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并非只是会计学术语。在经济学上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按年度的消耗和转移价值就是折旧。
在经济学上,生产资料的生产只是生产最终那个产品总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因此这个阶段上创造的价值必然构成最终那个产品总价值的一部分。这就像一件产品的生产分成若干个环节一样,每个环节上的创造的价值都会构成最终那个产品总价值的一部分,只有毫无经济学常识和毫不具备“略加思索”能力的人才会认为所有前面环节创造的价值在进入最后环节时都消失了,是在最后环节上重新创造出了前面所有环节的价值。
从最终那个生产阶段上来看,生产资料的价值就是已有的旧价值,随着生产资料的被消耗,它们已有的价值也就转移到了最终的那个产品中,因而是旧价值的转移。只有在最后这个阶段上在旧价值以外形成的价值,才是新创造的价值,即新增价值。
就生产资料价值的转移来看,是一次性地全部转移还是分次地、每次只有部分的转移,并不会改变转移本身的性质。因此,一件可以多年使用的生产用具,不管会计制度规定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中间投入,它的已有价值就是按照年度分次地转移到新产品中去。
设想一下,如果会计制度不是规定一年为统计的基本周期,而是以五年、十年为统计的基本周期,那么就会有许多原来是固定资产的生产资料变成了中间产品,你所说的新创造的价值就会减少许多。如果规定一个月为统计的基本周期,那么情况就正好相反,你所说的新创造的价值就会增加许多。这不是拿会计学的规定来剪裁事实,在拿技术上的操作需要来否认事物的本质吗?难道客观事物的本质还会随着会计制度规定的改变而改变吗?
因此,你除了拿个规定当令箭以外,除了把增加值偷换为新增价值和把现金流净额偷换为现金利润的文字游戏以外,根本就拿不出合乎逻辑的证明过程,也根本解释不了客观的事实,所以,说你不具备“略加思索”的能力绝不是在冤枉你,你根本就具备理论研究的基本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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