:自给自足与购买开发商的商品房,那个更节省费用?一个建房自给自足者,自己购买土地与建筑材料,自己设计,自己找人建筑,最终建造起自己所需要的房子。假设这样做所需要的费用为X。另外我们再去看看购买商品房,房子的土地、材料、设计、建筑施工都是由开发商去运作,开发商同样不需要自己做什么,甚至连开发资金都不用开发商出太多,要么由购房者预付,要么由银行贷款预付;因此开发商只需要找人替他做这一切工作,自己实际上则变成多余的角色。建造同样的房子,开发商唯一多出来的,就是房子作为商品出卖时的属于开发商所得的利润。假设这样做的房子到购买人那里的价格为Y,其中,已经包含了开发商的利润M。
这样,如果Y大于X,则商品房就不具有“商品精神”,只有Y小于X,房子才具有商品精神,它才获得商品的资格,才具有消费者愿意购买的商品属性。商品源于比较优势,这是古典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的基本道理。因为一个人之所以接受一个产品作为商品的存在,完全是因为要节省自己的成本费用。如果他自己做同样的产品所花费的费用比购买这个产品的花费更小,他为何要购买呢?
这个经济学基本道理,可以用来解释农村建房中普遍存在的自给自足行为,也可以解释今天福利分房回潮的现象。为什么?因为农村建房必定是最需要讲成本费用最小化的,他必定仔细考虑,是自己建房更节省呢?还是象城市那样,直接购买开发商所开发的现成房更节省?农民们之所以大多选择自己建房,除了建房设计完全由自己自主决定以外,关键原因就是更节省他所需要支付的费用。比如,自己建房的费用大概只有500元平米,而购买开发商的商品房则需要花费1000元甚至10000元平米。这样当然对农民大大不利。同样,城市中那些有特权的单位,在房价上涨太多的情况下,也想尽办法学农民建房的样子,自己购买土地,自己找人设计,自己找施工队,甚至自己购买建筑材料,这样造出来的房子其成本费用只有开发商的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在这样的巨额差价下,谁能够阻止福利分房的回潮呢?
可见,今天的商品房所代表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开发商拿市场经济来为自己的高房价辩护,是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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