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yj_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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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国务院此次系统性地提出这个“意见”,事关很多企业的生死存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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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j_1976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16-10-27 22:17: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倒序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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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君说

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债转股作为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最为重要的手段之一,《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也同时发布;近日,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建降低企业杠杆部际联席会议,17部门参加……作为今年两会期间确定的“三去一降一补”的重点工作之一,国务院此次系统性地提出企业降杠杆的意见,在业内看来意味着这方面的推动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编辑 | 李晶

供稿 | 正和岛内容运营部

来源 | 正和岛(ID:zhenghedao)


通过2390家上市公司观察,今年以来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有所反复。在剔除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中,去年底资产负债率为56.97%,今年一季度末下降至56.51%,不过在上半年末上升至56.88%。总体而言,上述三个时点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基本一致,杠杆并没有下降。

通过Wind数据整理发现,上市公司融资的渠道发生变化,债券成为主要的融资渠道。数据显示,6月末样本企业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的余额分别为2.35万亿、2.63万亿、1.42万亿。

从规模上看,长期借款的规模依然最高。但从增量来看,债券的新增规模最大。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在上半年的新增规模分别为1185.40亿、908.86亿、2223.83亿,应付债券新增规模超过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之和。

这主要得益于公司债的发行放量。Wind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债发行规模为1.43万亿,相比2015年下半年增长52%。(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一、发改委详解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

“三不、三强化”避免债转股成为免费午餐


1、降杠杆的具体途径:


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等七个途径,平稳有序地降低企业杠杆率。这些途径既有制度性建设的长效机制,也有短期可见效的实招硬招,对高杠杆风险既有防范也有化解,体现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虑。


2、市场化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举措之一,有以下几个关键点需要强调:


第一,严禁“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助长产能过剩的企业实施债转股。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指导意见》特别明确了“四个禁止,三个鼓励”。


严禁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参与债转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第二,市场化债转股绝不是免费午餐。本次债转股的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将依据市场形成的公允价格自主协商确定,国有企业的转股定价也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同时履行相关程序。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享收益,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第三,债转股资金主要是市场化方式筹集。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同时,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第四,政府不干预市场化债转股的具体事务,不搞“拉郎配”。文件对政府行为划出了红线,即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3、债转股过程中主要防范三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防范道德风险,避免借债转股之机恶意逃废债务,避免成为免费午餐,这是要防范的风险。

二是防范债转股之后债权变成股权了,避免股东权益落实不到位带来的风险。

三是避免债转股之后杠杆率降而复升,在这次文件当中专门明确了强化企业负债自身约束的相关规定。


4、“三个不”和“三个强化”避免债转股成为免费午餐:


“不兜底”。债转股由各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如果形成损失,该谁负责谁负责,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政府不提供免费的午餐。

“不强制”。政府不强制企业,不强制银行,不强制实施机构,不强制某一个特定的债权必须实施债转股。

“不免责”。整个债转股过程中,要贯彻股权先于债权吸收损失的原则。如果债转股过程中,确认有资产损失,这个代价必须由原股东先担责。

“强化监管”。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参与债转股的各相关市场主体,对债转股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强化信用约束”。在这次债转股当中,特别要把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其中,对债转股涉及的企业、实施机构等市场主体的法人代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要建立信用记录,对出现严重失信的行为要实施多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

“强化问责”。依法依规打击恶意逃废债,欺诈串谋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

去杠杆不是简单降低所有企业的杠杆率


去杠杆不是简单降低所有企业的杠杆率。对高杠杆、财务成本过高的企业要降低杠杆率;但对低杠杆、高成长性的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杠杆。

去杠杆措施是综合性的。其中,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发展股权融资包括债转股等,都在去杠杆的同时起到降成本、稳增长的作用。

去杠杆是一个过程,在一定意义上是先稳后降。去杠杆要有序开展和统筹协调,而不是一蹴而就。因此,在政策设计上不会让去杠杆对经济产生明显紧缩效应,在政策执行中也会努力避免对经济可能产生的紧缩效应。

债转股对降低企业杠杆率效果明显,但需要一个过程。模拟运行显示债转股可以使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下降10到20个百分点。需要强调,这次是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政府不预先设定债转股的具体规模和数量目标。


二、《经济日报》四评降低企业杠杆


1、储蓄转为股本投资重在“有序引导”

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这是国务院在《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发展股权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首先应该通过创新建立一套具有长效机制的转化体系,在构筑债转股通道的过程中,重点考虑如何通过透明的股本投资信息机制、新型的股本投资渠道和投资产品等激发储蓄者对这类投资产生兴趣。在此过程中,银行应该进一步发挥为客理财的重要作用。


虽然《意见》规定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但银行可以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同时《意见》还支持银行对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显然,银行在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中处于类似中枢的地位。事实上,这也是国际惯例。在很多发达国家,银行与多类投资机构均有长期合作,其中将储蓄转化为保险类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就是最常见的一种。同时银行还可以通过设立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进行综合经营,如此可以更有效地推动储蓄向股本投资转化。

其次,必须加快完善发展资本市场,这是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更为重要的大市场。资本市场的兴旺发达,会顺理成章地吸引居民储蓄大比例进入股本投资领域,帮助企业在直接融资平台获得低成本资金,有效减少企业对借贷杠杆的依赖。对储蓄资金来说,不仅要吸引其进入二级市场投资,还应鼓励其进入一级市场进行股权投资。因而,健全扩容直接融资平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已刻不容缓。

最后,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各类金融机构,都应该对“有序引导”这4个字有更深刻的领悟和把握。股本投资毕竟是高风险投资,不可一哄而上地大规模鼓励普通投资者参与,应该循序渐进,在推进过程中对投资者进行科学的结构性转化和分层管理,避免人为不切实际的冒进和政策不当导致新的风险发生。(作者:江帆)


2、企业降杠杆少不了兼并重组之力


《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明确提出企业降杠杆的总体思路、工作原则、具体路径、政策环境和配套措施。在七大主要降杠杆路径中,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作为首个路径提出。可以说,要下好企业降杠杆“这盘棋”,兼并重组之力不可或缺。

在微观上,梳理解决企业债务问题的“工具箱”不难发现,兼并重组的可操作性较之其他路径更具优势。一方面,做好企业并购重组,能够从结构上优化杠杆分布。针对不同行业、债务期限结构、经济周期中的阶段等特点,科学的兼并重组有利于实现区别化、有扶有控,稳妥有序地降杠杆。另一方面,企业并购重组在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同时,可同步推进企业改革、资源整合,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有利于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重新配置,进而降低杠杆率、提升整合企业的竞争力。

与简单破产清算相比,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的企业兼并重组,既能防止行政干预搞“拉郎配”,又避免了将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当做“僵尸企业”错杀,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有关精神。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过程相比,兼并重组的着力点更倾向于通过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等手段控制增量债务、盘活存量债务,不但着眼于解决当前具体问题,而且在可能的范围内,力争标本兼治、构建降杠杆率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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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死存亡 系统性 国务院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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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j_1976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16-10-27 22:17:1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要贯彻市场化、法治化的企业并购重组原则,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市场主体根据自身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首先,在重组方向上,应重点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这需要通过重组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培育优质企业,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也需要推动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加强资源整合,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减轻企业债务负担。
                                                                                                                             其次,在重组内容上,应积极推进企业业务结构重组,不断整合品牌资源、人力资源、财务资源等,引导企业精益化经营,突出主业,降本增效。再次,在重组外部环境上,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手段,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支持力度,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稳妥做好重组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同时,鼓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和重组经验的国内外机构投资者,灵活运用资本市场各类手段,积极参与兼并重组。

当然,企业降杠杆不能仅靠兼并重组,还需在完善破产清算制度、优化产业链布局等方面综合施策。这一过程中,应明晰市场主体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政府不会对涉及兼并重组的可能损失兜底。兼并重组降杠杆还须遵循法治化原则,通过信用约束的手段防范道德风险,防止不法之徒打着某些旗号钻空子。(作者:周琳)

3、新三板亟待建立转板制度

《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加快健全和完善多层次股权市场。其中,很重要一项措施就是研究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的相关制度。

从挂牌公司的实际需求来看,由于当前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的长期低迷,直接影响到了新三板融资和定价功能的发挥,并导致新三板企业的估值水平远低于创业板、中小板的同类企业,挂牌公司通过转板至交易所市场有助于其实现估值提升,满足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需求。数据显示,目前拟在创业板上市的新三板公司有26家,已经发布IPO辅导公告的有239家公司。面对越来越多的挂牌公司更高、更多的需求,新三板建立转板机制已成为大势所趋。

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来看,交易所市场、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之间要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目前,后两个市场已实现畅通对接,而前两个市场之间仍尚待破题。建立新三板转板机制,相当于补上了最后一环,有助于打通各层次市场间的“任督二脉”。正所谓户枢不蠹、流水不腐,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股份转让和融资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选择适合的市场,能进一步发挥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

但是,新三板公司转板创业板,也要统筹规划,稳妥推进,避免监管套利。目前IPO排队企业数量逾700家,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至创业板,其发行数量和节奏如何把握将极大考验着监管层的智慧。从更长远一点来看,新三板转板机制的建立,还需要以新股发行注册制的稳步推进为基础。并且,对于新三板公司而言,应充分利用转板机制这一“绿色通道”获得快速发展,而不是在制度层面“钻空子”“找漏洞”,让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变了味儿”。

值得一提的是,新三板不是简单的预备板,新三板公司也不能把发展的希望全部寄托在转板机制上。一方面,部分公司壮大成熟后确实需要转至主板、创业板,以获取与自身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需求;另一方面,对一些小微企业而言,未来随着交易制度的进一步改进、投资者门槛的适当降低,新三板的估值定价、流动性和融资功能得以完善,可以完全满足其实际需求,转板也并非唯一出路。(作者:何川)

4、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债转股

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对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作出部署。这也是今年3月份国务院首次明确提出以市场化债转股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后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债转股即将开启。

只有以市场化手段出清落后产能,给优质企业更大的生存空间,才能解决经济结构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仔细阅读《指导意见》不难发现,“市场化”一词在全文中共出现40多次,成为核心关键词。市场化选择债转股参与各方、市场化确定债转股定价、市场化筹集资金、市场化管理和退出等一系列举措,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当然,发挥市场的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的缺席,政府部门应找准自身定位,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完善相关监管政策、依法加强监督、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为债转股营造良好环境方面,绝不能缺位;而违背市场意愿,强制企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参与债转股,为企业背书、兜底等底线,绝不能触碰。

《指导意见》还厘清了债转股的政策边界,明确了“四个禁止,三个鼓励”。因行业周期性波动暂时面临困难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居于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乎国家安全战略的企业有望获得债转股的支持。

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将按市场规则优胜劣汰,以转型的“阵痛”,换来“降杠杆”的实质性突破。(作者:曹力水)

三、企业应将本逐利

杨凯生:企业理性对待融资行为,不能无节制提升负债率

中国企业债务问题备受市场关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特邀顾问、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表示,中国企业部门的债务率已高达170%,杠杆率偏高,这很危险,企业还是应该讲究将本逐利,理性对待自己的融资行为,不能无节制地提升负债率。

实际上,虽然中国总的债务规模和杠杆率并不算高,居民生活中的杠杆率更是偏低,但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率较高。

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显示,2015年末中国企业部门的债务率高达170.8%,与其他国家数据对比发现,中国企业部门的杠杆率居于首位,高出发达国家平均值80个百分点,高出新兴经济体国家平均值66个百分点。

对此,杨凯生认为,与08年企业负债率90%左右相比,现在企业负债率不但大幅增加,而且增速太快,“这是很危险的”,这也是中央提出“去杠杆”要求的基础。

因此,不管从银行自身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还是从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定考虑,银行都必须保证资本充足率,因为一旦下降将使整个宏观经济运行带来系统性经济问题。

对于怎么去杠杆,杨凯生认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债转股的方式降低负债率,企业还是应该讲究“将本逐利”,树立资本制约资产意识,按照自身资本的质量和数量,决定资产规模大小和利润水平高低,理性对待自己的融资行为,不能无节制地提升负债率,这样既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健康运行,也会影响行业,进而影响整个经济发展。(来源:和讯网)

四、中国式的去杠杆之路

从日美两国的去杠杆经验来看,美国主动去杠杆多管齐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日本则在被动去杠杆过程中失去了经济发展的好机会(“失去的二十年”)。这启示我们必须要掌握主动权,在杠杆水平尚可控制范围时开始去杠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企业部门的杠杆率高达170%,甚至高于日本90年代前的杠杆率水平,主动去杠杆的压力较大。

从理论上讲,要降低企业杠杆水平,要么是减少债务水平;要么是增加企业权益。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并借鉴美国经验,中国的去杠杆方式应该多管齐下,从多方面同时入手:

(1)依托财政增加企业收入。例如当前较热的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基建投资中,给予参与其中的企业以补贴,一方面直接增加了企业的收入,另一方面也使参与其中的企业投资回报有所保证,利于企业提高盈利水平。

(2)降低企业支出。一方面企业自身要加强成本管理,尽可能的削减不必要的支出;另一方面,政府需要进一步地减税或给予税收优惠,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同时继续维持低利率的环境,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

(3)做大权益。一是要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降低企业在权益市场融资的难度;二是可以开展债转股,将银行债权转化为权益性资产,降低企业债务负担。“减债增股”,这是短时间内降低企业杠杆水平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也是此次降杠杆的重点。

(4)兼并重组。利用并购基金所具有的杠杆收购优势,对竞争力较低效益较差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引入外来资本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

(5)破产。对于缺乏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实施破产清算,直接进行债务减记,让其自由退出市场。

本次《意见》中国务院提出了7条企业降杠杆的措施,主要的内容大致与我们上述所说的五条途径相同。按照文末附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场化方式有序展开债转股将是此次降杠杆的方式之一。

首先,在大的经济下行周期中,企业开源节流的作用有限。当前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较低,企业参与度较低,依托财政基建项目所能覆盖的范围有限;且在当前利率水平已经处于低位,企业融资利率的进一步降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掣肘。

其次,日本美国在降杠杆过程中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济下滑,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稳增长至关重要,必须要严防企业降杠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硬着陆风险。考虑到我国企业的债务主要来源于银行,利用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一方面将大幅降低企业债务,降低去杠杆过程带来的经济下行风险;另一方面银行的介入将优化企业的治理机构与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的发展能力,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关于债转股的标的企业,并不是没有选择性的全盘接收,而是吸取日本降杠杆的经验,将标的锁定在高杠杆、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减少对僵尸企业、逃债企业、债务复杂企业的支持,让其破产自由退出市场。

企业去杠杆对债市的影响

中长期看,此次企业降杠杆对于债券市场是一大利好。从供给侧来讲,企业去杠杆压力下,企业的融资需求将大幅降低,债市供给压力减小;从需求侧来讲,企业融资需求的降低将使银行资金在信贷资产上的配置比重进一步缩减,在对非标和权益类资产监管趋严的情况下,大量资金将进入债券市场追求高收益资产,高收益信用债和长端利率债的配置需求加大,信用利差和期限利差有望进一步收窄;从信用风险角度讲,以债转股形式进行企业去杠杆使一些债务水平较高的企业免于破产,有利于降低信用风险。

从日美两国的经验横向比较,我们也能得出相似的结论。在企业降杠杆期间,国内仍将保持低利率环境以降低企业成本,债券市场将继续走牛,但在央行未来大规模宽松因面临资产泡沫和汇率贬值的内忧外患而难以实现、经济下滑压力仍较大的情况下,期限利差将与日本相似进一步收窄。(来源:奇霖金融研究 作者:李奇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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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ize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6-10-28 10:09:04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yyj_1976 发表于 2016-10-27 22:17
岛君说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债转股作为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最为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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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h2 发表于 2016-11-2 02:01: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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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j_1976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16-11-3 17:10: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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