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发现过去讨论发言中我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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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中的逻辑错误”(1997年8月)中写到: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很多至关重要的地方,往往寥寥数语,几笔带过。对工人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另一个重要的例子是他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
……
与此同时,马克思常常在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上不惜笔墨,反复论述。例如,他花费了二十多页的篇幅,讨论“20码麻布值1件上衣,1件上衣值10磅茶叶,所以10磅茶叶值20码麻布”之类的问题(《资本论》,I,p61-87)。
在我看来,马克思这一长篇大论,说的只是一个道理:
如果美圆贬值一半,而人民币不贬值,那么四人民币换一美圆;
如果美圆升值一倍,而人民币不升值,那么十六人民币换一美圆;
如果美圆不贬值,而人民币贬值一半,那么十六元人民币换一美圆;
如果美圆不升值,而人民币升值一倍,那么四人民币换一美圆;
如果美圆贬值一半,而人民币升值一倍,那么二人民币换一美圆;
如果美圆升值一倍,而人民币贬值一半,那么三十二人民币换一美圆;
如果美圆和人民币都贬值一半,那么仍然是八人民币换一美圆;
如果美圆和人民币都升值一倍,那么还是八人民币换一美圆。
(我笑得连屏幕都看不清了……)
2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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