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上斯密教条其实还算情有可原,因为构成的收入和这个收入的分解,确实是基于同一个对象——同一笔收入。斯密作为同时研究数学的伦理学家,没有厘清同一笔收入的构成和分解是两码事其实应该算作是疏忽。
但是我们的罗鹏自己弄了个罗鹏教条出来:
“这个个体生产者生产比如木炭吧,就是杜甫说的卖炭翁。
木炭制作工艺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建造炭窑。
卖炭翁在最终做出木炭之前,先用一年时间制作造窑的各种工具、挖掘土方,引水做砖,最后盖成炭窑。注意:一年的时间。预期这炭窑可以用五年才坏了不可用。
在以后的五年里,每一年,卖炭翁上山砍柴,晾干,点火烧炭。
按会计算法,卖炭翁每年烧炭的成本是一点二年。”
五年的固定资本,建造耗费一年,突然变成了每年烧炭成本1.2年?
你花五年每年把1/5的碳窑给烧掉。然后在第7年重建?
你的流动资本一定是被人抢走了……
我没偷!是他自己找回来了:
会计计提折旧、计算材料费和人工费,不过是个核算,提供一个标准,让生产者知道自己在市场上是赔是赚
以前有斯密教条,这回,我们的罗鹏先生自己弄了了教条,我们不妨取名“罗鹏教条”。人家斯密是只看了眼前的,把前面的丢掉了,我们的罗鹏先生是看了以前的东西,把眼前的丢掉了!这也怪马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