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uji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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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才:收入分配本质上是权利保障问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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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人民日报》报道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总体稳步增长的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真正让人们“劳有所得”、“干有所值”,是一件鼓腰包、顺民心的要紧事。
收入分配改革,无疑已成为当下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从工资统计数据被热议,到网上“晒收入”的流行,再到民间对启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呼吁,无一不指向该问题。今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说明收入分配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当前收入分配问题的症结,在于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配比失衡,是向政府和企业,而非向居民倾斜的。以企业与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论,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企业财富明显向资本倾斜。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中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中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而资本回报的比重却节节上扬。
另一方面,财富在民间和政府之间的分享结构也截然不同。经济学家陈志武(博客)在《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一书中指出,在中国多于76%的资产由政府拥有,民间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资产;而在美国,其资产基本都在民间个人和家庭手中。
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劳动所得是当前的共识,《人民日报》昨日的评论也指出,“提高劳动所得是大势所趋”。然笔者以为,对于收入分配改革,还有诸多亟待厘清的概念。许多人认为收入分配仅仅是一个经济层面的概念,将收入分配改革简单地理解为加工资,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小修小补,这实在是对收入分配改革的误读。
制度经济学的观点认为,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主要依据两个因素:权利界定与市场供求,即“收入”首先是一项“权利”。我们每个人通过辛勤工作获得收入的过程,不如说是实现权利的过程,以此不难发现,现实中许多劳动者之所以不能获得更高的收入,其根源在于权利的缺失。比如现行的城乡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等,就使得农民不能够像城里人那样获得收入更高的工作机会;在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农民也很难获得财产性收入(专题)。
再以企业职工为例,劳动者之所以长期只能得到低工资,固然与劳动力的供过于求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劳动者还缺乏劳动力的定价权,无法通过组建工会等代表劳动者权益的组织,与资方展开平等的谈判、博弈。劳资双方的谈判机制无法建立,资方“一家独大”,则劳动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普通劳动者“干得多,挣得少”,与之相反的是,一些群体“干得少,挣得多”,说明主要不是积极性问题,而是收入分配的制度安排问题。而归根结底,制度安排的核心就是权利的分配和保障,只有完善和落实公民的各种权利,才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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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改革 社会保障体系 国民收入倍增 收入分配制度 收入分配 权利 陈才 初次分配 收入分配改革 收入分配差距

沙发
HRM168 发表于 2010-4-3 20:11: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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