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whm303(字数所限不能引用)
1、关于财富的直接效用问题:我以为财富只能以直接效用作为标准。间接效用,要看能“间接”出多少直接效用;潜在效用,要看能“浮出(实现)”多少直接效用。所以,没有直接效用的物不能说不是财富,但其含有财富的量却是个变量,是其含有的直接效用的函数。
2、财富依赖于消费主体,这点如果没有问题,对于定义只要把消费主体理解为个别消费主体的集合,那么全部财富就是个别财富的并集。就可以得到“消费主体的统一性”了。比如:财富是对于消费主体有效用的物品集合。
3、你提出两个问题:一个是财富的计量单位问题,一个价格与边际效用的关系的证明。
关于财富的计量单位,我认为严格说的财富就是没有统一的可观察的计量单位。财富就是所有不同“自然物理单位”所计量的数量的集束。比如一个城市的财富可计量为5000万吨粮食,2000万吨石油,400万所房屋等。以一个家庭为例可能更好讨论。我们家的财富有多少?首先把不用的垃圾、不再对任何成员有用的旧衣服、放置碍事的家具都要抛开不计,有的财富就是实际有用的食品、家具、电器、房屋等。这个集合就是财富总合;在没有能够统一计量之前,也可以说财富没有“总量”——量是在同一属性上的概念——只有总合。能否统一计量就是下一个问题了。再有,我认为,财富的量虽然是以自然物理单位计量的,但是并不等于实际的自然数量,比如家里有两个电视机,财富量并不是2台。而还要有个“加权数”,就是平均边际效用。如果家里有100个新棉被,留之用处不大,但也不能说无用,就是边际效用低,按我的边际效用公式,正的边际效用值在1-0之间,比如这个量的棉被的平均边际效用是0.2,那么其财富量就是100*0.2=20,而不是100。财富的量与自然量有区别虽然计量单位一致。
如果上述不同的单位都可以和一个单位转换计算,比如都可以换算为多少斤粮食,就用粮食计量财富好了。但这仅仅是计量上的方便,从统一的计量单位本身是体会不到财富大小的意义的。同理,如果都能转换为货币,就用货币计量好了,但是货币量本身也看不出财富多少的意义。比如我说朝鲜某个家庭的财富值200万朝币,你能有什么财富量的概念?但我告诉你,这个家庭有30斤粮食/月,一所房子,两辆自行车,就会有个多少“财富”的理解。所以统一的计量只是一个计算问题,不是一个财富的实质问题。
关于边际效用与价格的关系。马歇尔是直接做出那个假定的,价格反映边际效用。但我可以尝试着给出证明。
1)我给出了边际效用的公式MU=1-E[消费量=禀赋量(如果禀赋理解为全部消费)/S(餍足量),由此得到效用公式:U=E(1-E/2S)。财富的公式就是这个效用公式。其中的(1-E/2S)可以证明就是E这个量的平均边际效用。
2)按照戈森消费者倾向于不同品种消费边际效用相等的定律(我将之视为公理),每一个消费者对两个不同的消费品都有这种倾向:MU1=MU2,或E1/S1=E2/S2,假定MU1<MU2,如果技术上能够实现E1向E2的转变,消费者会通过减少E1,增加E2实现这样的平衡。如果两个消费者,对于E1,E2的评价正好互补,虽然也倾向于这样的平衡,但需要增加E1减少E2,于是两个消费者通过交换物品实现各自的均衡,这就是物物交换。交换平衡后,会有一个两物品的交换数量比例,这就是最初的原始的价格——相对价格,所有的货币的的实质都是相对价格。
根据这组等式,可以证明,消费者所需要物品的价格(付出的物品量)的高低与该需要品的边际效用是成正相关关系的。
在多个消费者参与的竞争交换中,也可以证明,这个价格与边际效用正相关。
如果这个相对价格用货币表示出来,那么货币价格也就与边际效用正相关。
所以高房价代表着较高的平均边际效用这在逻辑上是成立的。
但是我认为要分清的是:
个别价格对应于个别需要程度,一般价格对应于一般需要程度。不能用一般价格去对应个别需要程度。如同你举的例子。对于买房的富豪,其需要程度是个别的,但价格是一般的;两者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或者这种不对应,不能否定一般价格与一般需要程度的正相关关系。其实道理很实际,如果没有很旺盛的大众对房子的需求,富豪们不会对房产进行投资。
有房不住与要住无房,不是经济学的问题,是政治学的问题。是一个不公正的政治制度造成的。我认为经济学解决的是在给定的资源内如何最大化的利用满足最多需要的问题,而在一个社会中能给多少则是一个纯利益分配问题,是政治问题,但是确实是一个影响消费者生活水平的问题。但这不是靠经济学的研究所能解决的。政治与经济现象不可分,但学理上有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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