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6738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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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根源——即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 [推广有奖]

301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10 12:18: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0 08:42
“我说的是婚爱共同必然成为共有社会,而不是说共有社会必然是婚爱共同。”
______________
回复:你的 ...
你的意思不就是“农药喝多了必然死亡,而死亡不必然是农药喝多了”吗?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只把婚爱共同作为衡量共有社会的标准,而说别人不是婚爱共同的共有社会就不是共有社会?你为什么只把婚爱共同作为实现共有社会的途径,而说不是婚爱共同就不能实现共有社会?————————
回复:而不是说死亡了就是农药喝多了。。。

你可以到网上搜一下关于亚马逊原始部落的介绍:“全部落的人,同食一锅饭,共耕一块田。大家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的部落是在印第安少年长到10-12岁时,父母亲已经为他选择好了一个2-3岁的未婚妻,虽然说不上指腹为婚,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当姑娘长到14-15岁时,两人便可结为夫妇。”“有些部落允许一夫多妻制”。(《亚马逊原始部落人们过着衣不蔽体的古老生活》)
你说我举的例子不存在,只能说明你关于婚姻的知识太贫乏了,而且,凡是不利于自己观点的事实一概予以否定。就你这点知识储备,就你这样的学术态度,还配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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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有的部落已经有婚姻家庭的概念,有的部落共同生活没有婚姻家庭概念,同吃一锅饭,同耕一块田。。。。你一定要弄清“指腹为婚”的部落是不是共同生活?????


“人员分开就是私有”,这话就是你说的,你还想抵赖吗?
“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就是因为婚姻家庭出现后而出现的人员分开”,也是你说的,无法抵赖!
你现在既然承认“群与群的婚姻也是分开”,那就是承认“群与群的分开也是私有”,就是承认“群与群的婚姻也是导致私有的原因”,就是承认“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并不就是因为婚姻家庭出现后而出现的人员分开”,就是用你自己的矛戳你自己的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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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怕你不懂,专门发一个帖子,,,100个男女的社会,,两种分开的情况,一种是对偶婚,一种是群婚。。。这两种情况的社会都是婚爱分开的社会,都是私有社会。。。


再一次主观臆断,可不可以分开不是你说了算的,而是要用逻辑和事实来证明的!
上面所提到的亚马逊原始部落中就有一些纯女性的部落,他们抓来的男人就是她们共同的男人,也是他们孩子的共同的丈夫,但这些男人随后就会被放走。你凭什么说不可以分开?
即便在今天的社会中,女人也是可以与男人分开的,孩子也是可以与父亲分开的,何况在母系社会呢。
在母系氏族中,女性并不会固定地离不开哪个或哪些男人,孩子也没有自己确定的父亲,凭什么就不能分开?按照你的逻辑,如果一个母系氏族人口繁衍太多了怎么办?那就只能把人杀死?如果不杀死,外祖母死了,她的女儿们就只能永远生活在一个氏族中?她的女儿们死了,她的外孙女们也就只能永远生活在一个氏族中,她的重外孙女、重重外孙女……也都只能永远生活在一个氏族中?如果是,那就请你拿出事实证据来!
——————————————
回复:我说的是共婚的社会,,而你举例的没有男人·····这是不是共婚???


回复:第N次主观臆断。你不知道为什么,不等于不存在为什么,你为什么要矢口否认呢?如果没有为什么,那么为什么共婚都发生在古老的社会中,而后来为什么又基本都转变为对偶婚了呢?而不是倒过来呢?你能回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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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不是不知道,而是没有为什么的道理。。。

      否则,你说说他们为什么。

302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10 12:36:4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0 08:45
我举得例子都已经给出来了,包括“走婚”的例子,都是实际看得见的例子。

你自己说的那种乌托邦式的一 ...
我举得例子都已经给出来了,包括“走婚”的例子,都是实际看得见的例子。
————————————
看看这段话:去年,一架飞机在路过巴西秘鲁交界的亚马逊流域时,遇到了与世隔绝的亚马逊部落,拍下了许多珍贵的图片,让人们吃惊的是,亚马逊至少有六十多个这样的部落,他们从不穿衣服,过着原始人类生活,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部落里的家庭都会捕捉几只野生动物作为自己家的宠物,妇女会用自己的母乳喂养它们,直到长大。
—————看红色字体,如果这个部落存在一个个家庭,还是不是你描述的共同生活????



你自己说的那种乌托邦式的一个部落100男与100女共婚的例子存在于哪儿?可以在哪儿看得见?
——————————
回复:你认真看看我这个帖子是在说什么。这是告诉你分开不仅仅是对偶婚的分开,,,群婚也能够造成人员分开,,1--10中的人员与11--20之间的人员就是分开的。。。

雪峰第二家园存在于哪儿?可以在哪儿看得见?
——————————
回复:百度‘生命禅院  第二家园’,就找到了
你回答!

303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0 15:03:19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10 12:18
你的意思不就是“农药喝多了必然死亡,而死亡不必然是农药喝多了”吗?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只把婚爱共 ...
“而不是说死亡了就是农药喝多了。。。”
回复:这就是说实现共有社会并不就要婚爱共同。

“你一定要弄清“指腹为婚”的部落是不是共同生活?????”
回复:“同食一锅饭,共耕一块田”指的是所有部落的情况,两种婚姻状况讲的是其中有些部落的情况。如果你不清楚,你可以去查找有关资料,而不应该只要不利于你的观点的就否认。

“这两种情况的社会都是婚爱分开的社会,都是私有社会”
回复:我说的没错,你已经承认“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并不就是因为婚姻家庭出现后而出现的人员分开”,你就是用你自己的矛戳你自己的盾。

“我说的是共婚的社会,,而你举例的没有男人·····这是不是共婚???”
回复:你说的是因为女人有共同的男人,孩子们有共同的父亲,所以分不开,我举的例子就是要说明所谓的“分不开”完全是你的主观臆断,这里不仅有不是共婚的例子,也有共婚的例子。

“不是不知道,而是没有为什么的道理”
回复:你不知道可以说不知道,但不能因为对自己不利而加以否认。至于为什么,你自己可以去多读点书。

30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0 15:21:5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10 12:36
我举得例子都已经给出来了,包括“走婚”的例子,都是实际看得见的例子。
————————————
看 ...
“如果这个部落存在一个个家庭,还是不是你描述的共同生活????”
回复:“全部落的人,同食一锅饭,共耕一块田。大家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就是对这些部落生活的描述,你不要选择性失明,故意把这句话漏掉。

“你认真看看我这个帖子是在说什么。这是告诉你分开不仅仅是对偶婚的分开,,,群婚也能够造成人员分开,,1--10中的人员与11--20之间的人员就是分开的”
回复:但非所问。我问的是“你自己说的那种乌托邦式的一个部落100男与100女共婚的例子存在于哪儿?可以在哪儿看得见?”你这里回答的是“你自己说的那种乌托邦式的一个部落100男与100女共婚”吗?
所以,还要再次请问:你自己说的那种乌托邦式的一个部落100男与100女共婚的例子存在于哪儿?可以在哪儿看得见?


“百度‘生命禅院  第二家园’,就找到了”
我问你,现实生活中的雪峰第二家园在哪里,可以在哪里看得见?

305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12 23:18:3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0 15:21
“如果这个部落存在一个个家庭,还是不是你描述的共同生活????”
回复:“全部落的人,同食一锅饭 ...
“分开就是私有”,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婚姻就是分开的婚爱,必然出现人员的分开,必然出现私有,,,这也是无可争论的事实。。

乌托邦  原始部落形态的社会是群婚,是没有分开的婚爱,是共同的婚爱,没有这种人员分开的私有。。。而出现婚爱分开,就必然出现私有,,,,,,存在这种分开的私有与乌托邦形态的没有分开的私有是绝对不一样的两个社会。一个存在分开下的私有,而另一个没有分开下的私有。。。

出现分开下的私有,即使没有分开生活,仍然在一个家庭中生活,就已经不是乌托邦这种形态的共有社会。

如果我们把这样的社会充当乌托邦形态的社会,就已经是大错特错。。

这种社会即使没有分开,已经出现分开生活的因素,,,这种共同生活的社会,必须制定抵制这种分开的管理制度,否则,这种社会必然分开。。例如:郑氏家族168条家规,大多就是为了抵制这种分裂。。

在原始部落,在亚马逊部落,可能会出现这种婚爱分开而共同生活,就是这种情况的共同生活的社会。。。

30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12 23:33:3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0 15:03
“而不是说死亡了就是农药喝多了。。。”
回复:这就是说实现共有社会并不就要婚爱共同。
乌托邦形态的共有社会转化为私有社会的过程中,是有几个环节的,有些环节是必然的,例如:婚爱分开必然出现分开下的私有,这就是必然的现象。。。但是,出现这种私有是不是必然的分开生活?????
不是。

出现这种分开后私有后,就像人喝了农药一样,往往死亡。但是,采取了有效的救治方法后,可能不会死亡,,可能抵制了这种分开生活的因素。。。但是,经过救治的社会虽然共同生活,但已经不是原来的乌托邦形态的共有社会,是变质的共有社会。

307
Ligzdnzhu 发表于 2016-8-13 08:40:08
国学马克思主义(278图)_@光山先生收集_花瓣电影/图书  http://huaban.com/boards/28298018/

30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3 14:32:05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12 23:18
“分开就是私有”,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婚姻就是分开的婚爱,必然出现人员的分开,必然出现私有, ...
进行学术研究,有两条基本原则是必须遵守的,第一是尊重客观事实,第二是遵循思维逻辑。而违背这两条原则的一切说辞都不过是狡辩而已。因此——
第一,你既然把乌托邦式的一个部落100男与100女的共婚作为共有社会的典型例子,那么请问,例子存在于哪儿?可以在哪儿看得见?
同理,你所说的乌托邦式共有社会的雪峰第二家园又在哪里,可以在哪里看得见?
对于我所提的上述问题你根本就不敢回答,足以说明你的例子完全就是不尊重客观事实的。

第二,你既然提出了“人员分开”与“人员共同”的概念,那你就必须明确地表达这两个概念的内涵。
如果你的“人员分开”不过是婚爱分开(你是我的老婆,而不是别人的老婆;我是你的老公,也不是别人的老公)的同义词,你的“人员共同”也不过是婚爱共同(你是我们共同的老婆,我也是你们共同的老公)的同义词,那么在婚爱分开与婚爱共同之外再侈谈什么“人员分开”和“人员共同”,那纯粹就是在搞文字游戏。
因此,所谓的“分开就是私有”实际上就是“你是我的老婆,而不是别人的老婆;我是你的老公,也不是别人的老公就叫做私有社会”,所以你所谓的私有社会除了婚爱分开以外再无任何实际意义,你说的“婚爱分开是共有社会变为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也是毫无意义的同义反复。
然而在实际上,社会的人员关系并非只有婚爱关系,因此人员的分开或共同也并非只有婚爱的分开或共同。因此,把人员分开与人员共同仅仅当作婚爱分开与婚爱共同的同义词,完全是不合乎实际的。
例如,一个大的母系氏族分为若干小的母系氏族或者姐妹带着自己的孩子彼此分开生活都是人员分开;又如,兄弟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分开生活也是人员分开,而这些人员分开与婚爱分开就毫不相关。
再如,一个禁止族内婚的母系氏族就是人员共同的关系,一个允许其成员实行对偶婚但大家又“同食一锅饭,共耕一块田”的部落也是人员共同的关系,而这些人员共同与婚爱共同也毫不相关。

因此,你所谓的乌托邦不过是你把人员分开与婚爱分开相混淆、把人员共同与婚爱共同相混淆的产物,现实中根本就没有那么回事。就好比你把太阳叫做月亮,然后就说别人说的太阳根本不是太阳,月亮也根本不是月亮一样,无非是你违背思维逻辑的文字游戏而已。

309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14 10:01: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3 14:32
进行学术研究,有两条基本原则是必须遵守的,第一是尊重客观事实,第二是遵循思维逻辑。而违背这两条原则 ...
两个氏族,氏族之间的婚爱就是分开。如果他们婚爱共同,就变成一个共同生活的部落,就是一家人,就是共有社会。。


氏族联姻为什么会变成一个部落?

A氏族的女子,进入B氏族后,不仅能够与B氏族的男子相爱,同时也能够与A氏族的男子相爱。。B氏族的女子进入A氏族后也是如此。。。这事实上取消了氏族之间禁止婚爱的条约。。。取消后就是共同的婚爱。。。所以两个氏族变成一个共同生活的部落。。


两个家,如果这样,就会变成一家人。

31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4 12:33:55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14 10:01
两个氏族,氏族之间的婚爱就是分开。如果他们婚爱共同,就变成一个共同生活的部落,就是一家人,就是共有 ...
你自己胡编乱造和乱引的例子,什么“一个部落100男与100女的共婚”,什么“雪峰第二家园”,你自己根本就说不出在客观现实中存在于哪儿,现在又要胡编乱造了?
请问:你的“A氏族的女子,进入B氏族后,不仅能够与B氏族的男子相爱,同时也能够与A氏族的男子相爱。。B氏族的女子进入A氏族后也是如此。。。”存在于哪儿,可以在哪里看得见?

你自己的观点竟然要靠这些没有客观依据,又完全违背逻辑的例子来证明,足以证明你的观点根本就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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