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idajingj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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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对企业合约特性的理解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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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私人拥有生产性投入,那么每一投入所有者有三种安排:(1)自己生产和出售商品;(2)把投入完全卖掉;(3)做出某种合约安排,把投入的使用权委托给代理人,换取一定的收入。科斯和张五常都论述了第三种安排形式构成了所谓企业的那种东西,我们通过分析具体的生产性投入来分析。

对于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来说,例如一个保姆,他的劳动产出包括打扫房间、做饭、洗衣服、照顾孩子等等,如果对这些产出进行直接定价的话,那么雇佣者就必须度量保姆的每项产出的性质和质量,然后分别谈判定价,有些活动甚至无法判定价格,例如打扫房间的价格,当然这与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有关,在美国这样的国家,象洗衣服、照顾孩子这些活动都是有市场价格参照的。无论如何,这个寻找相对价格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为了降低这种成本,就要寻找某种替代措施。方案二是把投入完全卖掉,对于人力资本而言这在现代社会是有违法律的,周其仁论述了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的天然不可分性,如果所有者的人力资本产权残缺或者受到某种限制,那么所有者可以选择关闭这部分人力资本从而使其价值顿时一落千丈,这样即使在奴隶制的法权框架下方案二也是无法实现的。方案三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即通过某种合约安排,投入所有者将自身人力资本的使用权部分委托给代理人以换取一定的收入。在现实企业中,就是以计时工资取代计件工资。在保姆的例子中,就是雇佣者通过度量保姆的工作时间来替代对于保姆的努力程度和具体活动的度量和定价。因为保姆的各项工作一般是琐碎的、非程序化的,针对产出定价的成本极其高昂,因此这种替代是有利可图的。但时间单位本身并不创造对任何生产的价值,他只表示工人可能从事的活动。因此,在工资合约下,需要更为严格的监督和指挥,因为活动本身并没有被直接定价。这种替代在减少发现价格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代理成本(包括管理成本和决策失误的成本),当一种成本的节约与另一种成本的增加在边际上相等时,这种替代就将停止。

企业和市场是组织生产和交易的两种不同的方式,从合约角度来考察,二者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具体来说,在市场机制下,生产者是根据市场中不同商品的供需情况决定的商品价格做出生产决策,企业中人力资本的让渡者(即工人)则根据代理人(即企业家)的指挥来进行生产活动。张五常通过现实的案例分析了资源配置由价格机制到企业家命令的过渡。首先对于中间商经济来说,中间商只是起到了价格信号的传递者的作用,他并不干涉生产的细节。在商品零部件的家庭生产模式中,由于零部件一般不在商品市场出售,因此生产者做生产决策时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信号就大为减弱了,与此同时,作为代理人的企业家对生产者生产行为(包括生产的种类、样式、时间等等)的指导进一步增加,以至于进一步变化为在签订合约框架内的完全控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生产者依据价格信号的自主决策越来越少,而通过合约转让使用权的程度越来越大,最终形成科斯意义上的企业那种组织形式,要素市场最终取代了产品市场。问题在于为什么私有产权所有者会自愿地让出他的权利而听从“看得见的手”的指挥呢?关键正在于前面所论述的组织盈利,即通过使私人投入所有者的使用权授予他人,以致可以不为每种贡献或活动直接定价。直接定价的成本包括存在的大量交易,消费者缺乏有关商品的每一部分的用途或其作用的详细信息,很难度量变化不确定的各种活动,需要把各种贡献区分开来。代理成本包括管理成本和决策失误的成本,最优的合约替代在于两种成本在边际上相等。

以上分析针对的都是人力资本投入,换成物质资本投入上述分析是否适用?例如个体甲拥有一套生产汽车的机器设备,他可以自己生产汽车,可以将设备卖掉,也可以将设备出租。设备出租是否就意味着个体甲与承租人组成了一个企业呢?显然这不能算是一个企业,当然个体甲以机器设备入股的情形除外。反过来看,拿固定工资的工人不是同样可以看作是自己人力资本的出租者吗?既然人力资本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看做组成了一个企业,那么为什么物质资本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不能看做组成了一个企业呢?张五常认为二者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得出了不知道企业为何物的结论。周其仁从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出发对此做出了一种解释,即人力资产天然属于个人,不可以与其所有者实现分离,人力资本非激励难以调度。换句话说,人力资本无法与其所有者实现分离,所以一旦人力资本进入企业,其所有者必然也跟着进入了企业。但是物质资本是可以实现分离的,所以物质资本自身可以单独进入企业。这也决定了人力资本合约的不完备程度大大高于物质资本合约和其他产品合约,正如科斯所说“购买劳务——劳动——的情形显然比购买物品的情形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在购买物品时,主要项目能够预先说明而其中细节以后再决定的意义并不大。”
两点例外:一个例外是个人拥有全部生产要素的个人型企业,一个例外是上述例子中个体甲以机器设备这种物质资本入股的情况,这种情形个体甲与承租方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企业,但是在科斯和张五常的分析框架内似乎找不到满意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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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力资本产权 看得见的手 人力资本 管理成本 代理成本 企业 合约 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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