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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风景名胜区不能逢节日就抢劫式涨价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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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发表时间: 2009-09-24 15:09:09 

舒圣祥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就应该是我们的“国家公园”,甚至于,其徽标上的英文直译过来就是“中国国家公园”。如果能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新定位为“国家公园”,无疑将极大增进国民对祖国大好河山的自豪感和幸福感,并从根本上解决国民面对祖国河山

怅然兴叹“游不起”的问题

临近十一黄金周,四川、贵州、天津、云南、安徽等地多个景点门票纷纷涨价,涨幅有的达到70%。这是今年以来国内景区首次大规模提价,也是发改委等部门去年发布“限涨令”到期后的又一轮涨价风潮。
200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文件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指出“同一景点门票价格上调频率原则上不低于3年”。“三年最多涨一次”的规定,在第一个三年到期之后马上异变成了“三年就得涨一次”。于是2008年,发改委不得不再次下发通知,要求用1年的时间,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并且在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现在,一年整顿期又过了,涨价风潮再次卷土重来,发改委无奈再次下文要求“国庆前不涨价”。可就是这样,仍有不少景点出于对利益的追逐而选择顶风涨价。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加之假日安排上的高度统一和集中,带薪年休假制度未能真正落实等原因,让消费者在对景区的消费选择上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除非不在国内旅游,在国内旅游就免不了要被宰。这极大地限制了消费者用脚投票的能力,显然属于一种“市场失灵”。与之相对的是,N道发改委通知也遏制不住景区涨价惯性,是否属于另一种“政府失灵”呢?在“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双重挤压之下,门票价格焉能不始终处在猛涨周期?
此时我们最为需要的,恐怕已经不再是发改委的通知和禁令了,而应该是法律的制约。景区管理机构没有向全民支付“购买”景区所有权的价格,全民也从来没有同意将景区所有权“出售”给景区管理机构,挂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头衔的景区资产理当仍应属于全民所有,门票价格理当接受专门法律的制约。
比如在美国,对国家公园门票收费问题,国会有专门立法,确定了哪些地方不能收费,收费的地方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有的还确定了最高限额。即使景区申请对门票价格微调,新价格确定后也必须在公布一年后才能正式生效,而不可能逢节假日就抢劫式涨价。可是在我国的《风景名胜区条例》里,却根本没将门票价格问题作为一个重要方面来明确作出制约规定。立法上的漏洞和法律制约的阙如应该是门票价格疯狂如脱缰野马的肇因之一。
很多国家都设有“国家公园”,实行免票或者非常低廉的门票(有些仅针对本国公民采取低门票),大部分维护经费都由财政给予补贴。“国家公园”的设立,既是一种面向全体国民的公平福利发放,同时在经济角度上考虑财政也并不吃亏,“损失”的门票收入是小头,获得的旅游消费是大头。我们没有“国家公园”,但我们有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迄今全国共有187处。
某种意义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就应该是我们的“国家公园”,甚至于,其徽标上的英文直译过来就是“中国国家公园”。如果能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新定位为“国家公园”,无疑将极大增进国民对祖国大好河山的自豪感和幸福感,并从根本上解决国民面对祖国河山怅然兴叹“游不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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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 名胜区 十一黄金周 国家发改委 涨价 抢劫 风景 节日 名胜区

我是你转身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陪你蹉跎年华到天涯?
沙发
fayedi 发表于 2009-9-24 16:13: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孙金栋


临近十一黄金周,四川、贵州、天津、云南、安徽等地多个景点门票纷纷涨价,涨幅有的达到70%。(9月23日《燕赵晚报》)


天公恩赐的自然景观,是地方资源,更是国家资源,有的还是世界资源,理应以更合理的旅游价格,让全国、全世界人民浏览、受益。




但是,政府总是屡屡
侵犯游客这个“上帝”的利益,把自然景观当成自家的私有资源,当成当地财政的“摇钱树”,置国家多次“限价令”予不顾,你限你的,我涨我的,景区始终走在“涨价”路上。




笔者认为,景区为何把“听证会”搞成“听涨会”而“涨声不断”,是对景区实行掠夺式经营理念惹的祸。




为了追求巨额暴利,有些地方政府盲目投资扩大景区经营规模,不仅人为地破坏了自然风光,而且形成超过财政承受能力的固定资产;加之急功近利,无限提高经营目标利润;景区旅游价格犹如脱缰的野马,向游客身上转嫁经营风险;掠夺式经营得来的不义之财,政府在得到巨额税收之后,又不合理分割利润这块蛋糕;景区经营管理者实行粗放经营,短期内过分集中地进行景区开发、基础设施等建设,自然入不敷出、雪上加霜。这些环环相连的恶性链条,找不到解决的出路,只好将恶果向游客转嫁,形成轮番涨价的不良局面。




为遏制恶性循环的景区涨价风,政府必需端正经营理念,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营和管理景区,把景区(特别是自然景观)当成全国人民的景区,取利不可太急;在分割景区收入蛋糕时,多从长远战略上藏富于景区,增添景区发展后劲,实行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国家发改委和地方物价管理部门,有必要督查“限涨令”执行情况,对顶风涨价的景区公开点名、公开经济惩罚,让他们偷鸡不得、反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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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fayedi 发表于 2009-9-24 16:16:1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蔡方华
发改委的限涨令政策水平很高、指导性很强,也很有针对性,可惜就是不管用。原因在哪里,大家似乎也都明白。按照现行法规,地方景区门票定价权在地方政府。所以,发改委只能提一些规范性要求,既不能直接干预定价,也不能长期限价。在多次门票涨价风潮中,违反政策规定和合理限度的事情多有发生,但从未看到任何惩戒和纠正的措施,更没有哪个地方官员为此受到批评。如此一来,发改委的红头文件自然也就“不在话下”了。

地方景区的门票定价权在地方政府,所以,门票涨价的实质并不是景点要涨价,而是地方政府要涨价。只要这个涨价冲动形成,就几乎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这就是近几年门票价格疯涨的根源所在。通过媒体的调查证实,门票价格上涨所形成的收益,绝大部分都没有用于景区的保护,而是被挪作他用。比如,云南石林风景区近3年来门票收入超过9亿,但日常资源保护经费只占7%,不过区区6300万元,而这家风景区最近又在张罗涨价。谁能告诉老百姓,景区门票的庞大收入到底都流向哪里了呢?

门票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怪诞现实,它正在向着疯狂和没有底线的程度发展下去。有人计算过,如果要到黄山市做一次尽兴的游览,门票费用将是一个可怕的数字,因为黄山地区大部分山水村庄都要收取门票。用不了多久,人们或将骇然发现,所谓旅游,已经与风景名胜无关,而只是坐着飞机火车四处游走。这难道就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含义吗?

看样子,在遏止门票价格疯涨这个问题上,发改委表现得很睿智、但是非常无力。既然不能寄希望于红头文件,恐怕只得另觅良方。只是不知道,就算大家真能想出好办法来,又能以什么途径把它落实到现实中去。这真是一个让人苦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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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ljkl 发表于 2009-10-5 21:39: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唉!老百姓过节都过不起了。

现在节日越来越多了,所以涨价的借口也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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