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6738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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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根源——即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 [推广有奖]

33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9 05:21:5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19 04:07
因此,这2亩土地如果不是一个人的,也不是一些人(其中的98人)的,还有可能是其中99人的,即它并不就一定 ...
“如果说这2亩地是98人的(就是这些人的),请问:这2亩地是不是100人共同的?????       再比如:公海就是共同的海域,只要不被一个国家占有,就是共同的 。世界人民都可以通过。。”
回复:如果“这2亩地是98人的(就是这些人的)”那么它当然就不是这“100人共同的”,因为另外两人根本无权支配。
你这样以公海为例,根本不具有可比性,因为公海根本不存在被一些国家共同占有的情况。要类比你就应当说,假设全世界有200个国家,某个海域不被其中199个国家(例如除中国以外的199个国家)占有,是否就是全世界所有国家共同的?你能说这片海域就是全世界所有国家共同的吗?
再如,你家的财产,因为不是全世界除了你家以外任何人的,那它就是全世界所有人共同的吗?
因此,你所谓的“不是一个人的,或一些人的,就是大家共同的”纯粹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纯粹是彻头彻尾的逻辑混乱。

“有兴趣,自己百度一下就看到了。。。。。”
回复:我已经告诉你了,我不感兴趣,为什么要我去百度?你自己提出这个例子,你就应该把有关情况介绍到这里。你拒绝做这件事,就只能证明你拿不出证据。

332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21 16:39:0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8 15:42
“土地也是这样,,例如:70年代生产队的土地,比如:西坡2亩地就是大家的土地,就是生产队共同的土地。。 ...
这2亩土地如果不是一个人的,也不是一些人(其中的98人)的,还有可能是其中99人的,即它并不就一定是大家(100人)的。只有这2亩地确实是100人的,你才能说这2亩土地是大家的,否则,就只能是其中一个人、或一些人(一部分人)的。


————————————————


只要不是一个人的或一些人的,就是大家的,,,


这里的“一些人”包括“98人”。。。不是98人的,就是100人共同的。。

333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21 17:54:3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8 15:42
“土地也是这样,,例如:70年代生产队的土地,比如:西坡2亩地就是大家的土地,就是生产队共同的土地。。 ...
1  乌托邦  原始部落就是共有社会。之所以是共有社会,就是因为没有这种“人员分开”。。

2  今天的社会之所以是私有社会,就是因为存在这种“人员分开”。

3  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社会中出现了这种“人员分开”。

4  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社会中出现了私有。就是由于这种“人员分开”而出现的私有。。


请问:“人员分开”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分开?


答:就是婚姻出现后而出现的“你的父母妻儿  我的父母妻儿  他的父母妻儿······”,这个你  我  他之间的这种分开就是——人员分开。
社会中只要出现“你的父母妻儿  我的父母妻儿  他的父母妻儿······”,就必然出现这种分开下的私有,这样的社会就已经是私有社会,即使在一起共同生活,他们的社会中就已经出现这种分开下的私有,就已经是私有社会。。

因此说,“人员分开”并不是说分开生活了才是分开;而是说存在这种分开的关系,就已经是分开。。

请问:为什么说“分开”就是私有?

答:土地分开后,这些土地为你所有,那些土地为我私有,为我所有就是我的,为你所有就是你的——这就是私有;

       财产分开后,这些财产为我私有,那些财产为你所有,这就是私有。

      你的父母妻儿  我的父母妻儿······这就是人员分开。人员分开后,必然出现这样的私有,这就是人员下的私有。

请问:为什么会出现人员分开??

答:婚姻就是分开的婚爱,分开的婚爱就是婚姻。

      婚姻出现就是婚爱的分开,婚爱分开后,必然出现这种分开的人员,必然出现我的父母妻儿  你的父母妻儿·······

33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21 19:59:00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21 16:39
这2亩土地如果不是一个人的,也不是一些人(其中的98人)的,还有可能是其中99人的,即它并不就一定是大家 ...
这里的“一些人”包括“98人”。。。不是98人的,就是100人共同的。。
一派胡言,不是98人的,还可以是99人的,就是不属于剩余的那个人的,怎么就是100人共同的?

335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21 20:23:48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21 17:54
1  乌托邦  原始部落就是共有社会。之所以是共有社会,就是因为没有这种“人员分开”。。

2  今天的社 ...
没有婚爱分开也会有“你的母亲和孩子”、“我的母亲和孩子”、“她的母亲和孩子”,不然怎么会有母系氏族的“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在母系氏族中,不可能所有的女人都是孩子的母亲,难道孩子的外祖母也是孩子的母亲吗?难道孩子的姐妹也是孩子的母亲吗?难道孩子自己的女儿也是自己的母亲吗?同理,在母系氏族中也不可能每一个母亲的孩子都是所有女人的孩子,难道自己母亲的孩子也是自己的孩子吗?

我们现在讨论的对象是社会,而不是妓院。一个妓院可以没有外祖母、没有母亲、没有姨和舅、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儿子女儿、没有外孙和外孙女,但一个社会却绝对不可能没有这些血亲关系。在一个母系氏族中,所有的人员都可以同食一锅饭,共耕一块田,但不同的血亲关系却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你说有这种不同的血亲关系就是人员分开,就是私有社会,那么你所说的那种乌托邦式的共有社会纯粹就是子虚乌有。不然,你为什么拿不出相关的证据来?

33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21 21:02:5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21 19:59
一派胡言,不是98人的,还可以是99人的,就是不属于剩余的那个人的,怎么就是100人共同的?
你看看326楼,你是怎样的回复!!!

337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21 21:16:2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21 20:23
没有婚爱分开也会有“你的母亲和孩子”、“我的母亲和孩子”、“她的母亲和孩子”,不然怎么会有母系氏族 ...
1  氏族联姻,从A氏族进入B氏族的女子,这个女子不是与某个人的婚姻,而是与B氏族婚姻。。。


2  孩子出生后,是由B氏族共同养育,而不是由这个女子养育。

3  共同养育长大的孩子,仅仅知道自己的母亲,不会出现今天的母子情分。

4  如果没有母子这种情分关系,就不会出现“外祖母   ······等等的亲情关系?


     你应该站在共同婚爱的角度看问题,不要站在今天的婚姻观念上看问题。。。

33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22 09:33:58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21 21:02
你看看326楼,你是怎样的回复!!!
我326楼的回复说的就是你的“不是98人的,就是100人共同的”是在发昏。

33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22 10:08:54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21 21:16
1  氏族联姻,从A氏族进入B氏族的女子,这个女子不是与某个人的婚姻,而是与B氏族婚姻。。。
你所说的这些有证据吗?拿出来!自己胡编乱造、信口开河的东西就能代替事实吗?

1、在母系氏族中,根本就不存在“从A氏族进入B氏族的女子”的现象,何来“这个女子不是与某个人的婚姻,而是与B氏族婚姻”?

2、在母系氏族中,孩子虽然由氏族共同养育,但甲生乙、乙又生丙以后,甲也能用自己的奶来喂养丙吗?甲因为参与了对丙的养育,甲与丙之间也就成了母子(女)关系了吗?乙与丙之间的就不再是母子(女)关系了吗?

3、不会出现今天的母子情分不等于不再有母子关系,不等于他们与其他母子关系毫无区别。不然,一个大的母系氏族如何会分解为若干母亲为首的小的母系氏族?或者,在你看来,儿子与母亲之间也可以发生婚爱关系?

4、母系氏族就是一个外祖母(首领)与自己的孩子以及自己的女儿的孩子共同组成的社会,怎么会没有“外祖母”?如果这个首领不是孩子的外祖母,她为什么要把这个孩子留在自己的氏族中?如果这个首领不是孩子的外祖母,那么这个孩子是否也可以与她发生婚爱关系?

无论你怎么说共同婚爱,你都无法回避母子关系的客观存在。莫非在你的共有社会中,母子之间也是婚爱关系?

340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31 01:14:15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22 10:08
你所说的这些有证据吗?拿出来!自己胡编乱造、信口开河的东西就能代替事实吗?

1、在母系氏族中,根本 ...
一 什么是共有?

有人说:是你的  也是我的  也是他的······,,,是共同的,就是共有,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观念。
那么什么是共有呢?不是私有,就是共有的。
例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村庄里的土地就是共有的土地,这就是共有。就以萝卜坑地为例,如果这块土地为你所有或为他私有······都是私有,就是私有的土地,只要不是私有的,不为任何的一个人或一些人所有,就是村庄共有的土地。。所以说,不是私有的,就是共有的。。
再如:原始时期黄河流域中的一片草地。如果说这片草地是某个部落的领地就是私有的草原,如果没有被任何一个部落私有,就是共有的草地。
因此说:不是私有,就是共有——这就是共有的概念。
我们长期认识的共有概念是错误的观念,,,往往把“有你的  有我的  有他的······”认识为共有,这是错误的观念。。雷建言的“一元一股”就是建立在这个错误认识基础之上的错误思想。。


二 什么是共有社会?


社会共有就是人员的共有,人员共有就是共有社会。
什么是人员的共有?
人员共有与土地共有是一样的道理,“不是私有的人员,就是共有的人员”。
例如:在一个社会,如果你是一个人的或一些人的人,那么你就是私有的人。如果你不是一个人或一些人的人,就是共有的人。这种共有的人员组成的社会就是共有社会。

例如:今天的你,就是你妻子的,就是你父母,是你孩子的,你是他们的,而不是其他人的,你就是私有的人。。如果不是妻子的  不是父母的  不是孩子的,就是共有的人。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就是在这个环节的私有上改变了社会。

再如;部落中的女人就是共有的女人,所谓共有就是说“这个女人不是一个人或一些人的”。。。后来,部落共有社会之所以变成私有社会,就是因为人员的私有,就是因为这个女人成为一个人或一些人的人。。——这就是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

因此说,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的根本问题是人员私有,而不是财产私有,更不是土地私有。。

    这个人员私有事实上就是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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