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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其《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曾指出,《资本论》第一卷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续篇,“……前书已经详细阐述的论点,这里只略略提到。”[23,7]因此,《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关于抽象人类劳动是各种劳动在“社会过程”中“化为”的结果的一些论述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表现在交换价值中的劳动是以分散的个人劳动为前提的。这种劳动要通过它采取与自身直接对立的形式,即抽象一般性的形式,才变成社会劳动。”[13,22]
“作为交换价值,商品总是仅仅从结果的观点上被考察。”[13,25—26]
“要按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必须把不同的劳动化为无差别的、同样的、简单的劳动,简言之,即化为质上相同因而只有量的差别的劳动。”[13,18]
“从交换价值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的条件是劳动的社会规定,或者说,是社会劳动的规定,……。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首先,劳动的无差别的简单性是不同个人的劳动的相同性,是他们的劳动彼此作为相同的劳动的相互关系,当然,这是通过事实上把一切劳动化为同种劳动。……”[13,20]
“劳动的纯粹量的差别是以它们的质的统一或等同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们化为抽象人类劳动为前提的。”[13,97]
在《资本论》中也有许多“化为”的论述:
“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23,58]
“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23,59]
“只有不同种商品的等价表现才……实际上是把不同种商品所包含的不同种劳动化为它们的共同东西,化为一般人类劳动。”[23,65]
“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为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23,90]
上述引文表明,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是指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在生产领域中的作为出发点的个人具体劳动都有在“社会过程”中“化为”抽象人类劳动的过程。“这种简化看来是一个抽象,然而这是社会生产过程中每天都在进行的抽象。”[13,19]即这个抽象绝不是人类大脑中进行逻辑思维的抽象。因此,抽象人类劳动绝不是生产领域中的现成的出发点的劳动,是各种劳动在“社会过程”中“化为”的结果。
转自:
抽象人类劳动是各种劳动“化为”的结果——学与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