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6738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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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根源——即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 [推广有奖]

11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9 09:29:05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7-9 09:09
你说的这种共同生活蕴含‘私有’的因素,就是“分开”的因素。。这种分开就是婚爱分开,就是人际关系分开 ...
你回答问题干脆点,不要尤抱琵琶半遮面的模棱两可。
既然我们讨论的是共有社会变为私有社会的原因,那么你就直接回答,我所说的那种情况是不是属于人员分开?
如果是,你就说“是人员分开”,因此,你就说这个部落已经是私有社会。
如果不是,你就说“不是人员分开”,因此,你就说这个部落依然是共有社会。

至于什么“‘私有’的因素”,“‘分开’的因素”,纯属扯淡。一个部落少壮实力人物的成长有时也会构成对部落首领的挑战,甚至会导致部落的分裂,导致部落人员的分开。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一个部落、在任何时候都存在“‘私有’的因素”,“‘分开’的因素”,那你能因此说任何一个作为共有社会的部落同时也都是一个私有社会吗?

112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7-9 09:34:16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9 09:03
你既然承认一个部落或一个大家庭中的男女分别成婚(一夫一妻)后仍然可以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你关于共有 ...
现在请问,一个部落出现了一夫一妻制以后,土地、房子等基本的财产都不分开,都依然是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因此,整个部落全体成员依然在一起共同生活。请问,这个部落内部是否出现了你所说的“婚姻家庭”?是否出现了“因为婚姻家庭出现后而出现的人员分开”?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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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现象,出现了分开的婚爱,出现了分开 的人际关系(即家庭关系),他们已经不是一家人,而是许多家人的在一起共同生活。。


例如:兄弟分别婚姻后,哥哥与嫂子是一家人,弟弟与弟媳妇是一家人,他们是两家人的在一个家庭中生活,而不是一家人的共同生活。。。


这种现象虽然没有出现单独生活的家庭,但分开的趋形已经明朗化。。。。。


这样的共同生活不是绝对的没有   而是有,而是说这种共同生活很难维持下去。。。

113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9 10:03:25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7-9 09:34
现在请问,一个部落出现了一夫一妻制以后,土地、房子等基本的财产都不分开,都依然是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 ...
还是尤抱琵琶半遮面,你为什么不敢干脆、明确地回答问题呢?是心虚吗?

既然这里已经“出现了分开的婚爱,出现了分开 的人际关系(即家庭关系),他们已经不是一家人”,那你就应该明确说,这个部落已经是私有社会了!
但同时,你又说,这“是许多家人的在一起共同生活”,既然是在一起的共同生活,那你就应该明确说,这个部落依然还是共有社会!

因此,你应该说,这个社会既是私有社会又是共有社会!
你为什么不敢这么说呢?心虚什么?

114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7-9 10:42:16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9 09:29
你回答问题干脆点,不要尤抱琵琶半遮面的模棱两可。
既然我们讨论的是共有社会变为私有社会的原因,那么 ...
社会的共有或私有,我认为应该是以人际关系的分开或共同而定论。。。人际关系的共同,就是共有社会;人际关系的分开,就是私有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你描述的社会就应该是私有社会。。。

如果以“财产共有  共同生活”而定论,你描述的社会就应该是共有社会。。。

115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9 11:21:18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7-9 10:42
社会的共有或私有,我认为应该是以人际关系的分开或共同而定论。。。人际关系的共同,就是共有社会;人际 ...
你不是说人员分开就是分开生活,人员合并就是共同生活吗?
你不是还说分开生活就是私有社会,共同生活就是共有社会吗?
人员分开了就是私有社会,共同生活就是共有社会,这不是别人认为的,而是你自己认为的。
现在你又说在我举的部落中,人员分开了,但又是共同生活,这岂不是说这个部落既是私有社会,又是共有社会吗?这都是你自己的观点,你自己的自相矛盾,赖不到别人的。

11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7-9 17:12:2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9 11:21
你不是说人员分开就是分开生活,人员合并就是共同生活吗?
你不是还说分开生活就是私有社会,共同生活就 ...
114楼的帖子说明了什么??

社会的共同与分开,应该是以人际关系的共同或分开而定论,而不是以财产形式  生活方式而定论。。

这说明不仅马克思的认识不到位,而且,共产社会这个名字出现时,就没有认清共产社会。。

共产社会这个名字就是错误的名字。。。应该是关系共同的社会。。

从财产形式上认识乌托邦,这本身就是错误;;;应该从人际关系上认识乌托邦这种形态的社会。。。

乌托邦形态的社会就是:人际关系共同的社会。。而今天的社会就是:人际关系分开的社会。。

117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7-9 17:16:0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9 11:21
你不是说人员分开就是分开生活,人员合并就是共同生活吗?
你不是还说分开生活就是私有社会,共同生活就 ...
记住:咱们寻找的“天堂  桃源”式的社会,就是乌托邦  原始部落中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就是幸福生活的社会。。这种社会是人际关系的共同而出现的社会,就是共同人际关系的社会。。。

11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9 17:53:12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7-9 17:12
114楼的帖子说明了什么??

社会的共同与分开,应该是以人际关系的共同或分开而定论,而不是以财产形式 ...
一个实行一夫一妻制而又是全体成员共同生活的部落,到底是一个“人际关系分开的社会”还是一个“人际关系共同的社会”,你讲清楚了吗?你能讲清楚吗?
连这个都讲不清楚,那你提出的以人际关系是否分开来判断是共有社会还是私有社会的标准当然就是一个错误的标准,这还有疑问吗?

119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7-9 21:52:2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9 17:53
一个实行一夫一妻制而又是全体成员共同生活的部落,到底是一个“人际关系分开的社会”还是一个“人际关系 ...
共有社会与私有社会的根本问题,就是社会的共同与分开的问题,就是由于婚爱关系共同与分开而出现的人际关系的共同或分开的问题。。婚爱共同,就是共同的人际关系,这样的社会就是共有社会;婚爱分开,就是分开的人际关系,这样的社会就是私有社会。。

以一个村庄为例:婚爱共同,这个村庄就是一个乌托邦;婚爱分开,就是今天村庄里的社会,即一个个家庭的社会。。即使没有分家,仍然在一个家庭生活,也是许多家人的在一起生活。

这里已经出现了分开的婚爱,已经出现了分开的人际关系,就已经出现由于这种分开而出现的私有,就已经是私有社会。。。。

按照我的观点,你描述的社会就已经是私有社会,而不是共有社会。。。

120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7-9 22:12:0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9 11:21
你不是说人员分开就是分开生活,人员合并就是共同生活吗?
你不是还说分开生活就是私有社会,共同生活就 ...
你不是说人员分开就是分开生活,人员合并就是共同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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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不很确切,应该这样说:婚爱关系分开,往往分开生活;婚爱关系合并,往往共同生活。这是生活规律,是能够形成社会的动物普遍存在的生活规律,人是动物的一种,也同样遵循这个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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