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初德国首先编制区域规划之后,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也都陆续编制了各种类型的区域规划,形成了各自的区域规划体系,对优化空间结构、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解决区域不平衡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内容上看,许多国家已由物质建设规划开始转向社会发展规划,规划中的社会因素与生态因素越来越受到重视;从范围看,更加重视以整个国家为对象的区域规划,甚至开始制定跨国或以大洲为对象的区域发展规划,如欧洲空间展望计划等。 ■他山之石■胡勇
区域(空间)规划是对由多个发展利益单元组成的区域空间中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持续协调所作的总体安排与战略部署。自20世纪初德国首先编制区域规划之后,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也都陆续编制了各种类型的区域规划,形成了各自的区域规划体系,对优化空间结构、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解决区域不平衡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内容上看,许多国家已由物质建设规划开始转向社会发展规划,规划中的社会因素与生态因素越来越受到重视;从范围看,更加重视以整个国家为对象的区域规划,甚至开始制定跨国或以大洲为对象的区域发展规划,如欧洲空间展望计划等。主要发达国家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经验为我国开展新一轮的区域规划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切实加强区域规划的调控功能,优化空间结构和开发秩序
区域规划以调整空间地域中长期发展为主要目标,虽然许多发达国家制定区域规划的出发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区域规划都已经成为进行政府干预的重要手段之一。
日本、法国等国家以优化空间结构为出发点,侧重于解决区域不平衡发展问题,均有全国性的区域(空间)规划,最终目标是实现全国发展的均衡化。为缓解工业化过程中人口过度集中、人地关系相对紧张和区域失衡等问题,日本、法国等先后编制了覆盖全国的区域(空间)规划。日本1962年制订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中将全国分成“过密地区”、“整治地区”和“开发地区”三种类型地区,对“过密地区”政策实施重点是限制新企业和城市规模的扩充,对迁出的企业给予优惠;对“整治地区”进行大规模工业开发和配置、建设教育、行政等职能,使其起到分散过密地区人口和转移过密地区生产机能的作用;对“开发地区”重点实行基础设施的完善化,以利于诱导大工业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