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千门云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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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证券化:三权分立下的创投方式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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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证券化:三权分立下的创投方式

                                    黄晓月

   次级贷的证券化,把世界经济拖入了金融危机,而美国又再次策划保险证券化,金融市场对实体经济有着特殊的功能和效率,由此吸引着人们在市场里乐此不疲。设想一种投资方式,可以更容易被监督,定价更有理可循,也不会暗藏大小非解禁这种可以“摧枯拉朽”的潜在威胁。
   今年5月份的时候,和一位台湾同学聊天,谈论到了台湾政府的刺激经济新举措“你雇用,我掏钱”,主要意图是公司雇佣两年内毕业的大学生工作,政府支付每人每月4000-5000台币作为薪金。既然政府可以用支付薪金的方式扶持经济,为什么我们的创投不可以用这种方式投资人才密集型企业?或者用于扶持不动产比例很低,抵押贷款困难的新兴企业的发展呢?薪金证券化的想法应运而生。
理想化状态
描述一种薪金证券的理想化状态:某公司创业初期预计需要1年内支付薪金200万元,发行薪金证券化股票100万股,每股面值A2元,企业预计将用全年总盈利的 40%作为薪金酬劳,国有保险公司对这项融资进行评估,预计期末票面估值B3元(或者1.5元),在AB中取最小值C,在C值以上购买薪金证券化股票的投资者需缴纳比例递增的保险费。期末时,公司总盈利的40%分摊于100万股为D;如果D高于C,则成为投资收益分红在薪金证券化的股票中,而前期收取保险金用作员工年终奖励,其中按比例为国有保险公司的盈利;如果D低于C则保险公司要按D支付赔偿金给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保险公司处于监管的角色,保障投资人和工人的基本利益。
管理层,董事会,国有保险公司(产业协会和工会)在这种企业里的职责类似于三权分立中的行政,立法,司法;因为是以薪金方式注资,而保险收益来自薪金证券化的盈利,那么这种经营模式下的“三权分立”都对工人具备利益关系的义务和责任。具体来讲,管理层提出发展计划,董事会的审议直接表现在薪金证券化的股价上,而国有保险公司通过宏观的角度,参考整体产业的扶持计划,以及同类行业中其他企业的经营状况,最终给出预计的终期价格以及保险比率,这样三方利益集团形成相互制约的状态,既保证效率,也保证了工人的利益。


当然更理想的情况,我们甚至可以学习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把人民的“被教育和考试权”以及“弹劾权”也引进到经营模式里,那个时候工人的利益才是真的得到了本质的保障。可以预见的是,薪金证券化只适用于劳动力主导的企业,无论是高端人才劳力还是低端劳动力,有可能导致的由广大劳动力产业“结构性通货膨胀”,要优于我国近年来由房地产带来的“结构性通货膨胀”,才是真正的民富国强。

当理想照进现实


理想化的薪金证券化虽然很好,但是,必须考虑到实际经济活动的特点,否则理想只会是空想。把所有可预料的困难可以归纳为两类,或者说来自实际经济活动的两个矛盾:

1
员工与国家的矛盾:实际企业的薪金分为两部分:工资和奖金。工资一般是很低的,主要是为了少缴个人所得税,而奖金会以多种形式发放,比如:高级的方法是给“期权”,这种发式主要出现在上升期的企业为了绑住优秀的核心人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还有的较普遍的方法是给“消费券”,这种方式耳熟能详的出现在国家资源垄断型企业(电厂,石油),基本上平时没机会“花钱”。这种现实的员工与国家间的税收矛盾将是严重制约薪金证券化的主因。

2
员工与企业的矛盾:在现实中薪金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体现工人价值,支付劳动力,其实薪金体现的更多的也是一种市场行为。薪金更多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员工跳槽,或者是可以吸引同等级人才。学术方面可以解释为,老板为了压榨更多的剩余价值,在保证人员不会跳槽影响生产的情况下没有主动意愿增加薪金。因为市场的竞争性,这种企业和员工的矛盾,在制约薪金证券化方面,虽然很重要但是属于次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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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权分立 证券化 金证券 结构性通货膨胀 孙中山先生 证券化 薪金

沙发
千门云襄 发表于 2009-10-26 07:38: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现实需要尝试                    

  既然薪金证券化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不顺应生产力发展的需求,那么怎样可以在经济实体活动中实践他的可行性呢?



1 拓展文化创意产业

   9月26日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制定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协调金融监管机构扶持文化产业。而创业投资可以借鉴国务院转发《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而在北京也率先成立了创业引导基金,以参股方式与社会投机机构共同成立创投企业,对初创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创业投资中的风险控制》(范 晴,2009)指出,创业投资的风险可以归纳为管理团队可信度,项目可行性,财务状况,战略决策等几个方面,核心问题就是创业投资产生的信息不确定性,如果有针对性的薪金投资,将会降低风险。

   文化产业的特点就是市场预期不明确,而优秀核心创意人才成本高同时流动性也高,使得前期无论市场预期多么的可观,但是还是有很大风险。假设要推出一本新的杂志,首先培养市场就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让消费者产生消费习惯,当市场刚刚有所起色时,同类的杂志可能雨后春笋般脱颖而出,而这些竞争者因为没有培养市场的成本,他们可以出高工资吸引你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创意人才甚至是整个创意团队。如果实行薪金投资,使得创意人才直接与投资方沟通,这种投资周期直接保证了创意团队的稳定,不仅仅使得竞争者望而却步,甚至可以吸引更多的创意人才。

   另一个在创意文化产业的现实问题就是三角债,比如网站拖欠网络服务器的租金,广告商拖欠网站的推广费,消费者可能还拖欠网上购买的商品的钱等等。网站类的商业平台型企业最容易造成这种问题,这些剪不清,理还乱的资金问题导致的负债率很大程度制约了创投的稳定性,而有针对性的薪金投资将减小这种风险,坦率讲,就算一个创意投资失败,因为创投直投于薪金,对于投资方甚至可以带领创意团队另起炉灶,因为船小好调头。



2 整合低端劳动密集产业

   我国推出的新《劳动合同法》目的就是保证工人利益,然而因为弹性小,制约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而同时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的巨大影响,关注于中小企业的郎咸平和研究雇佣制度的张五常都对新《劳动合同法》提出质疑。如果实行薪金证券化这种薪金投资方式,规定薪金比例,也许更具备弹性。而政府采取监管的角色,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做到产业规划。而作为员工,他们自己也会比较不同的企业的薪金和福利差异,然后做出切合实际的人员变动,而不是花大部分时间利用《新劳动合同法》与雇主打官司。建立在这种产业形式上薪金证券化,是种新的金融产品,新的金融规则,适合劳动力密集产业,如果可以更系统的成熟运作,成熟的产业运作经验,可以使我国在东盟国家有不可撼动的话语权。



3 注资中国男足

   薪金证券化的实行的可行性的最大问题就是,我们已经用20年的时间,学习,认可,实践了国外旧有的金融投资规则,一种创新形式的阻碍不仅仅来自主观心理,更主要的是来自客观经济体系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质,寻找一种即能体现薪金证券化在人力密集型的产业投资上的优势,又可以在不对其他产业造成影响下,积累经验。于是,我想到了中国足球。如果薪金证券化,那么球员的收入来自于球迷,那么球员就不会太专注于一场比赛的输赢,球霸就没有意义。如果俱乐部的收入来自于球迷的培养,以及塑造明星球员进行的球员买卖,那么假球就没有意义,如果足协的收入来自于对球员福利和权益的保证是否称职,那么黑哨也会被更容易禁止。

如何在成本最低的情况下试行?利用网络游戏。我国09年一季度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就达到了61.6亿元,扶持一个中国足球绰绰有余,况且,现在网络游戏大多是免费的,而球迷也是一个庞大的消费团体。怎么办?非常简单,推出一个足球的网络游戏,完全免费的,玩家每赢一场比赛就赢得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可以用来买,他支持或者喜欢的中超球队的虚拟股票,当一年的赛季结束,按虚拟股票价格,网络游戏公司将一定比例的游戏收入分配给各个中超球队,而足协也可得到一部分收入用来履行监管球队,保证球员福利的责任和义务。希望新一次即将召开的足代会,可以考虑这个方案。



    想法永远是好的,但是实际操作总会有诸多困难,很多潜在利益矛盾也会显现出来,只是希望实践出真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过程里,寄希望于“创投”能以投资者的角度,积累财务方面的经验。整合劳动业,是希望可以积累在实行薪金证券化中的政府职能和运作方面的经验。而注资男足,是希望老百姓通过无投入的途径,就可以了解和认可薪金证券化,毕竟这种金融产品是面向所有人的,我并不是要创新一种金融巨鳄的吸钱工具,而是希望通过更稳定,高效的直投金融产品推动我国的金融业发展。



总体来说,薪金证券化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比如我国存款比例高,金融市场初建监管成本高,中小企业和新兴经济体的正规获取资金途径匮乏。至于薪金证券化本身是创新,但是理论是政治体制的三权分立,而想法来自台湾的经济刺激政策,当然,如果具体实施,可以借鉴国外的存款保险“deposit insurance”的经验,它是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监管私人银行而设立的,虽然我国没有这种银行风险,但是存款保险和薪金证券化其实殊途同归,可以学习借鉴。如果真的可以实现,希望薪金证券化可以为我国在国际金融游戏规则里,开辟新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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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yin 发表于 2009-10-28 11:15:2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错的想法,非常有创新,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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