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用电计划放开一直被视为电改核心任务之一,如今进入操作层面,意味着一个电力交易批发市场将真正开始形成,发电方和用电方将真正实现直接撮合交易。这次新电改的大招,将惠及电力市场各方面,最显著的是售电公司。
时至今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经迈出关键步伐,电力市场放开竞争环节、实现市场化交易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征求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指出,到2020年实现商业用电量的全部放开。
在政策发布售电侧利好消息时,就已有众多资本开始争夺,企图成为第一批独立售电公司,抢占市场先机,成为行业领导者。仅去年3-8月半年间,就有五十余家新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高达46.41亿元。
当然,资本抢夺最重要的是售电市场容量巨大,蛋糕逾两万亿。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售电公司发展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按照全国平均销售电价0.492元/千瓦计算,2014年全社区用电量为55233亿千万时,售电市场容量最高可达2.72万亿元,剔除受电价保护的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后,市场容量仍有2.3万亿元左右。
因此,随着电力改革不断深入,相关政策陆续颁布实施,会有更多非电力企业加入竞争。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内,新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数量将快速增长。要想在这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或许可以往节能解决服务靠拢。
虽然,售电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大好,但售电公司面临的问题仍不可忽视。一是在调度独立方面,即使打开了电网“黑匣子”,成立独立的大售电,依然可能滋生电网企业的“新型垄断”。
二是在电力交易独立方面,电力交易机构从电网分离是必然趋势,受ZF直接领导或授权,以实现公平交易,交易机构独立可以减少电网企业对市场交易的影响和干预,这样有利于信息公开、公平交易和市场监管。
三是有关售电侧的产权问题。目前改革过程中,最大争议来自于售电环节的产权,是将电网的售电业务彻底剥离,还是保留电网的售电业务让民资参股,还是在不改变现有售电市场基础上准入更多的民营售电公司。
上述问题若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那改革的效果或将大打折扣。此外,在售电侧放开初期,电网企业仍将占据重要角色,当售电公司的商业模式趋于成熟,或才能迎来快速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