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leigz 发表于 2010-1-16 22:15
109# 天涯诗客
效用在谈判的过程中只起一方面的作用,取得的代价(即劳动)起着另一方面的作用,。不同的谈判结果决定着不同的边际效用。
所以,你说价格决定边际效用,不能说不对,但是,却不完善.尤其是当大家讨论初始价格的决定时,如果你要不加区别地依旧坚持使用这种说法,将会造成很大的误解.
很明显,最初的边际效用决定着最初的价格,而这个价格随后又带来新的效用判断,而这种新的效用判断又将会在人们的后续相关交换行为中导致新的价格.以至无穷........这种效用判断的波动越小,对价格的影响也就越小.显而易见,此价格亦非彼价格.
我们应当把效用判断,价格放在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中去考察.而不能随意地截取一个片断.从而下断言谁是决定者.
效用判断-----价格-----新的判断-----新的价格------再判断------再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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