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原定于8月三审的《社会保险法》将推迟到明年。知情人士表示,此次延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经济形势不明朗,避免给企业加重负担。而延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分歧太大,尤其是在一些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难以达成共识。
有学者预计,该法至少要四审之后才能最终确定。人保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提醒道,不要对社会保险法寄予太高期望。
社保法立法被迫绕行
《社会保险法》有基本大法之称,在立法时机上,不同部门间存在较大分歧,考虑到操作性难度,国务院法制办曾建议立法往后推一推。但由于社会呼声甚高,最终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中。
在二审过后,社会各界反应最为强烈的是授权国务院另行规定的内容太多,尤其在养老保险章节。“养老保险有些制度不成熟,人大立法也只能绕开走,也没有能力去把握。”上述参与立法的人士介绍。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虽然国家早已在一些地方试点,但目前尚没有一个省拿出改革方案。同时,事业单位构成复杂,养老保险费的出资人究竟是财政还是单位自己,一直模糊不清。
据悉,社会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是公务员养老金制度。由于决策层并未从整体上考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而是选择了看起来更容易操作的路径——先改企业,然后再改机关事业单位。不料,两者的养老金待遇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也越来越集中。正是这一背景,造成了《社会保险法》立法的尴尬。
分歧较大难达共识
除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争议外,在享受养老金的条件、待遇支付、费率等细节上分歧较大,难成共识。
按规定只有缴费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但在社保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时,这一问题反映较大。有的反映,有些地方滥用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不管是否失业都要求须15年连续缴费,一旦中断,之前缴费年限就算作废,这让很多失业人员左右为难;有的建议“降低最低缴费年限,让社会保险的阳光能照到更多人身上”。
其次在养老保险的费率上,立法时有意将所有险种的费率予以明确,并固定下来。然而在全国统筹尚未有明确时间表的情况下,各地的养老金无法统一调拨。由于各地不同的养老保险基金,尤其是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差异较大,富裕地区的反对将是改革的一大阻力。
分析人士认为,社会保险法立法不仅涉及参保人重大权益的调整,更是对不同地区利益、不同群体既有利益的一次重新分配,立法遇到阻力可想而知,难以定夺的局面也就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