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6738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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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根源——即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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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7 22:12:45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7 15:18
你不要按照自己的需要剪裁客观事实。

第一,在母系氏族期间,不是女方到男方氏族,而是男方到女方氏族 ...
不分家的共同生活也有两种现象:1 是这里婚爱共同,他们是一家人,这就是乌托邦形态的社会。2 是婚爱分开,出现分开的家人,即使在一个家庭中生活,也不是乌托邦形态的共有社会,例如:三代同堂   郑氏一门 。。。


记住:咱们寻找的共有社会是乌托邦形态的共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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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6-8-7 23:04:17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7 21:08
你上面的三个帖子都是建立在错误观点基础上的错误言论。

是什么样的错误观点呢?——即婚爱分开也能够 ...
你那些例子也能算证据?你不是讨论共有社会变为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吗?你说说,你哪一个例子是在共有社会变为私有社会过程中出现的?东坝婚俗是吗?兄弟分开是吗?请拿事实说话!至于什么雪峰第二家园到底存在于哪儿?你回答!

我所说的“走婚”就是在母系氏族后期出现的一种婚姻形式,在我们国家的摩梭人社会中还在很大程度上保留着这种古老的婚俗形式,你可以上网查一查,要是不信,你还可以去实地考察一下。
你连这种婚俗形式都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来讨论婚姻问题?你有什么资格把不是共婚的社会就断定为私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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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8 18:33:3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7 16:07
私有社会当然是“人员分开”的社会,但是:
第一,无论是“共有”还是“私有”,讲的都是所有权,而不是 ...
婚姻出现后,必然出现我的父母妻儿  你的父母妻儿  他的父母妻儿·······,这个“你的”  “我的”  “他的”之间就是一种分开。如果说“分开就是私有,合并就是共产”,请问:这样的分开会不会产生私有?会出现什么样的私有???

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是否就是因为出现了这样的私有????

土地分开 就是土地方面的私有,财产分开 就是财产方面的私有,人员分开 造成的才是社会方面的私有!!

社会私有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分开,是人员分开下出现的私有。然而,我们抛开这个原因,而在财产形式上做文章,岂能找到共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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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6-8-9 06:52:51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7 22:12
不分家的共同生活也有两种现象:1 是这里婚爱共同,他们是一家人,这就是乌托邦形态的社会。2 是婚爱分开 ...
你标题中有乌托邦吗?你主贴中有讲过乌托邦吗?你标题中没有讲清楚的东西,主贴中为什么不讲清楚?你现在不又在用自己的矛戳自己的盾了吗?

一开始拼命否认我举的例子,还叫嚣“你举的所有例子都是你个人的意想,得不到任何证实”,现在怎么不叫嚣了?相反,你举的哪个例子是从乌托邦形态的共有社会变为所有社会的过程中出现的?东坝婚俗是吗?兄弟分开是吗?请拿事实说话!至于什么雪峰第二家园到底存在于哪儿?你回答!

既然共有社会有乌托邦式的,也有非乌托邦式的,为什么别人讲的共有社会就不是共有社会,只有你讲的共有社会才是共有社会呢?你这个不是强盗逻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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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6-8-9 06:55:53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8 18:33
婚姻出现后,必然出现我的父母妻儿  你的父母妻儿  他的父母妻儿·······,这个“你的”  “我的” ...
再说一遍,你的观点不是“分开就是私有,合并就是共产”,而是“共有社会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共同,而人员共同就必须实行共婚;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分开,而人员分开的根本原因就是对偶婚(家庭婚姻)”。不然,你为什么拼命反对对偶婚,而主张实行共婚呢?

而我举的例子已经充分证明了你的观点纯属无稽之谈。
第一,禁止族内婚但全体氏族成员依然共同生活的例子充分证明不实行共婚的社会也可以是人员共同的共有社会。
第二,部落内部虽实行对偶婚但全体部落成员依然共同生活的例子充分充分证明了实行对偶婚的社会未必是人员分开的私有社会。
第三,一个大的母系氏族分为若干小的母系氏族的例子充分证明了没有对偶婚也会有人员分开,所以,对偶婚并不是人员分开的根本原因。

下面,再请你回答两个问题:
第一,即便实行了共婚,但母亲依然知道自己的孩子,孩子也可以知道自己的母亲,那么母亲和孩子难道就不能组成家庭吗?就像一个大的母系氏族分为若干小的母系氏族一样,人员不还照样可以分开,社会不还照样可以私有吗?
第二,退一步讲,假设对偶婚确实是人员分开、从而是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那么请问,人类社会的婚姻形式由共婚转变为对偶婚的原因又是什么?你连这个原因都不知道,你主张的共婚还能实现吗。
好比你说地表水的蒸发是下雨的根本原因,要让天不下雨,就必须不让地表水蒸发。但你连地表水蒸发的原因是什么都不知道,你怎么能够不让地表水蒸发呢?就靠你胡编乱造一个什么“第二家园”,地表水就不蒸发了?
所以,问题的核心不在于是否共婚,而在于你的头脑不要发昏。

29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9 12:21:46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9 06:55
再说一遍,你的观点不是“分开就是私有,合并就是共产”,而是“共有社会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共同,而人员共 ...
再说一遍,你的观点不是“分开就是私有,合并就是共产”,而是“共有社会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共同,而人员共同就必须实行共婚;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分开,而人员分开的根本原因就是对偶婚(家庭婚姻)”。不然,你为什么拼命反对对偶婚,而主张实行共婚呢
——————————

回复:告诉你:一男一女的婚姻是分开,一男两女的婚姻也是分开,10男10女的婚姻同样是分开(这就是群婚或共婚)即群与群的分开。

而我举的例子已经充分证明了你的观点纯属无稽之谈。
第一,禁止族内婚但全体氏族成员依然共同生活的例子充分证明不实行共婚的社会也可以是人员共同的共有社会。
————————————
回复:记住:我说的是婚爱共同必然成为共有社会,而不是说共有社会必然是婚爱共同。。。

第二,部落内部虽实行对偶婚但全体部落成员依然共同生活的例子充分充分证明了实行对偶婚的社会未必是人员分开的私有社会。
————————
回复:这样的例子不存在,,,是你的幻想。。

第三,一个大的母系氏族分为若干小的母系氏族的例子充分证明了没有对偶婚也会有人员分开,所以,对偶婚并不是人员分开的根本原因。
————————
回复:我说的分开不单单是对偶婚,群与群的婚姻也是分开。。。。你说的是群婚下,群与群的分开。。

下面,再请你回答两个问题:
第一,即便实行了共婚,但母亲依然知道自己的孩子,孩子也可以知道自己的母亲,那么母亲和孩子难道就不能组成家庭吗?就像一个大的母系氏族分为若干小的母系氏族一样,人员不还照样可以分开,社会不还照样可以私有吗?
——————————

回复:不可以分开。。。。。因为她们有共同的男人,,,孩子们有共同的父亲。。
第二,退一步讲,假设对偶婚确实是人员分开、从而是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那么请问,人类社会的婚姻形式由共婚转变为对偶婚的原因又是什么?你连这个原因都不知道,你主张的共婚还能实现吗。
————————
回复:婚爱分开与共同是两种方式,不存在为什么的问题。。。就像土地的分开与共同一样,仅此是一种所有制方式。

好比你说地表水的蒸发是下雨的根本原因,要让天不下雨,就必须不让地表水蒸发。但你连地表水蒸发的原因是什么都不知道,你怎么能够不让地表水蒸发呢?就靠你胡编乱造一个什么“第二家园”,地表水就不蒸发了?

297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9 13:08:1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9 06:52
你标题中有乌托邦吗?你主贴中有讲过乌托邦吗?你标题中没有讲清楚的东西,主贴中为什么不讲清楚?你现在 ...
乌托邦  原始部落  东坝婚俗  雪峰的第二家园······这些社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婚爱共同  人员共同。。。


而你说的共有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

举出实际的看得见的例子。。。。

298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9 16:12:5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9 06:55
再说一遍,你的观点不是“分开就是私有,合并就是共产”,而是“共有社会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共同,而人员共 ...
以100个男女的社会为例:

假如出现的是对偶婚,就是50个家,婚与婚之间的人员就是分开的人员,这样的社会就是私有社会。

假如1—10共婚(或群婚)  11-20共婚·······,这样就会出现10个部落,或者说10个家,这个婚与婚之间的人员也是分开的人员,这样的社会也是私有社会。

假如100个男女共婚,或者说这里没有婚,那么这里就没有分开,这样的社会就是共有社会。。



(这个分开与共同不仅仅是对偶)

29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0 08:42:09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9 12:21
再说一遍,你的观点不是“分开就是私有,合并就是共产”,而是“共有社会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共同,而人员共 ...
“我说的是婚爱共同必然成为共有社会,而不是说共有社会必然是婚爱共同。”
______________
回复:你的意思不就是“农药喝多了必然死亡,而死亡不必然是农药喝多了”吗?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只把婚爱共同作为衡量共有社会的标准,而说别人不是婚爱共同的共有社会就不是共有社会?你为什么只把婚爱共同作为实现共有社会的途径,而说不是婚爱共同就不能实现共有社会?

“部落内部虽实行对偶婚但全体部落成员依然共同生活的例子”“不存在”。
______________
回复:你可以到网上搜一下关于亚马逊原始部落的介绍:“全部落的人,同食一锅饭,共耕一块田。大家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的部落是在印第安少年长到10-12岁时,父母亲已经为他选择好了一个2-3岁的未婚妻,虽然说不上指腹为婚,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当姑娘长到14-15岁时,两人便可结为夫妇。”“有些部落允许一夫多妻制”。(《亚马逊原始部落人们过着衣不蔽体的古老生活》)
你说我举的例子不存在,只能说明你关于婚姻的知识太贫乏了,而且,凡是不利于自己观点的事实一概予以否定。就你这点知识储备,就你这样的学术态度,还配搞研究?

“我说的分开不单单是对偶婚,群与群的婚姻也是分开。。。。你说的是群婚下,群与群的分开。”
______________
回复:“人员分开就是私有”,这话就是你说的,你还想抵赖吗?
“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就是因为婚姻家庭出现后而出现的人员分开”,也是你说的,无法抵赖!
你现在既然承认“群与群的婚姻也是分开”,那就是承认“群与群的分开也是私有”,就是承认“群与群的婚姻也是导致私有的原因”,就是承认“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并不就是因为婚姻家庭出现后而出现的人员分开”,就是用你自己的矛戳你自己的盾。

“不可以分开。。。。。因为她们有共同的男人,,,孩子们有共同的父亲。。”
______________
回复:再一次主观臆断,可不可以分开不是你说了算的,而是要用逻辑和事实来证明的!
上面所提到的亚马逊原始部落中就有一些纯女性的部落,他们抓来的男人就是她们共同的男人,也是他们孩子的共同的丈夫,但这些男人随后就会被放走。你凭什么说不可以分开?
即便在今天的社会中,女人也是可以与男人分开的,孩子也是可以与父亲分开的,何况在母系社会呢。
在母系氏族中,女性并不会固定地离不开哪个或哪些男人,孩子也没有自己确定的父亲,凭什么就不能分开?按照你的逻辑,如果一个母系氏族人口繁衍太多了怎么办?那就只能把人杀死?如果不杀死,外祖母死了,她的女儿们就只能永远生活在一个氏族中?她的女儿们死了,她的外孙女们也就只能永远生活在一个氏族中,她的重外孙女、重重外孙女……也都只能永远生活在一个氏族中?如果是,那就请你拿出事实证据来!

“婚爱分开与共同是两种方式,不存在为什么的问题”
______________
回复:第N次主观臆断。你不知道为什么,不等于不存在为什么,你为什么要矢口否认呢?如果没有为什么,那么为什么共婚都发生在古老的社会中,而后来为什么又基本都转变为对偶婚了呢?而不是倒过来呢?你能回答吗?

30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8-10 08:45:19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8-9 13:08
乌托邦  原始部落  东坝婚俗  雪峰的第二家园······这些社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婚爱共同  人员 ...
我举得例子都已经给出来了,包括“走婚”的例子,都是实际看得见的例子。

你自己说的那种乌托邦式的一个部落100男与100女共婚的例子存在于哪儿?可以在哪儿看得见?
雪峰第二家园存在于哪儿?可以在哪儿看得见?
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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