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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如何具有均贫富功能的---回张建平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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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5-11-6 22:51: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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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如何具有均贫富功能的---回张建平

  【本来我不想回张的贴子,但看他那么热忱地评我的东西,所以也就在此写几个字。正象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一样,市场也是天生平等的,越自由的市场也就越平等。市场导致利益分化是因为它从自由状态走向垄断状态。但如果市场走向垄断,则就走向了非市场化,也就会使市场的平等功能失灵了。因此我始终坚持市场的均贫富功能。这种“均贫富”的意思并非是“大家有同样多的财富”,而是指:各人所获得的财富与他们各自付出的代价相适应。比如一个大学生应该比一般工人多得点工资,因为他曾经付出过更大的代价。这是“均贫富”的体现。不知张先生是否理解我所说的这个意思。另外着重推荐张先生看我的一篇文章《竞争与均衡,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7256――黄焕金】

“黄市场”:完全市场化理论的斗士

张建平

完全市场化在全世界所带来的后果和即将显现的趋势已经给这种理论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近期国内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置疑,已经使得过去推行完全市场化理论的不少“名嘴”都噤若寒蝉了。经济学界的动态被媒体称为左派大反击。但是,黄焕金先生依然坚定不移地继续为自己的理性而鼓与呼,大有完全市场化理论最后斗士之悲壮气概。

黄焕金先生最近接连贴出几个帖子,如“贫富分化与国营垄断经济”、“计划经济是亏损经济”、“政府执意让资源价格上涨”等等。

长期看黄先生的帖子,但是,始终不知道黄先生所依据的基础理论属于那个门派或自立门派,但是,看多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黄先生是推行完全市场化的。故而,我称黄焕金先生为“黄市场”。

关于完全市场化,“黄市场”有两个著名的论调,一是认定完全市场经济是可以让民众共同富裕的;二是认定计划经济是错误的和毫无用处的。但是,黄先生在论证和解释自己的主张的时候,却往往引用的论据和事实完全相左。

黄先生说“计划经济是亏损经济”,而我们知道,几千年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都是在家庭的计划之下进行的。中国的农历就是农业生产计划性需要的结果,二十四节气在黄河流域对传统农业显得特别的准。小农经济能稳定地存在几千年,显示出这种小规模的计划经济在小范围(家庭、家族)内的完全可行性。如果是计划导致亏损,早就亏得一塌糊涂了,家庭这种经济体就不会一直稳定地存在了。

因此,计划的好和坏,可行与不可行,显然和计划的范围有关,计划的范围太宽,就力不从心,无能为力。计划在一定范围内的有效性,自古以来就为人们所认知,家庭大了就要分家,不会一直维系一个庞大的家族存在,因为家庭大到一定程度,就是家长的垄断权利和计划管理能力所不能控制的了。

现代企业内部也是严格计划的,没有严格计划的企业被认为是管理水平不合格的企业。因此,计划是处处存在的,只是在哪一个范围内进行计划的问题。《西方经济学的终结》当中认为国家计划有其“无能”之处,并不是事事处处都可以由国家进行周密计划的。但是,完全计划的不可行不等于计划经济的不可行,不等于就此应该倒向完全的市场经济。

在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8251“贫富分化与国营垄断经济”文中,黄先生把两极分化和计划经济挂钩。这种做法完全不顾历史真相和事实了。在中国实行完全的计划经济时代里,大家的贫富差异有多大?而在推行完全市场经济的现在,贫富差距又有多大?想必全国人民都是有目共睹的。邓小平的理性是实现共同富裕,但是现实是出现了甚至超过西方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现在社会的许多不和谐之音,几乎都可以归罪到贫富差距的严重扩大上面。

黄焕金先生在网络上还有过一个帖子,名字叫做“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为什么贫穷?”,其中包含的事实承认那时就是大家都很穷。既然都穷,自然没有贫富差距了,怎么又将“贫富分化和国营垄断经济”挂起钩来了?

“黄市场”先生在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7475《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为什么贫穷?》当中写道:“将来总有一天人们会认识到:5%的GDP增长率会比9%的增长率更使人富裕,更使人安闲,更使社会文明、和谐、进步。因为5%比9%的增长率所包含的生产率更高。”如此一来,读者不免疑问:如果5%好过9%,那么2%是不是好过5%呢?零增长是否又好过2%呢?进而,负增长是不是越负越好呢?

垄断经济和贫富差距没有因果关系,家庭小农经济存在几千年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在封建家庭里,一直是共产主义式的产权结构,即使是家长垄断一切财权,通常也不会造成家庭内部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

在完全市场经济理论产生的原产地国度里,完全市场化也已经受到质疑和实际上的边缘化。大家不妨考虑一下,为何美国、欧盟要对中国的质优价廉的商品不断地设限和制裁?为何美国不把先进的武器自由地卖给我们,并且还要反对以色列、俄罗斯和我们做军火买卖?这时,这些以自由经济为标榜的国家的自由思想跑到哪里去了?而当他们自己已经实际上违背完全市场化的理论的时候,为何还要以裁判身份对中国的完全市场化地位状况指手画脚?

完全××经济的论调还能持续多久,最终要看这种完全××经济模式下受益的人群有多少。大家不妨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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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经济 张建平 均贫富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 detail 市场经济 功能 贫富 张建平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沙发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5-11-7 08:41:00

绝对自由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

黄先生,我说句不客气的话,你这是空想市场经济,黄空想!

不要乱改“均贫富”概念,引发混乱,你说的是“按劳分配”。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藤椅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5-11-7 14:02:00

[讨论]也谈“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回“黄市场”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5-11-6 22:51:21的发言:

市场经济是如何具有均贫富功能的---回张建平

  【本来我不想回张的贴子,但看他那么热忱地评我的东西,所以也就在此写几个字。正象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一样,市场也是天生平等的,越自由的市场也就越平等。市场导致利益分化是因为它从自由状态走向垄断状态。但如果市场走向垄断,则就走向了非市场化,也就会使市场的平等功能失灵了。因此我始终坚持市场的均贫富功能。这种“均贫富”的意思并非是“大家有同样多的财富”,而是指:各人所获得的财富与他们各自付出的代价相适应。比如一个大学生应该比一般工人多得点工资,因为他曾经付出过更大的代价。这是“均贫富”的体现。不知张先生是否理解我所说的这个意思。另外着重推荐张先生看我的一篇文章《竞争与均衡,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7256――黄焕金】

马克思写在《资本论》中的这句话的确非常有名,我在一些帖子中也有引用。我以前曾经疑问道:为何马克思要推翻他认为平等的商品经济体系呢? 其实,马克思这里所谓的平等,是指对过程的平等,是在默认私有权分配合理的前提下的平等。正如××先生所说的,平等有起点平等、过程平等和结果平等之分,如果不能保证起点公平,就很难保证结果的公平,而我们所要的公平是结果的公平,因此,马克思要推翻他认为公平的商品经济体系就顺理成章了,因为这个公平仅仅是过程的公平,是在不公平的起点上进行的,商品经济体系下贫富严重分化的不公平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 我在《如何“明晰”,才是产权问题的根本》一文中已经提到,如果不解决起点公平问题,产权问题是无法得到公平的。我还在一些帖子当中提到,马克思的理论就是要追究原罪,回到起点公平之上的理论。毛泽东搞土地改革,也是要起点公平。毛泽东没有把地主的土地变成“恒产”既往不咎。毛泽东当然应该知道,即便是每人一亩地,因为劳动者能力差异,也会有不同的收成,但是毛泽东还是要进行土地革命。而现有的完全市场经济理论和私有权合理化理论是回避原罪的,对过去既往不咎的,现有的私有者都希望既往不咎,将他们来历复杂的财富变成“恒产”。 我知道黄先生一直是追捧张维迎教授的,张维迎教授就是主张免除原罪,善待有问题的厂商的,一直要求尽快将厂商现有资产变成“恒产”,以便使其具有继续投资发财的“恒心”。 起点公平,依据的是人人平等的思想,以人头人格为平等基础的。而过程公平包含了以个人能力为依据的平等思想,如竞争就是建立在个人能力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人头平等之上的。 关于商品交换的公平性,也是我的2+2理论的一个论点。但是,这里包含的前提是起点也要公平才行,因此,我有一篇帖子叫做《商品经济是以公平的私有制为基础的》,就是为了纠正只强调公平竞争的过程公平而回避起点不公问题的错误倾向的。 至于先生所说的“一个大学生应该比一般工人多得点工资,因为他曾经付出过更大的代价。”问题,恐怕引起的争执就更加突出了。古典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价值是以凝结在商品上的劳动时间为计量依据的,我不同意这种认识。不同意的理由是劳动服务本身也是商品,也是要计量其价值的,如果以劳动计量产品的价值,就变成了以价值计量价值了,还是没有找到价值计量的依据。因为劳动本身也是要被计量的,所以劳动才有“有效劳动”和“无效劳动”之说。 正确的理论是,劳动是以劳动成果的价值进行计量的。大学生应该比一般工人工资多是没有根据的,曾经付出的代价并不代表他创造出了价值,如果一天到晚手拿一纸文凭无所事事,他什么也不应该得到,不管他过去学习多么辛苦。没有一个厂商会为“曾经付出过更大的代价”的“文凭”支付报酬,厂商只会为劳动成果支付代价。先生这种论调,实则是连过程公平(创造价值的大小)都不顾了。 这个社会当今喜欢讲“人权”,人权的基本是生存权力,这是和个人能力无关的一个东西,是强调绝对的起点公平的。均贫富之“均”有一个分母基础的问题,在起点上是人头,在过程中是对社会的贡献。当然起点公平+贡献不等,最后的结果就不是人头意义上的“平均”了。因此,均贫富是在两种均分权重之下的结果。我从来没有将均贫富理解为“大家都有相同的财富”。劳动能力本身就是一种最具创造力的财富嘛,人和人的劳动能力本来就是有差异的,即便是身外之外一无所有只剩裸身,也不会是财富一样的。 黄先生一直采用非计划则市场的极端思维逻辑方式,要么统统垄断要么统统自由,这样怕是没有出路的。

板凳
hhj 发表于 2005-11-7 14:55:00
以下是引用临崖吹风在2005-11-7 8:41:51的发言:

绝对自由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

黄先生,我说句不客气的话,你这是空想市场经济,黄空想!

不要乱改“均贫富”概念,引发混乱,你说的是“按劳分配”。

我需要的不是什么自由状态,而是一种比例成分。所以我说的是:市场向自由与垄断之间的倾向程度。如果市场更倾向于自由市场,那么市场就具有均贫穷的属性,相反,如果市场倾向于垄断,则就具有贫富分化作用。但是从本质上说,市场是自由的,而垄断则是偏离市场意义的。

科学研究,总是存在某种理想的预设,比如经济学中的均衡就是一种理想的预设。我们知道没有绝对的均衡状态存在,但我们也知道,经济总是以均衡为核心而运动。

我不知道我说的“均贫富”如何混乱了你的头脑。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报纸
hhj 发表于 2005-11-7 15:10:00

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其意思是指:在交换中的等价性。由于等价交换,所以商品给交换双方带来了平等。而市场经济的均贫富属性正是由此而来的。一切贫富分化,无非就是在交换过程中某些人只获得了微小的利润,而另外一些人则获得了巨量的利润,即我所说的超额利润。

所谓“创造价值”无非就是众人成本的反映,因此不要将价值理解成某种结果性的产品,而要理解成在产品所所凝结着的社会成本(众人成本)的多少。在大学生群体所产生的效用没有被更低成本的人代替的情况下,这群体的人在形成劳动力的时候所耗费的代价(成本),是会构成相应产品中的价值的。所以我们才看到,大学生群体获得的收入大于一般人,这是正常的,也是“均贫富”的体现。

因此特别要注意,均贫富决不等于财富的完全平均,它实际上是根据每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大小所获得的相应收益。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均贫富。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地板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5-11-7 17:26:00

问你个问题:胜者通吃算不算按劳分配?

比如,奥运会比赛,参与者无数,获奖者寥寥,名落孙山者可是也付出了代价(对奥林匹克运动做出贡献)的呀,为什么采用胜者通吃制度?怎么用你所谓的“均贫富”来解决这个问题?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7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5-11-8 11:15: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5-11-7 14:55:55的发言:

我需要的不是什么自由状态,而是一种比例成分。所以我说的是:市场向自由与垄断之间的倾向程度。如果市场更倾向于自由市场,那么市场就具有均贫穷的属性,相反,如果市场倾向于垄断,则就具有贫富分化作用。但是从本质上说,市场是自由的,而垄断则是偏离市场意义的。

第一次看到黄先生用“比例成分”这个术语。这是不是说黄先生认为自由和垄断只要比例合适就能够共存?

黄先生在垄断和计划之间是如何界定的?是不是可以将先生的话理解为“市场向自由与垄断之间的倾向程度”?如果承认垄断可以占有一定比例,是不是意味着计划也应该有其存在的位置?“比例”论是否意味着黄先生认为市场也有其不适应的领域存在?

8
hhj 发表于 2005-11-8 19:44:00
以下是引用临崖吹风在2005-11-7 17:26:44的发言:

问你个问题:胜者通吃算不算按劳分配?

比如,奥运会比赛,参与者无数,获奖者寥寥,名落孙山者可是也付出了代价(对奥林匹克运动做出贡献)的呀,为什么采用胜者通吃制度?怎么用你所谓的“均贫富”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没有看到具有垄断性质的所谓“胜者通吃”,除非战争,才没有第二名以下。社会是丰富的,并非只有尖端者而没有其它层面。

内生于市场的政府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维护每个人的法定权利,因此如果出现胜者通吃从而损害人们的权利,则政府就起作用了。

我所说的市场经济“均贫富”属性,是指:由于致富的根本原因是获得了超额利润,因此通过市场竞争而将这种利润均衡化,从而实现均贫富。但是这种均贫富不能理解成平均主义。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9
ruoyan 发表于 2005-11-8 19:53:00

也许有用的一段萨谬尔森的话:

我们已经看到,竞争市场具有显著的效率特征。但是,我们并不能说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产生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程度的满足。它并不一定导致各种资源的最公平合理的利用!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人们并没有被赋予相等的购买力,一些人非常贫穷.然而可能过错并不在他们本人;另一些人非常富有,然而可能并没有他们自己的功劳。因此,个人需求曲线背后的货币选票的权数看起来可能是不公平的。

价格和市场制度或许是这样一种制度,在这一制度里,少数人拥有收入和财富的大部分。他们可能继承社会的稀缺的土地,或者拥有高价值的专利或油田。该经济可能有很高的效率,运用其资源生产大量的大炮和黄油,但是,黄油大多为少数富裕的人所消费,或者被用于饲养他们的卷毛狗,而大炮仅仅用来保护富人的黄油。

一个经济社会不仅仅只追求效率,哲学家和公众会问:“要效率是为了什么?”,“要效率是为了谁?”。一个经济社会或许会作出选择,改变自由放任的均衡.以便增进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公平或公正性。该经济社会可能决定以牺牲效率来增进公平。社会能满足于生产出最大数量的面包这一结果吗?或者,现代民主制度能否从富人那里夺走面包而把它转交给穷人呢”

这里绝没有正确答案。这些都是在政治领域里通过民主投票或专制计划来回答的规范性问题。经济学并不能说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以增进平等。但是,经济学可以提供一些见解,以增进不同政府的收入和消费分配政策的效率!

10
hhj 发表于 2005-11-8 19:55:00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5-11-8 11:15:37的发言:

第一次看到黄先生用“比例成分”这个术语。这是不是说黄先生认为自由和垄断只要比例合适就能够共存?

黄先生在垄断和计划之间是如何界定的?是不是可以将先生的话理解为“市场向自由与垄断之间的倾向程度”?如果承认垄断可以占有一定比例,是不是意味着计划也应该有其存在的位置?“比例”论是否意味着黄先生认为市场也有其不适应的领域存在?

我所说的比例成分即是要在不完全的状态中争取一种完全状态的取向。比如我们在非均衡的状态中争取均衡的状态。但实际上谁都知道,没有完全的静止的均衡状态存在。今天的中国,改革也是要尽可能争取更大的市场作用,这从政府的许多文件里可以看到了。比如最近打算要搞的最后一次“价格闯关”就是这样,就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个事情。这是政府不得不作出的决心,当然,也有可能是失败的决心。不过过后仍然要继续冲击这个事情。

我坚决反对计划经济成分的存在,但我并不反对市场经济中的计划的存在,因为这实际上也是市场经济中的一部分。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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