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的效用率与边际效用
黄焕金
“边际效用”是物品主观效用的边际性,是物品消费者在消费物品时所感受到的(最后)一个单位物品的效用程度。对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构思出另外一个概念与之对应,这个概念称为“效用率”,即一个单位的物品量在消费它的某个人那里所产生的实际效用程度,也就是单位物品量在人那里所产生的理化性质与功能对人的实际客观满足程度。虽然同是“一个单位物品量”,而“边际效用”是主观性的东西,“效用率”则是客观性的东西。比如,在各种相同条件下,一个人的身体(细胞组织)需要300毫升水就可以解渴,另外一个人的身体(细胞组织)则需要400毫升水才解渴;或者说:300毫升水在前者那里由于发挥了更大的效用率所以满足了人的解渴需要,但在后者那里则还未满足需要,因为水的效用率比前者低。边际效用与效用率之间具有特别有意思的关系:如果一个物品在某个人那里的效用率高,则由于物品容易使人满足,所以其边际效用反而低;相反,如果效用率低,其边际效用则高。比如,如果某种药品对患者病情敏感,则只使用一点药品就可以满足需要,此时,药品在患者那里的边际效用较低;相反,如果药品的效用率低,需要使用较大剂量才起作用,于是药品的边际效用较高。因此,同等量的物品,如果效用率高其边际效用则低,相反,如果效用率低则其边际效用就高。通俗地说:越无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就越大,越有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反而越小。这实际上是对“边际效用”太过强调主观欲望的一种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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