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调动两类人
业内对绩效工资一般的解释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
这项在以前用以衡量企业职工的工资制度,开始跟事业单位“沾亲带故”了。
其实,“绩效工资”并非一个新词,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迹可循。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研究员胡仙芝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都是比照公务员工资标准建立起来的。在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前,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公务员一直采用的是统一的工资标准。从2006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公务员开始有所区别。而在同月,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也开始酝酿,并提出了涉及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
这是“绩效”二字第一次出现在事业单位改革的框架中。
“在事业单位推进绩效工资改革非常必要。目前,事业单位基本上还是一个大锅饭的体制,不能有效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即便近两年一些事业单位进行了一些绩效工资改革的尝试,但都不很全面。”胡仙芝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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